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要求据此建立起来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必须&ldo;对受害者友善&rdo;,以恢复受害者作为人和公民的尊严。但它的一个重大缺陷在于,罪犯的申请一旦批准立即给予大赦,而委员会要到进程开始几年后向总统递交《报告》的时候才能就受害者的问题提出建议。总统同意后,再把意见提交议会;然后议会建立一个特别委员会讨论这些建议。议会通过委员会的建议后,受害者才有希望得到赔偿。可惜这个过程非常漫长,结果真相委员会成立后的三年内没有批准一项赔偿,而罪犯却一个接一个得到大赦。我们不难理解找到委员会的受害者的不满和怨气,也可以理解有些人对委员会的激烈批评和讽刺挖苦,说我们宣传的&ldo;对受害者友善&rdo;实际是对罪犯友善。
我们委员会也对法律的这个方面表示了不满。结果,在1998年10月29日向总统提交《报告》的时候,20万名左右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认定的受害者得到了所谓的&ldo;紧急过渡救济款&rdo;。这笔紧急救济标准统一,一般每个受害者最多得到2000兰特(330美元)。
除紧急救济外,我们在《报告》中还建议,国家应该支付&ldo;个人赔偿金&rdo;。我们希望,所有受害者最终都可以得到每年23000兰特(3830美元)、持续6年的赔偿金。我们估计国家总计要支付29亿兰特(477亿美元)。撰写本书时,政府共拨出相当于此数五分之一的预算,分三年支付。
我们的个人赔偿金建议引起了几个问题。能不能给痛苦设定一个价钱?在国家金库紧张的情况下,国家是否能支付得起这笔钱?如果种族隔离本身如五位高级大法官所谴责的那样,是对人权的严重违反,是对人类的犯罪,那么是不是每一个遭受这一邪恶制度之苦的人都应被认定是受害者呢?这一切中的公平何在?那些被强制迁徙的人怎么办?还有那些因为接受劣等教育而终生受损的人、那些由于种族原因没有得到足够的资金而罹患本来很容易预防的疾病的人,怎么办?我们根本列举不完。
委员会中没有人怀疑,法律在限定违反人权行为的含义时,是有一定武断性的。但是,立法部门显然感到有必要将处理的问题控制在可以应付的范围之内。赔偿本可以追溯到远远早于1960年的时期,比如到1948年,即国民党首次掌权,开始进行疯狂的种族主义立法,试图通过有系统地剥夺大部分南非人的基本人权,使他们在自己的国土上沦为二等公民的时候。然而,我认为议会的决定是极为明智的,为我们完成任务提供了一个合理的机会。它也保证了避免整个国家长期被处理过去之事牵扯精力,不得脱身,最终影响和平过渡进程。
我们也根据同样的道理向政府建议,应实行我们所说的受害者&ldo;封闭式名单&rdo;,只有向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受害者,才有资格得到赔偿金。我们指出,大规模宣传活动已经使人们了解自己有作证的机会,而得到赔偿的人应该是那些确实作过证或者提交了陈述的人。如果在无法估计究竟有多少受害者的情况下政府就承诺给予赔偿金,局面可能难以收拾。
任何人都没有对赔偿的重要意义抱任何幻想。司法部长杜拉赫&iddot;奥马尔领导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工作。他在我们提交《报告》后的辩论中正确指出,我们是一个受害者的民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一个幸存者的民族。他还建议考虑给予集体赔偿,因为有时受到更大伤害的不是个人而是群体。大部分理智的人都会同意他的观点,但是我坚持认为,应尽一切可能保证有权得到个人赔偿的人不被遗漏。毕竟,他们已经放弃了损害赔偿的诉讼权利,不能让他们再作出过分的牺牲了。
我们委员会的人往往对来到我们面前的人备感惭愧,因为他们的期望和要求常常是那么谦卑。&ldo;我能不能给我的孩子立块墓碑?&rdo;&ldo;委员会能不能帮忙找到我儿子的尸骨,哪怕是一块骨头,让我们为他安葬?&rdo;&ldo;能不能帮我让我的孩子上学?&rdo;如果我们让他们失望,连这些可怜的要求都不能满足,那该是多么悲哀的事。我们深知政府资金承受的压力,但必须作出令人痛苦的艰难选择。
委员会也建议用倒下的英雄命名街道和学校,修建具有纪念意义的公共设施,如诊所、社区中心和娱乐场所。现在这一切已经开始。我们还认为应该建立纪念碑和纪念堂,缅怀为我们带来自由的人们。这些建筑应尽量具有包容性,应帮助我们积极地而不是怀恨地记取过去;纪念堂不应离间我们中的一些人,而应促进恢复与和解的进程;应该让记忆在我们忍受了旨在分裂我们、散播敌意与不合的一切后,把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我希望当我们发现我们的确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国度时,我们能学会庆祝让我们团聚一堂的时刻和事件,庆祝历史性的大选、曼德拉就任总统或是我们在世界杯或非洲国家杯足球赛中的胜利。
[1]南非宪法法院,案卷t11796号(1996年7月25日)。
第五章开始行动
1995年9月,我以为可以作为大主教退休了,但是在我参加的倒数第二次主教会议上,我得到提交给总统的、担任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成员的一致提名。我是从最初的200人缩减到45人的候选人之一。我们在南非的几个中心进行的听证会上,接受了多党小组的面谈。小组把25个名字提交给总统,总统经与民族团结政府内阁商榷后,选择其中17人组成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我被任命担任主席,埃里克斯&iddot;伯莱恩(alexborae)博士担任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