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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强取豪夺(第2页)

他来之前专门研究了慕长渊的凡人经历、修炼历程,以及成为魔尊后的种种表现,得出一个结论——魔尊劣迹种种,唯独没什么绯闻,一是因为弟弟是个万年毒唯,吃掉了所有想接近他哥的妖艳贱货;二是因为慕长渊眼光颇高。

男女欢爱中,色相是最肤浅却也是最直白的欲念起源。

魔修和鬼修大多妖娆动人,妖修有像青丘狐狸这般美艳绝伦的品种,对这些修士来说,倘若能傍上恶道之主,得尊上指点几句,对往后的修行受益无穷。

但慕长渊能被称作三界第一绝色,俗物当然难入他的眼。

也就是说即便夺魄邪帝不出嘴,魔尊也不会随便和人家处对象,被吃掉的妖艳贱货都是绝世大冤种。

色相这条路行不通,那就看气质了。

薄欢便是从这里找到的突破点。

魔修鬼修和妖修气质轻浮,配合着美貌,第一眼望过去就容易让人想起情爱方面的事。

轻裘缓带的仙修则完全不同。

君子如兰,有人温和含蓄,有人刚直张扬,52ggd但无论哪一种,仙修端的都是无边的风月和雅致。倘若在冰清玉洁里加一些悲悯,便是最容易让慕长渊这种人动心的了——

薄欢料定以魔尊的恶劣和叛逆,必然琢磨着如何攀折高岭之花,将对方从云端拉入地狱血海,看着铮然孤峭的傲骨和不染纤尘的灵魂被一点点弄脏。

不得不说,合欢宗主对性|癖的理解超出当今时代一万年。

慕长渊看见坐在白虎上的人时,确实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一吨重的白虎宝宝背上铺着花纹繁复的波斯羊毛毯,牡丹看见慕长渊后先是害怕地呜了两声,似乎被什么安抚了一下,便没有再吭声,而是用一双猩红的眼睛幽怨地将他望着。

薄欢一改弟子大选时的奇装异服,双盘莲花坐在毯上,白袍层层叠叠如莲花花瓣逶迤在周身,长发及膝,面容是不施脂粉的素冷。

论容貌,他比不上三界第一绝色的魔尊,但薄欢本就是西域百姓供奉的圣子,此番算是重操旧业,一点儿也不违和,甚至因为他通天境的修为,那双一金一蓝的鸳鸯眼都透出一种通透而清冷的慈悲。

然而真正让慕长渊愣住的,是那一对南红珠耳坠。

那是弟子大选没用上的装饰,薄欢故意戴着来试探慕长渊的。

说实话,薄欢还挺喜欢这副耳环的。

巧的是慕长渊也挺喜欢。

虽然以南红珠替代了珍稀的红翡,但样式魔尊绝不会认错——

每次神魔交锋,神界无色真火和地狱凤凰火交织,连空间都被焚毁扭曲。

两把兵器死死抵住,耳坠投下的阴影刚好落在白玉般的颈侧,沈凌夕肤色白得几近半透明,离得近时甚至能看见青紫色的血管,魔尊动不动被那一对摇摇晃晃小东西分散注意力,棋差一招。

红翡的产量确实低,但成为天道上神,就可以从无到有幻化出万物,哪怕斗转星变、移山填海都只在一念之间。

当年慕长渊总想把那对碍事的耳坠用刀挑下来,可如今沈凌夕不入天道了,他又惦记起把象征上神法相的耳坠戳回去。

——爱情不仅能使人盲目,还能使恶道魔尊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慕长渊神色复杂。

薄欢见对方眼底掠过掩饰不住的诧异之情,心里“咯噔”一下,旋即就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但这还不能说明什么,谁知道美人震惊是因为认出耳坠,还是因为一位陌生的峰主突然登门造访呢?

云舒云卷中,薄宗主已经赤足踏上了别院的青草地。他刚一动,脚踝的银铃就发出一串清脆声响。

合欢宗主喜欢以少年形象示人,面容透着一种稚嫩青涩的诱惑。

他从白虎背上下来时,不经意地露出修长纤细小腿,白皙的脚背绷直,圆润晶莹的脚趾头透着一层薄粉色,没入草地时,青草亲吻着玉足,少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种触感,轻轻蹙了一下眉,紧接着繁复的白袍落下,这才遮住这一点隐秘的春光。

薄欢冷冷注视着倚在窗边的人,连嗓音都和平日里的慵懒喑哑不一样,而是如清泉落玉般泠泠清脆:“你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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