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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去复旦的时候我在草坪上躺了会儿,看看天空,想想那个人。

接下来的日子,朱砂第二次披起婚纱,新郎是志得意满的青年画家,比她小8岁的阿dick。婚礼举行的日子与天天的葬礼隔了3个月20天,可能大部分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除了我。

婚礼在复兴公园内一家劳伦斯的画廊举行,那一天也是新郎的个人画展举办的日子。来了中外很多宾客,包括马当娜。马当娜给新人送了一份厚礼,一对欧米茄金表,她以此来表示她的气度,阿dick毕竟是她最在乎的男人之一。

我没有与她多说话,我突然不再那么喜欢她,也许她并没有对天天说过些什么多余的话,也许她并不是那么存心要控制她认识的朋友们。可我不再想与她走得太近。

人太多,闷热的空气使人不适,我早早告退了。

德国方面一直有电子邮件发过来,马克的,莎米尔的。我告诉了他们有关天天的死讯,我说现在我的心趋于平静,因为我的小说即将完成,这是送给天天和那一段生活的最好礼物。

莎米尔邀请我在完成小说后去德国,&ldo;这对你的恢复有好处,来看看这儿的尖顶教堂、黑森林和人群吧,相信马克也盼望见到你。&rdo;

而马克的邮件总是长而又长,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最近又做了些什么,去过什么地方,还有与妻子的争吵,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赖感使他有对我倾吐的冲动,也许一个写小说的女性在理解力和直觉上是可以被信赖的,即使我偷了他蓝宝石婚戒。这个戒指我一直戴在拇指上,因为它真的很好看。

定下来在10月底过完鬼节后去柏林,鬼节是我喜欢的节日,它浪漫而有想象力,用假面装扮的游戏驱走死的腐味。

临去德国前我做了一些整理,整理小说文稿,整理西郊的那套公寓。我打算搬回父母家住,公寓的钥匙则要交给康妮。天天的东西都还在那儿。我从中挑了一张天天的自画像,一本他喜欢的狄兰托马斯的诗集和一件他常穿的白衬衣。

衬衣上面还有他的体味,把脸深深埋在其中,那种熟悉的味道使人想起什么是丢失的幸福。

那一夜恰好是周末,我徒步走了很长时间,穿过梧桐深深的衡山路,走进条怀旧的弄堂。

康妮的西班牙餐馆就在眼前,灯火明亮,花影婆娑,窗口有衣着光鲜的人影晃动,再走近了,可以听到有人在唱拉丁情歌,礼貌的掌声随后响起。

我走上台阶,询问门口的服务生,康妮在哪里,服务生领着我,穿过曲曲折折门廊,我在一大群站立着的人当中看到了盛妆打扮的康妮。她穿露肩晚装,头发高高地缩成一个髻,涂了浓稠欲滴的口红,看上去得体、聪明,像只优雅的鹤。

人群中间正有一对穿着缀珠黑色舞装的拉丁男女在歌声里跳拉丁舞,他们年轻又漂亮,女孩子的腿被优美地握在男子手中,然后是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飞旋。康妮结束了与身边一个白头发老绅士的谈话,一转脸就看到了我。他对身边的人欠欠身,朝我这边走过来。

&ldo;亲爱的你好吗?&rdo;她说着,拥抱住我。我微笑着,点点头,&ldo;你很美,永远都很美。&rdo;我说,然后我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递给她。在电话里我已经告诉了她我目前的打算。

她看着钥匙,沉默了片刻,接过来,&ldo;我至今都不明白……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我做错了什么?上帝这样对我。ok,‐‐忘了这些吧,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于,照顾好自己。&rdo;我们亲吻告别,胡安也走过来同我拥抱。&ldo;再见。&rdo;我挥挥手,很快地走出门口。音乐和舞蹈还在继续,但跟我无关。

走到底楼院子里,刚走出门口,却迎面撞上了一个老太太,一头白发,戴着眼镜,皮肤白皙,看上去像个教授夫人,我连声说&ldo;对不起&rdo;,她却不理不睬,径直往铁门里走。

门房一见她就急急地把雕花大铁门关上了,老太太开始用力推门,此举不奏效后,她开始大声叫骂,&ldo;狐狸精,害人精,10年前你害死我的儿子,还不够,又害死我的孙子,你的心肯定是黑的,我咒你一出门被车撞死……&rdo;

她的声音很沙哑,我定定地站在她的身边,我已经知道这个愤怒而失控的老太太是谁。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本人。

在天天的葬礼上她没有出现,想必是康妮不想让她参加。康妮一直都怕她,都躲着她,可天天的奶奶还是找上了门。

门房对她细声细语地劝说,&ldo;老阿婆,您都来了不下几十趟了,可苦呢,这么大把年纪了,回家休息吧。&rdo;

&ldo;呸,&rdo;老太太怒目以对,&ldo;没有人可以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以为她施舍了十几万块赡养费给我就算没事了,我一定要讨个说法。&rdo;她开始再一次推门,我快步上前搀住老太太。

&ldo;奶奶。&rdo;我轻轻叫了一声,&ldo;我送您回家吧,天要下雨了。&rdo;

她怀疑地盯了我一眼,又看看头上的天,天上有厚厚的被城市灯火照成暗红色的云朵。

&ldo;你是谁?&rdo;她低声问,我怔怔地想了一会儿,一股温柔而生涩的暗流席卷了我全身,使我一瞬间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疲倦而无助的老妇人。

是啊,我是谁?我是谁?

l999620一稿

1999715二稿

后记

后记

这是我的第一个长篇,从春天写到夏天,写得有些恍恍惚惚,期间情绪并不算稳定。在电脑上打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刚好接到一个越洋长途,听到那一头传来的&ldo;hello&rdo;,我很久没有反应过来,窗外的阳光已黯淡下去了,常春藤爬在法式老洋房的镂花铁窗上,楼上的小孩正在练琴,弹的是《致爱丽丝》,然后我把手中的香烟扔进烟灰缸里,对着话筒用德语说:&ldo;我爱你。&rdo;

是的,几乎在所有的小说里我都在说这句&ldo;我爱你&rdo;,有时是温柔优雅地说,有时是狂躁绝望地说,也有时是贪婪地不顾一切地,或者胆怯害怕地说。不管怎样,我说出来了,而且有读者告诉我,他们喜欢,非常的喜欢。

这是一本可以说是半自传体的书,在字里行间我总想把自己隐藏得好一点,更好一点,可我发觉那很困难,我无法背叛我简单真实的生活哲学,无法掩饰那种从脚底心升起的战栗、疼痛和激情,尽管很多时候我总在很被动地接受命运赋予我的一切,我是那么宿命那么矛盾那么不可理喻的一个年轻女人。

所以我写出所有我想表达的意思,不想设防。

我不知道这本书的最终命运会被引向何方,但我知道它一旦完成,就会走出我的视野,不再由我控制,它会被放在你的手上,代替它的作者和你交流,和你倾诉。

我想我很高兴自己能在2000年到来前,在27岁生日到来前出版这本书,它对我有不寻常的意义,是一种纪念,一种开始,也是让我继续对这世界保持好奇和爱的一个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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