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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瞧着唐寿那个狡猾的小模样,熊壮山心里痒痒的,想捏一捏他亲一亲他。他的夫郎真可爱。

煎羊排要用平底锅,但家里没有,唐寿就用家里现成的锅对付下,倒也能用。

熊壮山剁完羊肋,不用唐寿吱声,随手将羊排洗静血水。

唐寿接过后,将羊排两面均抹上盐腌着,使其慢慢渗透,同时还给羊排一点点按摩。

“二郎,你把生姜捣碎了,过滤出姜汁给我。”

熊壮山很有力气,生姜也不用切片,直接扔到捣罐里按着几下就捣碎,用细纱过滤出姜汁递给唐寿。

唐寿用自家做的刷子沾了姜汁刷在羊排两侧,姜汁有去腥作用,以前在家他还会在羊排上涂抹少许柠檬汁,同样起到去腥的作用,而且柠檬汁腌过的羊排会有特殊的味道与口感。不过,没有,也没大碍。

之后再刷一遍料酒,放在旁先腌着。

灶下熊壮山升起火,倒入油,拎起羊排沿着锅沿一根根倒入锅中,触到热油,羊排便发出噼啪的声响,悦耳动听,催人胃口,唐寿这个做的先饿了。来到这里之后,还没吃过羊排呢。

煎羊排要小火,这就十分考验生火人的技巧了,熊壮山人高马大,蹲在地上缩成一座小山,忙碌的添枝加柴,竟凭白生出几分委屈巴巴,手上的火头倒是大小正好。

羊排不能煎的太老,太老就不好吃了,两面焦黄,内肉软嫩正好。在羊排似熟未熟时,在锅中放入几瓣蒜,不用刻意加在羊排身上,同一锅中就能起到很好的借味作用。

蒜是秦汉时候就传入宋朝,大街小巷哪都有卖。这点倒使唐寿十分满意,虽然吃蒜后嘴巴的味道不好闻,但大多美味真缺少不了它,可以说是菜中灵魂了。

“盘子给我,用上次新买的瓷盘。”

上次去镇上,唐寿发现镇上瓷器各式各样,款式新颖,最主要价格便宜。他买了不少,打算就是家里来进货客人,留餐用新的碗碟,不至于寒酸。

羊排盛到新碟中,就可以洒上胡椒粉和茱萸粉,这时候根据口味轻重,放少于盐就可。

房门关不住满室香气,客房里的金锦程早就坐不住了。要说好东西他自认没少吃,可还真没碰上这种单闻着就受不了的。

金锦程自持身份,还知道端着矜持的架子,他那些手下却受不行,一个个明目张胆,咕噜咕噜的吞着口水。

“郎君,这乡野小户倒是有几分厨艺,这味道闻着真香。”一个护卫道:“一定十分好吃,要是郎君你一会吃不了,赏给我好了。”

另一个挤开说话的侍卫叫道:“凭什么赏给你,郎君,赏给我,那个汉子无礼时,可是我壮着胆子给你说话,你得赏我。”

“赏我,每次郎君要跑腿时,可都是我抢在头上,当然赏我……”

几个护卫都是常跟在金锦程身边的,金锦程对他们并不苛刻,总是闹做一团。

瞧着几个在熊壮山跟前渣渣的家伙们马上就要因为一点肉上演全武行,金锦程心情异常微妙,没想到这夫郎厨艺倒是棒,勾得他这些手下跟几百年没吃过肉似得。

金锦程清了清嗓子,咳嗽两声,“好了,本郎君是那种人吗,今天你们也跟着担惊受怕了,我给你们每人也点了一份,不对,是一客,那个夫郎说是一客,也不知道一客是多少。”

没人在乎一客是什么意思,都笑嘻嘻地谢过金锦程。

“金二郎,羊排做好了,我可以进来吗?”

不等金锦程答应,一个离门近的护卫先给门拉开了,眉开眼笑道:“郎君恭候多时了,快请进。”说着,伸手殷切的接过羊排。

“啊,这盘子是瓷器的!”护卫惊诧道:“我们郎君的身份怎么能用瓷器的,就算没有金银,漆木也行啊!”

熊壮山在唐寿身后眼睛凶恶地一瞪,那护卫霎时抖三抖,不敢吱声,成了只小鹌鹑。

金锦程恨铁不成钢,真想骂声完蛋玩意,不过对上熊壮山那个凶神恶煞的模样,他就又认为护卫的样子也算情有可原。

“没关系,瓷器也使得,这是在外面,没那么多讲究。”

飘香的小羊排即便用瓷盘装着有些掉了它的身价,却挡不住味美。

金锦程从没这么迫不及待想吃过什么,急切地样子那些护卫见了竟生出些许不可置信,还没见过他们家郎君这么失礼的样子。然而当他们也吃了一口羊排后,也就什么都忘了,一时间整间屋子里只闻得咀嚼声、吸允声和夹杂其间的满足的叹息。

关上房门,唐寿和熊壮山两个人也吃起羊排。唐寿一手持刀一手持叉,标准西方做派,切切割割的,终于吃上第一口肉时,对面熊壮山已经起身去盛第二盘。如果他没记错,熊壮山那个盘子里的羊排是他的两倍。

抬头,就见熊壮山那家伙根本不用什么刀叉,连筷子也赖得用,直接上手,拎起羊排塞进嘴里,在吐出来就干净了,骨头上一丝肉丝都没,根狗啃的有一拼,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的嘴。

“夫郎,你怎么不吃,你吃呀,你做的很好吃,我还没吃过羊肉这种做法,不腥,肉嫩。”熊壮山说话也不耽误吃,这么会儿功夫,又两块羊排下肚。

胸腔发闷,呼吸困难,阵阵头晕眼花,压力山大,家里有这么个饭桶放一般人家是别想发家致富了,也就他唐寿能养起吧。别人家是养人,他家是养个饕餮。哎,人生如此艰难,赚钱如此不易,革命尚未完成,还需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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