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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想了一会儿,&ldo;乔治&iddot;拉尔。&rdo;他回答。

&ldo;没错,&rdo;她说,&ldo;下次回答时不要想。有班北上到因弗内斯的火车明天早上十点离开威佛利。你明天先在因弗内斯停留一晚。我已经将行程写在纸上,告诉你之后该怎么做。&rdo;

&ldo;你似乎很肯定我在国王十字路不会有事。&rdo;

&ldo;不,我不确定。&rdo;她说,&ldo;那些警察不是白痴‐‐苏格兰场的人对我说的话半句也不相信‐‐但他们也只是普通人,和其他人没什么太大差别。在火车离站之前,我不会把纸条交给你的。&rdo;

&ldo;我希望我现在手上有只左轮。&rdo;他说。

&ldo;我倒宁愿你没有。你已经把自己搞成一个大蠢蛋了。&rdo;

&ldo;我不会用它,只是想拿来防身的。&rdo;

&ldo;去你的,用点大脑吧,乔!不要再净做些蠢事。&rdo;

两人之间再度陷入沉默。妇人机警地挺直脊梁坐着,男人蜷缩在一角,几乎看不见。他们朝伦敦西区走,穿过牛津街北端黑暗的广场到厄司顿路,最后终于抵达了国王十字路。

&ldo;你付计程车钱,我去买票。&rdo;她说。

拉蒙付车钱时,用压低帽子的阴影掩住脸,以至于他下车时司机根本没兴趣多看他一眼。脚夫上前要从他手中接过行李,他坚持自己可以应付。眼看时间就要到了,他紧张起来。无论撑不撑得过这个关头,他下定决心好好扮演自己的角色。妇人从售票处过来跟他碰头,一脸漠然的神情显然看透他心理的变化。他们一起步上月台,跟随着要帮他们找个角落位子的脚夫。温馨感人的一幕开始上演了‐‐一个带着厚毛毯、高尔夫球袋、围着围巾的男子,和一名拿着男人大衣送行的妇人。

脚夫急匆匆地走到通道说,&ldo;先生,我帮你找了个角落的位子,这一路上你旁边都没有人。今晚会十分清静。&rdo;

拉蒙给了他小费,上车察看自己的座位。占另一边位子的旅客有些不满,但并没有表现出来。他和妇人走到火车门口说话,听到背后的走廊上有脚步声传来。他对她说,&ldo;你想,他们有没有钓鱼场?&rdo;

&ldo;那里只能在泻湖附近海钓,&rdo;她接续着这个话题等待脚步声远去,直到声音消失他们才停止。拉蒙佯装心不在焉地往走道上瞥了一眼,发现发出脚步声的人停在他包厢敞开的门边,检查行李架上的提箱。等他想起来时已经迟了,脚夫正盯着他之前放在外面的行李。gl这个名字缩写十分普遍。他看着那名男子匆匆忙忙地准备往回跑。&ldo;继续说话!&rdo;他急忙对妇人说。

&ldo;那里有一条小河,&rdo;她说,&ldo;你可以在那里钓到他们称作比雷的鱼,一条大约三寸长。&rdo;

&ldo;太好了,到时我会寄一条给你的。&rdo;他说,他装出的微笑让妇人打心底喝彩,当时那名男子正好站在他的后面。

&ldo;不好意思,请问您是不是拉希莫先生?&rdo;

&ldo;抱歉,不是。&rdo;拉蒙说,身子转个圈面对着那名男子,&ldo;我姓拉尔。&rdo;

&ldo;哦,对不起!&rdo;男人说。&ldo;请问您的行李已经放到包厢里了吗?&rdo;

&ldo;是的。&rdo;

&ldo;谢谢您。我在找一个叫做拉希奠的人希望汶个根箱是他的。这么冷的夜晚还要拎着不在这里的人的行李到处跑,真是的。&rdo;

&ldo;难为你了,&rdo;妇人应声,&ldo;我儿子已经不知道为今晚的旅行抱怨了多久,在他抵达爱丁堡前,一定还有得说的。&rdo;

男人微笑,&ldo;我还没搭过夜车旅行呢,&rdo;他说,&ldo;不好意思打搅您了。&rdo;然后离开了。

&ldo;乔治,你让我先帮你拿着毯子吧。&rdo;不等脚夫走远,她说。

&ldo;嗯,毯子已经被暖热了,&rdo;他说,仿佛真有其事,&ldo;要不了一个钟头,它可能会像烤箱一样。&rdo;

悠远刺耳的笛声响起,车门&ldo;砰&rdo;的一声关上。

&ldo;这个给你路上花,&rdo;她说,将一个纸袋塞人他手中,&ldo;记住我之前跟你说的,有人会在月台上等你。一路顺风!&rdo;

&ldo;忘了一件事。&rdo;他说罢,脱帽,弯身和她吻别。

长长的火车缓缓启动驶入黑暗中。

第九章

格兰特以一贯的漫不经心的态度仔细地阅读晨报。这样的形容并不矛盾。格兰特看起来像只是在随便浏览整张报纸,但如果你问他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就会发现他已经养成了极有效率的方式去整理这些资讯。他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满意,因为再过几个钟头,他就可以逮到嫌犯了。

截至今天为止,命案发生已经一个星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一堆纠葛杂乱的线索中锁定凶手,实在是大功一件。当然,他谦虚地承认这是受幸运之神眷顾的缘故。不靠一点运气,世上一大半的案子恐怕都难以破获。就拿窃贼来说吧,你几乎治不了他们的罪,除非真的运气好,当场揪住他们一两项罪行。队伍命案怎么说都不能算是一件轻松的案子。布署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格兰特直觉黎凡特人一定还混迹在伦敦南区的人群中,此时的他就像被蒙住眼的猎犬般跃跃欲试。伊芙雷太太还是有疑点,但他决定姑且相信她的话。派去监视她的人回报,从昨晚八点他值班之后直到清晨,没有任何人进出她的寓所。此外,她在没必要这么做的情况下愿意提供男人的照片,极可能是真的不知道上一位房客的住址。格兰特对这些老伦敦自扫门前雪的态度了然于心。泰晤士河对岸富汉街的伦敦人就像住在加拿大的外国人一样,伊芙雷太太对安大略省某处某大街某号的兴趣,说不定还甚于里其蒙。这些对她而言都没什么意义。名叫拉蒙的男人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她对他的关爱可能远不及对死者的吧。他可能虚情假意地答应会写信给她,让她听了十分窝心。大体来看,他认为伊芙雷太太所言不假,况且她的指纹与左轮和信封上的指纹不相符‐‐格兰特曾特别留意她紧紧执着照片一角的左手拇指及食指。这次调查获得的一些新线索,让格兰特这天早晨心情特别愉快。姑且不论他的声誉会再度上扬或凶手即将被缉捕到案,只消想像他的手搁在放暗箭的凶手身上,就足以让格兰特大呼痛快。他对这桩处心积虑的犯罪简直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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