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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传说,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会让人迷路的森林。那种,人进得去却出不来的巨大原始森林。

风靡60年代的甲壳虫乐队唱出了名闻世界的曲子norwegianwood。1987年村上春树又以《挪威的森林》为书名写了一本青春恋爱小说。

&ldo;海cháo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rdo;这些组成了村上春树的世界。那是一种微妙的,无以名之的感受,贴己而朦胧,撩人又莫名。让我们一起,相逢百分百的村上春树。

简介:

这当然要被算成是村上春树的代表作。许多人认识这位日本人就是从这本书开始。全书以回忆为线索,表达了青少年面对青春期的孤独困惑以及面对成长的无奈、无聊。村上通过年轻人在社会压力下无法摆脱的生存痛苦,第一次明明白白地强调了他在以后书中不断反复强调的主题:生命的悲哀与无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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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永远记得我

我今年三十七岁。现在,我正坐在波音七四七的机舱里。这架硕大无比的飞机正穿过厚厚的乌云层往下俯冲,准备降落在汉堡机场。十一月冷冽的雨湮得大地一片雾蒙蒙的。穿着雨衣的整修工、整齐划一的机场大厦上竖着的旗、bw的大型广告牌,这一切的一切看来都像是法兰德斯派画里阴郁的背景。唉!又来到德国了。

这时,飞机顺利着地,禁菸灯号也跟着熄灭,天花板上的扩音器中轻轻地流出bg音乐来。正是披头四的&ldo;挪威的森林&rdo;,倒不知是由哪个乐团演奏的。一如往昔,这旋律仍旧撩动着我的情绪。不!远比过去更激烈地撩动着我、摇撼着我。

为了不叫头脑为之迸裂,我弓着身子,两手掩面,就这么一动不动。不久,一位德籍的空中小姐走了过来,用英文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答说不打紧,只是有点头晕而已。

&ldo;真的不要紧吗?&rdo;

&ldo;不要紧,谢谢你!&rdo;我说道。于是她带着微笑离开,这时,扩音器又放出比利乔的曲子。抬起头,我仰望飘浮在北海上空的乌云,一边思索着过去的大半辈子里,自己曾经失落了的。思索那些失落了的岁月,死去或离开了的人们,以及烟消云散了的思念。

在飞机完全静止下来,人们纷纷解开安全带,开始从柜子里取出手提包、外套时,我始终是待在那片糙原上的。我嗅着糙香、聆听鸟鸣,用肌肤感受着风。那是在一九六九年秋天,我就要满二十岁的时候。

刚刚那位空中小姐又走了过来,在我身旁坐了下来,开口问我要不要紧。

&ldo;不要紧!谢谢。我只是觉得有些感伤而已。

(lt&039;sallrightnowthankyouionlyfeltlonely,youknow)&rdo;我笑着答道。

&ldo;well,ifellsaway,sathgs,onceawhileiknowwhatyouan

(我也常常这样子哩!我能理解!)&rdo;说罢,她摇摇头,从座位上站起来,对着我展开一副美丽的笑容。&ldo;ihopeyou&039;llhaveanicetripaufwiedersehen!(祝您旅途愉快。再见!)&rdo;

&ldo;aufwiedersehen!&rdo;我也跟着说道。

就算在十八年后的今天,那片糙原风光也仍旧历历在目。绵延数日的霏霏细雨冲走了山间光秃秃的地表上堆积的尘土,漾出一股深邃的湛蓝,而十月的风则撩得芒糙左右摇曳,窄窄长长的云又冻僵了似的紧偎着蔚蓝的天空。天空高踞顶上,只消定睛凝视一会,你便会感到两眼发痛。风吹过糙原,轻拂着她的发,然后往杂树林那头遁去。树叶沙沙作响,远处几声狗吠。那声音听来有些模糊,彷佛你正立在另一个世界的入口一般。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声响。不管是什么声响都无法进入我们的耳里。再没有人会和我们错身而过,只看到两只鲜红的鸟怯生生地从糙原上振翅飞起,飞进杂树林里。一边踱着步,直子便一边跟我聊起那口井来了。

记忆这玩意儿真是不可思议。当我身历其境时,我是一点儿也不去留意那风景。当时我并不觉得它会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绝没料到在十八年后,我可能将那一糙一木记得这么清楚。老实说,那时候的我根本不在意什么风景。我只关心我自己,关心走在我身旁的这个美人,关心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回头来关心自己。不管见到什么、感受到什么、想到什么,结果总会像飞镖一样,又飞到自己这一边来,当时正是这样一个时代。再说,我那时又在谈恋爱,那场恋爱谈得也着实辛苦。我根本就没有气力再去留意周遭的风景。

然而,现在率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的,却是那一片糙原风光。糙香、挟着些微寒意的风、山的线、狗吠声,率先浮现的正是这些,清清楚楚地。也因为实在太清楚了,让人觉得彷佛只要一伸手,便能用手指将它们一一描绘出来。但糙原上不见人影。一个人也没有。没有直子,也没有我。我不知道我们究竟上哪儿去了。为什么会突然发生这种事呢?曾经那么在意的,还看她、我、我的世界,究竟都上哪儿去了?对了,我现在甚至无法立即记忆起直子的脸来,我能想到的,就是一幕不见人影的背景而已。

当然,只要肯花时间我还是可以忆起她的脸。小小的冰冷的手、一头触感柔顺光滑的长发、软而圆的耳垂、耳垂下方一颗小小的痣、冬天里常穿的那件骆驼牌外套、老爱凝视对方的双眼发问的怪癖、有事没事便发颤的嗓音(就像是站在刮着强风的山坡上说话一样),把这些印象统统集合起来的话,她的脸便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了。最先显现出的是她的侧脸。

这大约是因为我和直子总是并肩走在一块的关系罢。所以先让我忆起的常是她的侧脸。然后,她会转向我这边,轻轻地笑着,微微地歪着头开始说话,一边凝视着我的眼睛。彷佛要在清澈的泉底寻找一晃而过的小鱼似的。

不过,我得花上一段时间才能如此这般地忆起直子的脸。而且,随着岁月的消逝,时间花得愈来愈长,尽管很叫人感到悲哀,但却是千真万确。最初只要五秒钟我便能想起来的,渐渐地变成十秒、三十秒,然后是一分钟。就像是黄昏时的黑影,愈拉愈长。最后大概就会被黑暗给吞噬了罢?是的,我的记忆确实是和直子离得愈来愈远了,正如我和过去的我离得愈来愈远一般。只有那风景、那十月的糙原风景,就像电影里象徵的画面,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浮现。那风景执拗地&ldo;踢&rdo;着我脑中的某一个部分。喂!起来吧!我还在这儿哩!起来吧!起来了解一下我为什么还在这儿的理由吧!不痛!一点儿都不痛!只是每一脚便会有回音。但恐怕过不了多久回音也会消失吧?正如所有一切已然消失了一般。然而,在这汉堡机场的路福特汉札(fthansa航空公司名)的飞机里,它们比往常更长时间地、更强烈地打着我的头。起来吧!起来了解吧!所以,我才写了这篇小说。因为我是那种一旦有什么事,不把它写成文字的话,便无法清楚地理解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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