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昨日你带他三人看房时,也看见了我!”居同野怒道,深吸一口,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
小二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想起昨日得罪他之事,莫不是这位官爷借此机会发昨日的火?忙不迭又是磕头又是哭求,眼泪鼻涕一把,并拿家中妻女起誓,确实没有此事。
威武书生和如花美玉的少年,还有个天真的半大孩子,这三个人每一个都如沈吟一般,是朗朗夜空中妖娆耀目的启明星,熠熠生辉,只要出现在世人面前,必能叫人印象深刻。
居同野心肠软了下来,尽力温和道:“还有个八九岁白白嫩嫩的小孩子,脸蛋是红扑扑的,近来可有人带着这么个孩子来投宿?”
小二赶紧摇头,这人貌似正经恐怕是个脑袋不正常的疯子,他怕迟一刻脑袋和脖子分家,妻女没人照顾:“没有,没有,好些日子都没人带孩子来投宿了。官爷小的说的句句属实啊,您老随便找个人问问,都能证明小的没有说半句假话。”
不怕不讲理,就怕人发疯,小二心里悔之晚矣,怎就如此最贱逞一时口舌之快惹恼了官爷!
居同野一时恍惚起来,这人的话也不像掺假,一个二个信誓旦旦,假的只能是他。从他醒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在说明是他做梦,那三人是他梦中所见。
第三十二章鬼神传闻
许是难忍孤枕,沈吟睡得不甚安稳,时而梦呓,低低沉沉分不清究竟说了什么,整个人还反反复复翻来覆去。每个翻身居同野都以为他要醒了,满怀期待,结果每每事与愿违。他想别人或许会欺骗他,这个最会骗人的小疯子应该会同他实话实说。
居同野就这么干瞪着眼坐在桌前,没吃早饭的肚子吵闹不停,沈吟也没有吃,他便没有先吃的念头。眼见晨色褪去,窗外艳阳正逐渐升起,从半敞的窗户透进来的金黄色光束怎么看都奇丑无比,还是床上那人惊艳。
伴随着这种想法,就听见房门被人敲响。
居同野发着呆,恍恍惚惚回不过神来。
沈吟气得火冒三丈,抓起枕头朝门口丢,初醒的人难免慵懒贪念温床,手上失去力道,枕头就落在居同野脚边。
居同野捡起枕头,也不理会门外敲门的那人,好似屋外翻天覆地都比不得这人一刻安寝。沈吟也睡够了,跳下床穿衣,示意居同野可以开门。
门外是客栈掌柜,头点得勤快,腰哈得更弯,活似垂下来的长长柳枝。他眼见居同野,更是眉开眼笑,手里拿着个精工的大红描金请帖,双手恭恭敬敬奉上,礼貌道:“沈大人,居大人,鄙县花家老爷做东,诚邀二位大驾光临。”
居同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太州知县?花家?他还没说话,沈吟便拿掌柜的撒一肚子起床气,怒道:“滚,什么阿猫阿狗也敢在本官面前晃悠。”
没想到毕恭毕敬的邀请会碰到精铁墙壁,掌柜的顶着一鼻子灰,人若是走了,知县和花家老爷会认定是他办事不利,他虽然不知道这位沈大人是何等人物,但也知事情起因在于居大人,像是沈大人仆人的居同野。
花夫人仔仔细细描述了梦中相救的她的鬼神恩公长相,掌柜的多长了个心眼,发现这人居然像是昨日来投宿的一个客人!
当时太州知县也在场,一听沈吟二字再打听长相,便认定是那位赫赫有名的沈吟沈秋歇了。沈吟的声名,可谓狼藉,到底还是大名鼎鼎名声在外。太州既然隶属于西安管辖,少不得都是周巡抚的人。
逆光中的沈吟,仿佛举城欢迎的凯旋将军。掌柜的徒生参天恐惧,好似他不是人,而是长着獠牙利齿的野兽,而他不过是一块散发血腥味的肉。
沈吟惯于吓唬人,居同野见怪不怪,习惯后就开始胆大起来,该挠痒就挠痒。一般而言沈吟发威时他也只会沉默看戏,不过而今欺负个普通人算什么事,人家客客气气,他没个理由就恶语相向,这毛病得改要治。
居同野便和颜悦色对掌柜的道:“我们马上就要离开太州,不会去赴宴,麻烦转告花家一声。”
掌柜的实在是被沈吟唬傻了,巴不得走,而今还有合适理由回复花家,只要看着居同野的面满温和,就能忽略张牙舞爪的沈吟。掌柜的连连答应:“好好好,小的这就去,小的这就去。二位大人还没用过早饭吧,小的这就叫人送进来。”
“等等!”居同野忽的想起什么,发现掌柜话中说的平静一点也不急,脚下却抹了油准备麻溜地溜之大吉,忙不迭唤回人,掌柜的瞬时欣喜瞬时愁眉的表情都被他看在眼里,蹙眉问,“他请我们做什么?”
沈吟翻了个白眼,回去叠衣服收拾包裹。
昨晚那事说起来可谓光荣,能在他家客栈发生,掌柜的觉得祖坟上青烟袅袅扶摇直上九重霄,沈吟威严的气场一敛,掌柜的面满春风洋洋得意,将昨晚一番神神鬼鬼的事一五一十尽数说了。
就在房间对面,居同野纳闷他居然没被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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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吟虽在收拾衣服,然而收拾的乱七八糟,居同野没心情管,追在他身后问:“你昨晚听见了什么动静没有?”
“听见了,就你睡得跟死猪似的。”沈吟道,他眼见收拾不好了,便一股脑儿全塞进竹篓里,行为举止口吻态度都带着些小孩般不讲道理的恼羞成怒,然而他又不舍得对居同野发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