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扛着方轩的尸体,从后院的侧门穿到了大街上,此时县衙门和张斗耀的家里都乱成一团,到处是乱民呼叫和跑动的声音,间中夹杂着男人临死前的惨叫声和女人的哭泣声,但与之相对的,街道上却安安静静,连半个人影也看不到。
县城里的居民们,尤其是住在衙门和张斗耀家附近的居民,全都缩在了屋子里,紧紧地关上房门,用桌椅板凳,家里所有的家具顶住薄薄的木板门。
有些几十年前的老书,喜欢将农民起义描绘得很美好,很得人民拥护,说什么农民起义军是人民的队伍,所有的百姓争相附从,那全是扯蛋。
如果农民起义军一到,所有百姓立即附合,那义军的人数应该增加得非常快才对,明末一个县城的人口大约是在一万人到十万人之间,萧条的小县城通常有一万多人口,繁华的大县城则近十万人口,如果这些人口中的穷人全都坚定地拥护农民起义军,农民起义军只需要随便找几个县城溜溜弯,就是几十万大军……为什么这些农民起义还会频频战败,四处逃跑呢?
答案很简单,官府怕农民起义,百姓更怕!因为大多数的农民起义之后都会变成暴徒,成为烧杀抢掠的邪恶部队,普通的善良人家,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投入义军的。而且各地的士绅豪族组织乡勇队伍抵抗义军时,百姓们还会踊跃地加入乡勇队,成为义军的敌人……
例如李自成,流窜天下,亡命了十几年,始终没有拉扯起像样的队伍,就是因为流寇终究是流寇,百姓们根本不拥护他。直到李岩加入,发明了“闯王来了不纳粮”这句口号,赢得了人民的拥护之后,他的队伍才有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最终打败了明廷。
朱元璋扛着方轩的尸体,在安静的街道上走了不到三步,就感觉到附近的窗户缝隙里投来了数道目光,这些目光带着惊疑和恐惧,显然是将他当作乱民了。
朱元璋心里暗笑,他刚才伪装着嗜血杀戮的气势,是为了混在郑彦夫的队伍里不被人攻击,现在走出了张府,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状态。他将身子佝偻一点点,装出恐惧和害怕的惊子,扛着尸体疾奔起来,边奔边惨叫道:“杀人了……有乱民杀人作乱……我兄弟被杀了,救命啊……”
他凄厉的叫声划过安静的长街,带动起更多不安和恐惧的情绪,那些从窗户缝里投出来的目光对他不再抱以怀疑,而是转变成了同情……
朱元璋飞快地跑过几条大街,远离了县衙门和张斗耀的家,到了南城边的街道上,这里距离乱民所在比较远,街角开始出现一些畏畏缩缩的人影,甚至有胆大的爬上了屋顶,在向着衙门的方向眺望,跑到马三小姐暂居的客栈前时,朱元璋发现客栈的大厅里居然有几个胆子大的人聚在一起,低声议论:“衙门那边发生了啥事?”
“嘿,郑彦夫杀官造反了呗!”
“你听过郑彦夫的名字吧?据说是咱澄城的第一条好汉,现在沦落成贼寇了。”
“张斗耀这狗官死定了。”
“嘿,张斗耀狗官确实该死,但是郑彦夫那伙人也不是好东西,我兄弟刚才从那边逃过来,悄悄告诉我说,张斗耀家里全是女人哭喊的声音,你说那是在做啥?”
“呃……这些家伙简直是疯了!”
这时朱元璋扛着方轩的尸体跑进了客栈,惊恐地叫道:“来人啊,救救方护卫,他被乱民砍伤了,来人啊!”
那几个闲聊的人士齐齐向后一缩,哪敢过来帮忙。
倒是躲在柜台底下的掌柜窜了出来,看了方轩两眼道:“这人早已死了,没得救了……”
朱元璋当然知道方轩早就死了,但是演戏也要演完全套嘛,他背着方轩的尸体就向后院窜,县城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他可以肯定,那十五名刀手已经将马三小姐请上了停在后院的黑马车,只要看到情况不对,就立即逃出城去。
跑到后院,果然,黑色的马车已经顿装待发,十五名刀手将马车团团围住,似乎正在等待着方护卫回来。白水王二和十名家丁,一群脚夫也在马车旁边,挑着嫁妆,摆明了随时准备撤离。
见到朱元璋跑进来,王二脸色一喜,叫道:“兄弟,你终于回来了,听说有乱民杀人,我担心你碰上危险,几次想出去找你,但是这边的挑夫兄弟们也害怕,拖着我不让走……”
朱元璋假装不看他,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被吓坏了的人,根本顾不上周围的情况,匆匆地将肩头上扛着的尸体平放到地上,对着十五名刀手叫道:“方护卫被乱民给砍伤了,我拼死背着他逃回来,你们快来救救他吧。”
十五名刀手围了过来,黑马车的车帘也掀开了,小丫鬟紫心菜也跳了下来,似乎想要帮忙,两名刀手蹲下来,看了看方护卫身上的刀伤,又摸了摸他的鼻息,对视了一眼道:“已经死了!”
“啊?”紫心菜吓了一跳,连退几步,又缩回了马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