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的女朋友是位非常时髦的小姐,穿着漂亮,有学识,中英文都不错,又会一两句法文,运用得非常滑溜,什么“红楼梦是一本roanac1ef——曹雪芹的piecederesistance”,而“香港不适久居,年期满了不知如何,只好当它是pied-a-terre”之类。
多么闷的一个女人。
俗死人,丝毫没有灵魂,活着就是为摆一个时髦的款。她太清楚她自己的优点在什么地方,拼命炫耀,以致失去一切优点。
我抱着相当愉快的心情出来,但一边吃龙虾汤一边深深地寂寞与悲哀。
这种女人在香港是很多的,赚个一万八千就以女强人自居,嗬嗬嗬,她们何尝不担心嫁不出去会变成老姑婆,强人!
这顿饭的下半局我便静寂了。
市面上若只剩下这一类女人,那我还不如返璞归真,到唐人街去挑选,至少她会为我生四五个儿子,不会唠叨身体变样子。
我伤透了心。
老庄点起了香烟。
那女子白他一眼,自以为很幽默地说:“你这个坏孩子,整天吸烟,像支烟囱。”
我忍不住闲闲地说:“男人吸烟也算不得坏习惯,你们女人总非得男人为你们做圣人不可,他若是个十全十美的人,也不会独身至今了。”
“你认识庄那么久,总知道他的过去。”她非常有兴趣,“他到底结过婚没有?四十岁的人了。”
“他是老处男。”我说。
她:“别开玩笑。”
我:“谁开玩笑。”
她:“我不相信。”
我:“过去之事何必计较,你嫁也只能嫁他的现在与充其量他的将来,过去与你没有相关,并且这年头生活检点的王老五多得很,我也是个不二色的男人,心中只有一个女人。”
她:“你,心中只有一个女人?”(不置信地)
我:“如果我心中有第二个女人,叫我一会儿出去,立刻被车撞死。”(悲惨地)
她不响了。
饭后侍者取来白兰地,我学着洋酒广告中的语气说:“整瓶搁下。”然后咕咕地笑,啊,只有微醺的时候最开心。
老庄似乎比我醉得更快,他乐呵呵的,分外凄凉,“喂,震中,你没听过我唱歌吧,我唱你听。”他的兴致高得很。
“是洛史超域吗?我只听洛史超域的歌,哈哈哈。”
“不不,你听,这是一首时代曲。”他张大嘴唱,“有缘相聚,又何必长相欺,到无缘时分离,又何必长相忆,我心里,只有一个你,你心中没有我,又何必在一起。”
啊,听得我呆住了。
老庄的声音居然十分温柔、缠绵。
唱完了他伏在桌子上。
他女友皱上眉头:“怎么会醉成这样?”
我下了断语:“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他女友说:“我们回去吧。”
我伸手入口袋掏钞票,掏半日,摸出一叠二十磅钞票,交予她,“你付,你付,我与他先走。”
“你们俩不如回家睡觉吧,我开车送你们。”她忽然变得很大方,并没有生气。
是,老庄说得对,她有她可爱的地方,我忽然感激她起来。
我们三人苦苦挣扎,到了家里,老庄已不省人事,我则勉强大着舌头说话。
我跟她说:“你睡我房间,我到客厅沙发去睡,你也别回去了,天都快亮了。”
我拖了电毯往地上一躺,进入黑甜乡。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闻到咖啡香。
我刚在想,有个女人在家真不错,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庄国栋。
“老庄,”我揉着眼睛,“你女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