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以后我们会是邻居,我就一阵窃喜,对沈拓的恶劣行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毕业那天,我从外地赶回少城了。
我送了她一双漂亮的水晶鞋。我知道她的鞋码,却挑了双小码的鞋。我想让她一直记得曾有人送给她一双好看而不能穿的鞋。
她很喜欢,半句未提鞋不合脚的事。
股市动荡前,她极度不安,她让我去说服沈拓不要炒股。
我没有联系沈拓,却撒了谎。
如果他一无所有了,会不会……离开她?
我这样想着,期盼着。
他们果然分手了,尽管是藕断丝连的分手。
我们终于做了邻居,沈拓这条跟屁虫又开始对我张牙舞爪。
我没把他放在眼里,反正来日方长,花落谁家还不一定呢!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ldo;蒙蒙细雨浥轻尘&rdo;尘埃遇水,该落地了吧
☆、陆九岚(番外)
&ldo;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rdo;
我的父母是因为这首诗给我取的名字。他们希望我有凌云志,希望我成为优秀的人。
我幸不辱命,成为了大人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不绝的赞美声使我目空一切。
同龄人在我眼里,幼稚愚昧,可笑至极。
我热衷于参加辩论赛,我享受对手被我言语攻击说不出话的样子。
在这种口舌之战中,我独孤求败。
直到,遇见了李笑。
她是个开朗的女生。
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大一时,我参加了辩论赛。
最后的决赛,我准备很充足,胜券在握。
观众的掌声逐渐吹响了我方胜利的号角,反方被辩驳得哑口无言。
我洋洋得意,按部就班做着收尾,却不小心漏了语言上的破绽。
她紧咬住这个破绽,步步紧逼,一时之间,逆境翻盘,竟然打败了我方。
这件事令我羞愧,我不禁对她高看几眼,然后我知道了她有着和我相似的经历。
她的才华不输我。
我对她惺惺相惜,她却不太喜欢我。
那天,我没忍住问她原因。她说只要我去学校的天鹅湖游一圈,她就告诉我。
开什么玩笑!
她摆明在戏弄我。
我气了一晚上,第二天继续在她身边晃来晃去。
她开始穿奇装异服来恶心我。我愈战愈勇,没中她的圈套。
后来,这段我想拥有的友情慢慢变质了,我已经理不清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她了。
当我开始直面自己时,我成为了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我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人,我做了普天下所有痴情人做过的事。
匆匆四年,带走了目空一切的我,也带走了绝情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