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毅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好心情地一边开车一边哼着歌谣。
中途他换了一辆车,依然是一辆张扬的豪车,这一行,他们走了几天几夜,渐渐地远离了繁华的城市,周围的景色变得荒凉,低矮的房屋稀稀拉拉嵌在山半腰,他们开着车往大山腹地里钻,直到人烟渐无。
曲折的泥石山道撞击着迈巴赫的底盘,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仿佛下一秒就会不堪重负散架一般。
车主人罗毅一点不心疼,带着卓奚继续往前开。
卓奚已经不再问了,她已经能猜测出罗毅的目的地了,于是更加沉默。
终于有一天,车停下来了。
此时他们站在一个小村落的入口处,正值傍晚时分,落败的小村落就像被遗弃在大山里的墓场,衰败,贫穷,不见生机。
偶有村民归来,见到堵在村口的破烂钢铁匣子,睇来好奇的打量,继而又看到钢铁匣子旁边的两人。
“哇!原来是大娃啊!大娃带媳妇儿回来了?”村民认出罗毅,几步迎上来拍着他的肩膀,一边打量卓奚,一边朝他挤眉弄眼。
满是泥土的肮脏手掌拍打在罗毅昂贵的手工西装上,他却疑点不在意,温和地朝村民笑笑:“嗯,回来了。”
他笑得十分温柔,就像深深眷恋着这个小村庄一般,嘴里喃喃:“回来看看。”
他的眼神和笑容简直让卓奚不寒而栗,反射性地离他远了点。
村民却没有感觉到,热情地拉着他的手臂:“你好久没回来了!一定要告诉大伙儿!对!一定要通知大家你回来了!”
村民笑得灿烂,和罗毅说了几句后,匆忙跑进了村落,奔走相告――
村头老李家的大娃回来了!
一时间,寂静的村庄热闹了几分。
罗毅是在20年前被人贩子拐走卖到这个无名村庄里的,几个月后,买下他的鳏居老人老李失足摔断了腿,就在村民们叹其不幸的时候,罗毅却留了下来一直照顾他,直到两年后,老人病逝,他这才离开了村庄。
走出去的罗毅并没有忘记这里,以后每年他都会回来,并带回一些恩惠给村民们,因此,他颇受这个小村庄里的人的喜爱。
这一次,他的归来依然受到这个村落的欢迎,村长组织大伙儿设宴迎接他,所有的人都集聚于此,拿出储存的好物款待他,有肉有酒,一顿饭竟比过年还奢侈。
喝醉酒的村民揽着罗毅的肩膀,又哭又笑:“大娃啊大娃!你真是个好孩子!孝顺!不忘本!可怜老李走得早!”
罗毅只是笑。
“晚宴”结束后,他带着心不在焉的卓奚回到村头老李家,路过一个院子的时候停了下来。
“卓奚,你还记得这里吗?”他指着院子问道。
卓奚不应声。她当然记得这里,二十年前,她和她的妈妈就是被人关在了这里。
努力忘记的东西被迫展示在眼前,卓奚的心跳得极快,但或许是因为早几天前她就预料到了这一幕,所以等真正来临的时候,她比想象中的接受得快。
相较于此,她更忧心其他。
“束白真呢?”她沉声问。
“她啊,我的朋友已经把她安全送达了,比我们还早呢!”罗毅浅笑,面朝着院子示意卓奚,“不进去看看?”
卓奚站着没动。
罗毅哼笑:“你不是想看到咱束导么?临到头又后悔了?”
“她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