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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1页)

二、官督商办名义下的商办

二、官督商办名义下的商办

事实证明,官办轮运是不能持久的。第一,运输漕粮为主,不事揽载,是起不到与洋商争利的作用的;第二,官办轮运,很难招集商股于自己的名下,尤其很难使依附于洋商名下者转附于自己,尽管清政府拨款20万串以&ldo;示信于众商&rdo;,商人还是难示信任。这样一种不顾商情,不能收回洋轮利权的做法,使航运局不可能持久地经营下去,因而也就达不到&ldo;筹国计&rdo;的富强目的。果然,轮船公局开办不到几个月,即筹议改变官办的不景气的局面。这就是由&ldo;公局&rdo;的官办向&ldo;商局&rdo;的商办方面转变。这种转变,使李鸿章想起了拟订第一个商本商办《轮船章程》的盛宣怀。而盛宣怀也是首先认为&ldo;公事有必须斟酌变通处&rdo;的改变&ldo;公局&rdo;局面的提议者。他提出&ldo;气脉宽展,商情踊跃,持久不敝,由渐扩充&rdo;十六字方针。这个方针是建立在&ldo;商情踊跃&rdo;基础之上的,是改变公局不景气的最佳方案。故丁寿昌报以&ldo;深服伟论&rdo;的赞许。盛宣怀何许人?这里有必要作一简要介绍,因为他是一个在洋务运动中起了颇大作用的人物。

盛宣怀(1844‐1916年),字杏荪,号补楼、愚斋,晚号止叟,江苏省武进县(今常州市)人。父盛康,字旭人,道光甲辰(1844年)进士,注重经世致用之学,辑有《皇朝经世文续编》,1860年前后以布攻使衔任湖北盐法武昌道。盛宣怀以太平军占常州避居武昌盛康处五、六年之久。受到经世致用并&ldo;致力于有用之学&rdo;的熏陶。盛宣怀《行述》说他在湖北&ldo;既事事研求,益以耳濡目染,遂慨然以匡对济世自期,生平事功,基于此矣。&rdo;确实,盛宣怀青年时期就有从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素养。因此,他于1866年中式秀才后没有再从正途晋升,而全心致力于洋务活动。1870年入李鸿章幕,很快得到信任。李鸿章让他从事外交和办洋务企业等方面的活动,从而锻炼了他,他参预1876年滇案中英烟台条约谈判和中英吴淤铁路交涉,参预兴办轮船招商局之后,又办煤铁矿务、纺织、铁路、金融等新兴洋务事业,在&ldo;西学为用&rdo;这一点上对清朝政府作出了杰出贡献,从而逐渐走上仕途,由山东登莱青道、天津道、侍郎直至邮传部尚书。李鸿章于其青年时就说过盛宣怀要通过办洋务&ldo;大事&rdo;达到&ldo;作高官&rdo;目的的话,是颇有预见性的。

盛宣怀于1873年春,又接受了李鸿章&ldo;饬议(轮船局)章程&rdo;之命。他这次所拟章程条目:&ldo;委任宜专&rdo;、&ldo;商本宜充&rdo;、&ldo;公司宜立&rdo;、&ldo;轮船宜先后分领&rdo;、&ldo;租价宜酬定&rdo;、&ldo;海运宜分与装运&rdo;等六款,贯串着&ldo;筹国计必先顾商情&rdo;和&ldo;为商人设身处地&rdo;的精神。盛氏指出,新的轮船招商局,应委派有道、府头衔的绅商主持其事,因为这种人可以起到&ldo;联络官商&rdo;的作用;官与商两方面的人才能信任他,只有官、商信任才能把轮局办成功。其次,他建议仿照外国洋行办股份公司企业的宗旨,如:股银按年一分支息;官方客货,一律收取水脚,不得以官势损害公司利益等。第三,为了更有效地与外轮竞争,建议官方租给轮船应减少租价;每年以40万担漕粮交商局装运,以期&ldo;稍藉补苴&rdo;。

在以盛宣怀为主的&ldo;先顾商情&rdo;的正确思想指导下,1873年5月,陈钦、丁寿昌派同知林士志来到沪上,招致殷实公正绅商,以&ldo;或出资搭股,或入局办事&rdo;相招徕。6月,李鸿章札委唐廷枢为商总办,重订章程,广招股份。唐氏的章程与朱其昂所定条规不同。朱氏的为官办,权在官;唐则为商办,权在商总办。唐氏的章程却与盛宣怀的基本一致,但也有某些不同地方。例如,唐廷枢强调在商民中威望高、招股多者为商总,每百股选一商董,商总于众董中推举,盛宣怀则强调委派有道、府头衔者两员主持其事;唐廷枢强调&ldo;商总为总局主政&rdo;,说&ldo;事属商办,似宜俯熙买卖常规&rdo;,司事人等认真&ldo;选充&rdo;,请政府&ldo;兔派委员&rdo;,也即一切按商的要求和原则办事,而盛宣怀则强调总办要&ldo;联络官商&rdo;,要&ldo;上与总理衙门通商大臣船政大臣&rdo;等官方权要机关和人物联络好关系。按照盛宣怀的观点,在商股商办这一点上虽与唐廷枢并不相左,但他是要&ldo;官&rdo;处于企业的主导方面,而唐廷枢则是主张&ldo;商&rdo;应处于企业的主导方面。唐氏比之盛氏又胜一筹。

在朱其昂的官办公局向盛宣怀的商本商办转变的酝酿中,盛宣怀的官居于企业主导地位的商本商办主张,当然最合乎李鸿章等洋务官僚的意愿。观丁寿昌给在沪上的盛宣怀的函可以窥出李鸿章等人的意见。丁说:&ldo;弟顷奉中堂面渝,唐景星业已来津商议轮船招商各节,阁下如愿出为综理,即祈刻日办装北上,以便面为商酬,迟恐此局一定,未便另添总办矣。&rdo;总办一席很明显的是属意于盛。丁寿昌说明其理由说:&ldo;办理招商,必应选举商董数人,集资办事,而以委员总其成,官商方能一气联络。阁下抒论在先,诚中肯綮&rdo;,足敷&ldo;总其成&rdo;的总办之任。然而,在官办失败情况下,还在强调&ldo;官&rdo;的主导地位,是不易为商所接受的;其次,招徕商股,没有像买办商人唐廷枢这样&ldo;素为粤商信服&rdo;者,是难以解决资金来源的,而这是招商局成败关键所在。盛宣怀也自知初出茅庐无以当此重任。看来总办一职是非唐莫属了。果然,官办的轮船招商公局转为商办的轮船招商局的改组工作于1873年夏完成,重订局规,规定股金100万两,先收50万两。总办为唐廷枢所得,位居会办者有朱其昂、朱其诏、徐润、盛宣怀,二朱代表官方主管漕运事宜,唐、徐主管揽载、招股等轮运各务,而盛宣怀却兼了漕运、揽载二事,也即兼了&ldo;官&rdo;&ldo;商&rdo;两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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