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页小说站

下页小说站>神秘岛是海底两万里的续集吗 > 第3章(第1页)

第3章(第1页)

战俘们逃跑的经过是这样的:

1865年2月间,格兰特将军打算出奇制胜,占领里士满,可是没有成功,结果他部下的几个军官却落到敌人手里,被囚禁在城内。其中最突出的一个是联邦参谋部的赛勒斯&iddot;史密斯。他是马萨诸塞州人,一位渊博的学者,在战争期间,政府曾委派他负责当时在战略上极其重要的铁路的管理工作。他是一位道地的北方人,瘦骨嶙峋的,约有四十五岁,他的短头发和一小撮浓胡子都已经灰白了。他的头部长得非常端正,仿佛生来是为了铸在勋章上似的,两眼炯炯有光,嘴形庄严,从面貌看,他显得是一个激进派的学者。他是一个从舞锤弄斧做起的工程师,正如一个行伍出身的将军一样。他不但脑子灵,而且手也巧。他的筋肉显得非常强壮。他是一个活动家,同时又是一个思想家。他热情乐观,任何一件事都难不倒他。他见多识广,善于随机应变,在任何紧要关头,他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无限的信心和坚强的毅力;这三个条件使他永远是他自己的主人。他常常引用十六世纪奥兰治的威廉的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ldo;即使已经没有成功的希望,我也能够承担任务,坚忍不拔。&rdo;

赛勒斯&iddot;史密斯就是勇敢的化身。他参加过南北战争的各次战役。他自从在伊利诺斯州自愿投效尤利斯&iddot;格兰特麾下以来,曾在巴丢卡、柏尔梦特、匹兹堡埠头等地作战,在围攻科林斯、吉布森港、黑河、差坦诺加、魏尔德涅斯、颇陀马克等地的战役中,始终是勇猛善战,并没有辜负那位说&ldo;我决不计算我的伤亡&rdo;的将军的训导。史密斯好几百次几乎成为威严的格兰特所不计算的阵亡将士。但是,他在这些战斗中,直到在里士满战场上受伤被俘以前,一直是很幸运地平安无事。就在史密斯被俘的那一天,还有一位重要人物也落到南军手里。这就是《纽约先驱报》的通讯记者吉丁&iddot;史佩莱,他是奉命跟随北军作战地报道的。

吉丁&iddot;史佩莱在英、美新闻采访员当中,也是一位有名的人物,正象史坦莱等人一样,不管什么困难也不能使他退缩,他也要采访到正确消息,并且在最短时间内把消息送给自己的报刊。联邦的许多报纸,例如《纽约先驱报》,都拥有坚强的实力,报刊的通讯记者就是它们的代表。吉丁&iddot;史佩莱又是第一流的记者:他是一位精明强于、体力充沛、办事敏捷、善于开动脑筋的人;他环游过世界各地;他是一个兵士,也是一个艺术家;他在谈话时很热情,行动时很坚决,既不顾虑劳累,也不害怕危险;采访新闻的时候,他首先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的报刊;凡是新奇的、没有发表过的、别人不知道同时也没法采访到的事物,他全都知道;他是一位浑身是胆的战地记者,惯于在枪林弹雨中写稿,危险,对于他来说,就是最好的报道资料。

他参加过各次战役,每次都在最前线,一手拿着左轮枪,一手拿着笔记簿;葡萄弹从来也没有使他的铅笔颤抖;他决不象有些人没话找话说,而总是不厌其烦地打着电报;他的每一篇报道都很简短有力、明确、能够说明要点。此外,他还很幽默。黑河的战事结束以后,决心不借任何代价独占电报局窗洞的就是他。他在向他的报刊报道了战役的结果以后,接着就拍发圣经的前几章,一共拍了两个钟头之久,虽然花费了两千美元,但《纽约先驱报》却首先登载了这个消息。

吉丁&iddot;史佩莱身材高大,大约有四十来岁。淡红色的胡须围绕着他的面庞。眼光坚定活泼,而且变化迅速。只要目光一扫,他就可以把一切景象一览无遗了。他体格健壮,能够适应各种气候,好象一根在冷水中淬硬了的钢筋。

吉丁&iddot;史佩莱担任《纽约先驱报》的通讯记者已经有十年了。他不但文笔美妙,并且精于绘画,他的通讯和插图大大充实了报刊的内容,他被俘的时候,还正在描写战役和画素描,他的笔记簿中的最后一句是:&ldo;一个南军正拿枪对着我,但是……&rdo;然而那个南军的兵士并没有打中吉丁&iddot;史佩莱,他一向是幸运的,在这次事件中也没有受一点伤。

赛勒斯&iddot;史密斯和吉丁&iddot;史佩莱过去只是闻其名而没有见过面,他们一起被押送到里士满。工程师的创伤很快就痊愈了,就在他养伤的期间他认识了这位通讯记者。他们一见面就建立了友谊。不久以后,他们产生了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逃回格兰特的军中,为了联邦的统一而继续战斗。

这两个美国人一开始就想找机会逃跑;虽然他们能够自由地在市镇里溜达,但是里士满戒备严密,逃脱似乎是不可能的。在这期间,史密斯遇到了一个昔日的仆人,他是一个愿意为史密斯竭尽忠诚的人。他是一个勇士,也是一个黑人,是在工程师家里出生的,他的父母都是奴隶。但是,赛勒斯在信仰上和道义上都反对奴隶制,因此早就让他自由了。这个曾经当过奴隶的人,虽然得到了自由,还是不愿意离开他的主人。他情愿为他的主人效死,他大约有三十岁,强壮、活泼、聪明、伶俐、温柔、和顺、有时还有点天真,平时总是一团高兴,勤恳而诚实。他的名字叫做纳布加尼察,但他已经习惯让人们简称他为纳布了。

纳布听到主人被俘的消息,就毫不犹豫地离开了马萨诸塞来到里士满,凭着他的机智,冒了二十多次生命的危险之后,终于潜入了被围的城市。史密斯瞧见纳布时的喜悦和纳布找到主人的高兴,那是难以形容的。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