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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那位&ldo;惟一证人&rdo;深圳朱某更是繁忙,看到我敢于与他们打官司,便立即把一直指向巴金老人的矛头移向了我。他一边到法院&ldo;作证&rdo;,一边在《山西文学》上连续发表谈话,有一期的醒目大标题是《余秋雨肯定是有问题》,据说这话是我的朋友魏明伦先生对他说的,一下子把他们多年来对我的所谓&ldo;历史问题&rdo;的诬陷责任,全部栽赃到了魏明伦先生一个人头上。

魏明伦先生立即发表声明表示强烈抗议,朱某不得不发表了一份承认&ldo;严重失实&rdo;的道歉,但一转身又在《山西文学》上以头版头条&ldo;本刊特稿&rdo;的隆重方式发表他与北京那个余某的两次对话,这两个人给我做了一系列空前荒诞的政治结论,而且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那两个苍老背影的推崇和依仗。看得出来,他们觉得已经完全能够控制法庭和媒体,因此彻底地有恃无恐了,充分地享受着一次又一次胜利的狂欢。

他们还在不断炫耀自己的有权势背景。例如那个朱某发表了他与原中共深圳某工业区退休书记的谈话,其中他对那位书记的谄媚、奉承、吹捧、歌颂,很少有怕羞的读者能够读得下去。他又借那位书记之口,歪曲书记的原意,说巴金&ldo;不得好死&rdo;,并把这四个字用在标题上。那时,正好是巴金老人在病床上度过百岁寿辰。

聊可宽慰的是,这次他们暂时没有对付巴金老人。我把他们朝我这边引了一引,好让中国读者少看一次鞭挞百岁尊长的凄惨图景。

我曾请教过两位北京的法学家:我没有收受过所谓&ldo;豪华别墅&rdo;的寸土片瓦,他们却在国家的官方媒体上一而再、再而三地造谣诽谤,海外媒体大量转载,结果反而是我败诉,他们胜诉,中国的法律就这样了吗?

一位法学家说:&ldo;这可能是操作上出了问题。你有名,却也只是一个外地的个体文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北京来起诉政府主管的机关公务人员,也不摸一摸水浅水深……&rdo;

另一位法学家打断他,说:&ldo;更可能是法学观念上的问题。不少中国法官相信了一种时髦的说法,认为中国名人不够成熟,因此法庭应该故意容忍一些诽谤,促使名人成熟。&rdo;

&ldo;百岁老人也不够成熟吗?&rdo;我问。

他们一愣,随即苦笑了。

我随即正色说了一段话:&ldo;中国名人确实不够成熟,但肯定要比中国法律成熟。因为在名人受难的时代,法律没有出现。法律重新下地走路,还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当然,比名人和法律都成熟的,是那帮人。&rdo;

有人说,不管是为巴金老人还是为了我们自己,都不必反驳那帮人。

美籍华人陈栎之先生送来一副漂亮的对联:

清雅之口,何必驳难无稽之谈;

超世之笔,岂可描画驱鬼之符。

我回答说:&ldo;他们当然不是我们的文化对手,却是我们的生活空间。&rdo;

江汝祺教授在旁听了一笑:&ldo;生活空间?你没听说大家都在进入虚拟空间吗?假酒、假药、假文凭、假记者层出不穷,盗版者敢于公开批判反盗版,造谣者敢于以造谣者的身份上电视,全都侃侃而谈、笑容可掬。民众已经适应他们,我们已经斗不过他们。他们中有的人,已经升任一座城市的文艺主管。说不定,他们不久以后还会发表文章,说你的叔叔并没有屈死在&lso;文革&rso;之中,至今还活着,住在格陵兰岛你的又一套豪华别墅里……&rdo;

&ldo;更麻烦的是巴金老人,&rdo;我接着他的口气说,&ldo;过不了几年,很可能有人把他算作文化大革命的领导者,否则他为什么提出要建&lso;文革&rso;博物馆?&rdo;

我们边说边摇头,是啊,到那时,真实的历史都已埋进墓地,默然无声。他们现在已经是法庭上的&ldo;惟一证人&rdo;,传媒间真正的&ldo;公众人物&rdo;,城市里的&ldo;文艺主管&rdo;,到那时,更是一言九鼎。

倒是几天之后的一个电话,稍稍唤回了我的一丝乐观。

电话里传来年轻的声音:&ldo;余老师,您完全赢了!&rdo;

一问,原来是一群大学生在某省卫星电视里看到我的两个被告在信口放言。学生们在电话里你一言我一语地抢着说:&ldo;他们太掉份了。从衣着、口气、手势、站相、坐相,都没法看,没法听。&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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