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布雷在陪都第一年(2)
陈布雷是很重视修养的,在1939年,他在日记中恭恭敬敬用非常美的毛笔字写下了《五箴》,这是他修养的五条体会,开首还有一个序,&ldo;《五箴》并序:少不自立,荏苒遂洎今兹。盖古人学成之年,而吾碌碌尚如斯也,不甚戚矣。继是以往,人事日纷,德慧日损,下流之赴,抑又可知。未疗疾所以益智,逸豫所以亡身。仆以中才而履安顺,将欲刻苦而自振拔,谅哉,其难之欤!作《五箴》以自创云。&rdo;下面是《五箴》全文:
立志箴
煌煌先哲。彼不犹人。藐焉小子。亦父母之身。聪明福禄。予我厚哉。弃天而佚。是及凶灾。积悔累千。其终也已。往昔不可迫。请从今始。荷道以躬。与之以言。一息尚存,永矢以谖。
居敬箴
大地定位,二五胚胎。鼎焉作配。实曰三才。俨恪斋明。以凝女命,女之不庄,伐生戕性。谁人可慢。何事可弛。弛事者无成。慢人者反尔。纵彼不反。亦长汝骄。人则下女。天罚昭昭。
主静箴
斋宿日欢。天鸡一鸣。万籁俱息。但闻钟声。后有毒蛇。前有猛虎。神定不慑。虽敌予侮。岂伊避人。日对三军。我虑则一。彼份不纷。驰骛半生。曾不自主。今其老矣。殆扰扰终古。
谨言箴
巧语悦人。自扰其身。闲言送日。亦扰女神。解人不夸。夸者不解。道听途说。智笑遇骇。骇者终明。谓要贾欺。笑者鄙女,虽矢犹疑。尤悔阮丛。铭以自攻。铭而复蹈。嗟女既髦。
有恒箴
自吾识字。百历及兹。二十有八载。则一无知。曩者所欣。阅时而鄙。故者既抛。新者旋徙。德业之不常。日为物迁。尔之再食。虽未闻或愆。黍黍之增。久乃盈斗。天君司命。敢告马走。
陈布雷也常以一事触景生情而慨叹名心之累,在1939年的10月31日日记中记下了一学僧自杀之事,当时他正在缙云山中病休,日记中记:&ldo;山中寒甚,今晨温度更低,睡至十时十五分始起,至大殿前后徘徊许久,若有余恋,益四个月前之寓居生活,使我对此山寺发生相当之好感也,惜雨后路泞,不及外出散步游眺,又不克一访教理院诸法师,殊为憾事,闻乐儿言教理院本届有学僧某,毕业试验成绩列上等,以教授评卷所给分数稍苛,不获冠军,忿争于教务主任法舫,法舫呵斥之不服,命曳出山门外,该生一时气急,竟以小刀割喉毙命,出家人名心之浓如此,可见教育之不能改变人性矣,为之慨叹不止……&rdo;
陈布雷在1939年还作了几首诗和代拟国歌歌词,如7月27日登峨嵋金顶,他写二首五言绝句,一副对联。
朝霞吐旭日,晓月舞清风。
雪山千古冷,独照峨嵋峰。
云海云山云顶寺;道天道地道中人。(在金顶卧云寺东北岗上,偶成二语)
步上峨嵋顶,强消天下忧。
见寺悲慈母,望儿赋独游。(下山途中作)
国歌稿(二十八年六月一日)
战胜强权,平定东亚,中华民国革命,功盖古今,威震迩遐,完成国民革命大中华。
民族解放,民权吐芽,民生发展(经济独立),自由开花,建立三民主义大中华。
五权平立,五族为家,中华统一,民主礼嘉(民国天涯),创造五权宪法大中华。
又改定稿:
一、战胜强权,安定东亚(复兴中华),国民革命,功超古今盖遐迩(气壮山河盖遐迩),完成国民革命建立大中华。
二、民族解放,民权吐芽,民生发展(独立),民主重开自由花,实行三民主义建立大中华。
三、五权并立,五族为家,中华统一,民国万岁颂永嘉,遵奉五权宪法统一大中华。
这首国歌并未正式谱曲,终蒋介石政权,唱来唱去还是&ldo;三民主义,吾党所宗……&rdo;
陈琏陈布雷在1939年日记中所记内容多方面,如青海马氏家族,贺泰戈尔80寿辰,蔡元培追悼会,与张国焘谈话,与太虚法师函信,张季鸾有关外交问题长文,都有摘录记载,其中3月15日日记中记有&ldo;……委员长命检去年2月10日新华日报所载毛泽东之谈话,交正中书局翻印一百册备用……&rdo;,又摘录蒋介石给他的手谕:&ldo;去年五六月间,汉口新华日报所载(毛泽东一篇)关于总理遗教之论文各点应作批评,共产主义者曲解之材料,又,总理关于共产主义所说各点,均请摘来并注述意见呈阅,如兄无空,或另派其他相当同志代笔亦可,最好于本星期五以前呈阅。&rdo;对毛泽东论新阶段文章也有评价:&ldo;……傍晚阅毛泽东论新阶段,共党之辩才无碍,主语措辞对内对外,均似异常周匝,而又不失刺激性,然其不肯抛弃国际背景,决无补于国也。&rdo;
陈布雷在陪都第一年(3)
陈布雷对家人及家乡在日记中也有记载,如1939年3月29日日记中记:&ldo;……自思在此战时……不能管教子女,使允默独任其艰劳……&rdo;4月4日日记中有记:&ldo;……今日为儿童节,明乐两儿要我讲故事,为讲述儿时之生活,并勉以强身立志之重要……&rdo;特别对陈琏多有叙述,如1939年6月19日日记:&ldo;……接怜儿来函,志愿学习工科,拟入机械或化工系,心许之……&rdo;10月17日、18日日记都记有:&ldo;……返寓休息,怜儿在寓,知明日将赴滇就学矣&rdo;,&ldo;八时十五分起,怜儿已于七时动身矣……&rdo;陈琏最终学地质,入西南联大,是1939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