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触李先生的过程中,望之俨然,即之也温,那种近乎羞涩的客气,那种对晚辈的谅解,
有时实在不能体会这是同一个人。
现在再一次写这篇文章,实不敢以序自称,仅能以一个出版者的心情,说说我对李先生
的感觉。平心而论,李敖先生的一生,早已不需我为文奉承,李先生一生治史,史家是相信
历史的公论的,但前提是要留下足够的证据,现在这本《李敖快意恩仇录》,无疑将留下足
够的凭据,李先生或不见容于当世当道,但是未来名山千古,将有定论。
自序
你会说:“我已经看了《李敖回忆录》,怎么又冒出了《李敖快意恩仇录》?我看一本
够了哇,不要再看第二本啦!”—当然,你可以不看,随便你,只是告诉你:这一本跟那一
本全不重复,这并不因为有两个李敖,而是李敖有两个“老婆”,你看到的正集,只算看到
了他的“大老婆”,但看这本,才能看到他的“小老婆”。没有人只正视一个人的“大老婆”
而不偷窥他的“小老婆”。所以,你不必犹豫、也别打算省钱,还是快买这本吧。西方谚语
说:“好奇之心,使猫送命。”(curiositykilledthecat.)上帝保佑,你幸亏是人,
不是猫。你可以又长寿又好奇,只是再多花三百多块钱而已。
一般拍电影、写小说,凡是又来一集者,大都后不如前,原因在又来一集者,都想在
热璫头趁机多捞一票,以致弄得画蛇添足。但《李敖快意恩仇录》之作,却不如此,因为根
本上不是画蛇问题而是画龙问题。原来前面那本《李敖回忆录》,非画蛇也,乃画龙也。画
龙而未点睛何也?俟此书耳!
《李敖回忆录》三十万字,实不足以尽多彩多姿,三十万字中,或欲说还休、或语焉未
详、或按下不表、或舍之则藏,未尽之处,势须点睛,要想点睛,则《李敖快意恩仇录》势
在必出,商之商周出版公司何飞鹏先生,飞鹏正庆幸出版《李敖回忆录》死里逃生,闻此噩
耗,自知无所逃于出版或不出版之间,“伸头挨一刀,不伸头也挨一刀”,乃窃商于趋势大
家詹宏志先生。宏志好读书而求甚解,知李敖最深,猜他认为大不了把《李敖回忆录》已捞
钞票再赔回去,但李敖不可开罪,于是点睛之议遂决,李敖的“小老婆”遂脱颖而出。颖
者,毛也,欲见毛必先有脱裤手续,此书脱裤以显、脱毛而出,可想而知矣!
一九九八年六十三年将弃我而去之日,
李敖写于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