“我是一个学生,有什么可说?”
这时有人掀铃,蔷色去开门,门外站着贾祥兴,与史蔑夫一照脸,开头大家都一怔,然后立刻知道对方不是假想敌,立刻松懈下来,不过,又觉得多一个人始终讨厌,于是采取沉默。
贾祥兴同蔷色说了几件事,放下当天中文报纸,看了史蔑夫一眼,告辞而去。
史蔑夫正喝咖啡。
蔷色笑,“又不见你问他是否那个人。”
史蔑夫不暇思索,“当然不是。”那只不过是名跑腿。
蔷色不服,“你怎么知道?”
“咄,你当我昨天方才出生?”
蔷色只得笑了。
那年冬季苦寒,一场雪接着一场,蔷色听见同学抱怨说:“像他妈的西伯利亚”,靴底沾满融雪的化学盐,车子寸步难行,天天迟到不是办法,蔷色只得加倍早起。
十分辛苦的时候也问:这些都是为什么呢,一转念,想到若非继母搭救,甄蔷色岂敢妄想有机会到外国来吃这种咸苦。
讲师进课室来,“蔷色,只有你一人准时来听课。”
蔷色微笑,“我就住在楼上,我无借口迟到。”
翌日风雪更大,飞机场随时关闭,上学前,贾祥兴来看过她,同她说,晚上一起吃意大利面可好,蔷色答应,他忽然大力按她的头。
这个动作令蔷色想起一个叫耳朵的人。
她已经不大记得耳朵的五官,他身段彷佛比较矮小,同贾祥兴差不多。
那日,课上到一半讲师忽然解散学生,因下午天气会更加恶劣。
蔷色独自来到停车场,鹅毛大雪向整个广场扑过来,睁眼只见白蒙蒙雪片飞舞。
蔷色居然还有兴趣张大嘴迎接雪花,年轻真是好。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得高大的身型站在面前。
眼花了。
怎么可能。
可是那人对她喊:“蔷色,还不快开车走。”
她拨开面前大雪,看得一清二楚,是,是利佳上。
他终于看她来了。
蔷色笑道:“你挑得个好日子。”
“我自多伦多来。”
“到该埠做什么?”
“我将担任多大一年客座教授。”
蔷色一怔,多市与纽约只需一小时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