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篇清之以小说见才学者
第26篇清之狭邪小说
第27篇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
第28篇清末之谴责小说
后记
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题记
回忆讲小说史时,距今已垂十载,即印此梗概,亦已在七年之前矣。尔后研治之风,颇益盛大,显幽烛隐,时亦有闻。如盐谷节山〔1〕教授之发见元刊全相平话残本及&ldo;三言&rdo;,并加考索,在小说史上,实为大事;即中国尝有论者〔2〕,谓当有以朝代为分之小说史,亦殆非肤泛之论也。此种要略,早成陈言,惟缘别无新书,遂使尚有读者,复将重印,义当更张,而流徙以来,斯业久废,昔之所作,已如云烟,故仅能于第十四十五及二十一篇,稍施改订,余则以别无新意,大率仍为旧文。大器晚成,瓦釜以久,虽延年命,亦悲荒凉,校讫黯然,诚望杰构于来哲也。
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夜,鲁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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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谷节山(1878-1962)盐谷温,字节山,日本汉学家。
著有《中国文学概论讲话》等。他在所著《关于明的小说&ldo;三言&rdo;》一文中,介绍了新发现的元刊全相平话五种及&ldo;三言&rdo;(载一九二四年日本汉学杂志《斯文》第八编第六号)。&ldo;平话五种&rdo;及&ldo;三言&rdo;,分别参看本书第十四篇和第二十一篇。
〔2〕论者指郑振铎。本篇手稿原作:&ldo;郑振铎教授之谓当有以朝代为分之小说史,亦殆非肤泛之论也。&rdo;
序言
序言
中国之小说自来无史;有之,则先见于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1〕中,而后中国人所作者中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书之什一,故于小说仍不详。
此稿虽专史,亦粗略也。然而有作者,三年前,偶当讲述此史,自虑不善言谈,听者或多不憭,则疏其大要,写印以赋同人;又虑钞者之劳也,乃复缩为文言,省其举例以成要略,至今用之。
然而终付排印者,写印已屡,任其事者实早劳矣,惟排字反较省,因以印也。
自编辑写印以来,四五友人或假以书籍,或助为校勘,雅意勤勤,三年如一,呜呼,于此谢之!
一九二三年十月七日夜,鲁迅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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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最早有英国翟理斯《中国文学史》(一九○一年伦敦出版)、德国葛鲁贝《中国文学史》(一九○二年莱比锡出版)等。中国人所作者,有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一九○四年出版)、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一九一八年出版)等。林著排斥小说,谢著全书六十三章,仅有四个章节论及小说。
第一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第一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小说之名,昔者见于庄周之云&ldo;饰小说以干县令&rdo;〔1〕(《庄子》《外物》),然案其实际,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桓谭言&ldo;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rdo;〔2〕(李善注《文选》三十一引《新论》)始若与后之小说近似,然《庄子》云尧问孔子,《淮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当时亦多以为&ldo;短书不可用&rdo;〔3〕,则此小说者,仍谓寓言异记,不本经传,背于儒术者矣。后世众说,弥复纷纭,今不具论,而征之史:
缘自来论断艺文,本亦史官之职也。
秦既燔灭文章以愚黔首〔4〕,汉兴,则大收篇籍,置写官,成哀二帝,复先后使刘向及其子歆校书稀府,歆乃总群书而奏其《七略》〔5〕。《七略》今亡,班固作《汉书》〔6〕,删其要为《艺文志》,其三曰《诸子略》,所录凡十家,而谓&ldo;可观者九家&rdo;〔7〕,小说则不与,然尚存于末,得十五家。班固于志自有注,其有某曰云云者,唐颜师古〔8〕注也。
《伊尹说》〔9〕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
《鬻子说》〔10〕十九篇。(后世所加。)
《周考》〔11〕七十六篇。(考周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