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司法界大部分的&ldo;反党人士&rdo;也承认,只要共产党能够真的推行宪法里面的自由选举,那么他们绝对只投共产党的票。这些人所代表的阶层在当今的共和国政治版图当中,毫无代言人,才是这些人最痛恨的。共产党一视同仁的压制所有其他政治势力,才是其他政治势力不满的原因,这些年的发展,已经让这些人当中的大部分人认识到,现在的共产党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秦武安最终被指定为&ldo;违宪案&rdo;主审法官的时候,他专门询问高院法的党委书记吴三石,党到底怎么考虑的。吴三石回答令人赞叹。&ldo;法律必须有不断的争辩,才能够让法律深入人心。这就是为什么会接这次违宪案的原因。党必须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宗教法》与言论自由并不冲突。这就是我们要通过这场官司向社会清晰表达的信息。&rdo;
虽然对党无限忠诚,不过秦武安这次真的被感动了。除了对党的忠诚之外,秦武安还有对法律的忠诚,吴三石的回答,无疑让秦武安的两种忠诚合二为一。对于这样的党,秦武安除了用心断案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回报呢?
民间,特别是网络上的讨论成了一种潮流,各种合情合理或者稀奇古怪的说法,充斥在网络上。人民日报也依照惯例,发表了专刊,解释了党的观点。&ldo;言论自由&rdo;是公民的权力,所以公民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宗教法》是在宪法的基础上,在宗教事务方面制定的法律。人民当然有权质疑《宗教法》是否违宪。这是法律允许并且保障的范围内的言论。
在公共场合宣传宗教信仰,是《宗教法》明文禁止的。当然,这不等于说人民不能在公共场合宣传宗教信仰。依照宪法当中言论自由的条文,人民完全有权力在公共场合宣传宗教信仰。当然,司法系统也有权依照《宗教法》,对触犯法律的公民进行拘捕,判刑。
在中国,关于言论的法律只有一条,那就是宪法当中所规定的‐‐人民拥有言论自由。
党的解释一出,不仅没有让讨论平息,讨论向着激烈化的方向突飞猛进。&ldo;激进自由派&rdo;阵营可以说炸了营,与党所预期的一样,激进自由派们或者直截了当,或者含蓄的指出‐‐想保障言论自由,就不能&ldo;因言获罪&rdo;。这样的观点让&ldo;较为理智的自由派&rdo;痛苦不堪。
在网络上,立刻掀起了对&ldo;激进自由派&rdo;的反击。文明点的,就询问言论自由是否意味着&ldo;宣传颠覆国家,宣传法西斯主义,这些公认的错误观点,是否可以随意宣传,而不受到惩罚。&rdo;不文明的,直接对&ldo;激进自由派&rdo;破口大骂,然后询问,这样的辱骂是否也是言论自由。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自由派可谓颜面尽失。自由派不得不承认一件事‐‐不管执政党是用何种手段上台的,只要持正论,走正道,平常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但是遇到争论的时候,执政党无疑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得人民的支持。
到了1962年10月,古巴导弹危机结束之后,共和国在言论自由方面,无疑已经达成了大多数人民的共识。违宪案虽然依旧在审判,中国共产党所期待的第一个目的已经达到,人民对宪法的热情明显提高,对于中国政治构架的热情明显提高,对于言论自由的认识明显深化。法制宣传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普及。
还有一个令党非常高兴,但是不能说出口的效果,一批&ldo;民主原教旨份子&rdo;,终于定型,并且开始在网络上活跃起来。
主席在政治局常委上,依然认为对这些人的病,得治。沈茂立即发言。他对这些人的特点进行了分析。这些人在网络上都是身处弱势的群体,以谩骂和捏造事实为手段,大概可以分为两种,&ldo;民主原教旨主义&rdo;和&ldo;有良心的历史发明家&rdo;。他们的存在可以一定程度上扰乱思想领域,但是,谎言在事实面前终将被粉碎。大多数人都会认清谎言,而一旦认清之后,就再也不会被蒙骗。最重要的是,这些人的水平低微,除了谎言之外,什么都不会宣传。如果强行把这批人的病给治了,换上一批不那么激进的,说谎三虚七实的家伙,只会给党造成更大的麻烦。更重要的是,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力,强行治病有违宪法。
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于陕西众来说,他们的&ldo;调查&rdo;由来已久,政治局常委们对于这样腹黑的观点,报以笑声。这件事就这样定案了。
1962年10月之后,法律攻防战转进到了《宗教法》的立法法理上。律师们就是再白痴,也不会公然宣称言论自由一旦触及法律,法律无权对其进行惩处。他们放弃了对言论自由的讨论,转而对共和国的宗教观进行讨论。
人民日报又发表了专刊,陈述了党对于宗教的观点。凡一切不能证伪的观点,均不能成为共和国的立法基础。宗教当中关于&ldo;神&rdo;的论断,无法证伪,违背了共和国立法思想,所以《宗教法》只能保障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内的宗教言论自由,公共场合宣传宗教信仰,属于违法。
当然,人民日报也很&ldo;善意&rdo;的提出,如果宗教所信仰的&ldo;神&rdo;降临,并且能够经过共和国的验证,其的确拥有相应&ldo;力量&rdo;,那么共和国就会允许该宗教在公共场合合法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