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过,事情已经变得不可挽回,成为胸口不可磨去的疤痕,变得在某个时光,彻彻底底变成一个人时,他只能泪流满面……
……
新学期就要开始了,回学校之前,向妈妈说:&ldo;放假了就回来吧。&rdo;
&ldo;嗯,妈。&rdo;
&ldo;记住到城里了可千万别学坏,你姑妈的孩子年满十八去了城里尽学些偷鸡摸狗的坏事,整天泡网吧夜店不说,最近还吸毒当起了扒手,你姑妈见他不容易,终于见上一回却是在派出所里,交了一大笔费用才领了他回来,哪知见了面他又跑了,丢人就不说了,就是没出息……你千万别学他,要是我才不会领你回来……&rdo;
&ldo;妈,我们不一样!&rdo;
向迷鹿急了,这是哪跟哪啊,她一个女生被说成这样倒是生生来气,她是去上学,不是去做歹徒!
&ldo;我只是说说,你急啥子啊!?……人心是肉做的,跟着谁就往哪处跑,城里大,不要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rdo;
&ldo;……又不是小孩子了。&rdo;
向迷鹿看着熟悉的小房子,有些作气地说。门槛上有一只毛发稀少的小花狗在舔爪子,光秃秃的皮上有一处皮肉绽开的伤口,她用手戳了戳小狗的头,它委屈地呜叫了一声,走近一看,伤口处更是触目惊心,里面混着泥巴。
这只狗是向迷鹿捡来的,捡来时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皮毛不多,花色杂乱又不好看,浑身上下都是伤疤,走路一瘸一拐的,一看就不怎么惹人喜爱。不知道怎么的,总之向迷鹿捡了回来就干脆养着,当时向妈妈见到它很吃惊,问她为什么要捡一只这样的狗回来。
向迷鹿没有回答。
小花狗是只十分怕生的狗,养了这么久也不爱近人,所以向迷鹿没有跟它取过什么正经的名字。
向妈妈见着说:&ldo;它又被镇上的小孩子联合起来踢蹬了,全是伤口,旧的都还没好……那些小孩就
是图着它不闹才欺负它,弄得它更是丑了,虽然是狗,却连&lso;汪&rso;都不会叫。&rdo;
向迷鹿什么都知道,知道因为小花狗不好看,才会被人不留情地伤害,如果它长得好看些,像是价格不菲、有着纯正血统的名门狗狗一样,皮毛柔软干净且漂亮,露出另人宠爱的表情,那么它绝对
不会受到这些苦。绝对。
&ldo;你真丑。&rdo;
迷鹿站起来时,偷偷对着小花狗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
……
s市,一个现代化的城市。一个金钱至上的城市。
没人能够忘记得了它,它耀眼、繁华,它的吸引力就像昂贵橱窗上的不再是劣质假人,而是美丽精致的真人模特,喷着价格不菲的香水,露出360°无瑕疵的微笑。
有人说s市是个就算没有钱也敢一掷千金的地方,没有人会抗拒这样灯红酒绿的地方,这样的城市夜晚是不停休、疯狂玩乐的,有钱人纸醉金迷,花大把大把的金投于奢侈物质上,隔天起来就像是垃圾一样扔弃。
有人玩得起,有人玩不起也要玩,有人抱着期待笑着来,有人无奈哭着回,刚走一步发现身边全是人,抬头望也是耸入云间的大厦……
s市很美,同时残酷,来到这里就应该明白自己多么渺茫,身险弱肉强食的处境不是爬就是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