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syllables英语:音节。一个小娃子,展开翅子在空中,一手搭箭,一手张弓,不知怎么一下,一箭射着前胸。
“小娃子先生,谢你胡乱栽培!
但得告诉我:我应该爱谁?”
娃子着慌,摇头说,“唉!
你是还有心胸的人,竟也说这宗话。
你应该爱谁,我怎么知道。
总之我的箭是放过了!
你要是爱谁,便没命的去爱他;你要是谁也不爱,也可以没命的去自己死掉。”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署名唐俟。
爱之神,古罗马神话中有爱神丘比特(cupid),传说是一个身生双翅手持弓箭的美少年,他的金箭射到青年男女的心上,就会产生爱情。案:这《编完写起》共有三段,第一段和第三段都已经收在《华盖集》里了,题为《导师》和《长城》。独独这一段没有收进去,大约是因为那时以为只关于几个人的事情,并无多谈的必要的缘故。
然而在当时,却也并非小事情。《现代评论》是学者们的喉舌,经它一喝,章锡琛先生的确不久就失去《妇女杂志》的编辑的椅子,终于从商务印书馆走出,——但积久却做了开明书店的老板,反而获得予夺别人的椅子的威权,听说现在还在编辑所的大门口也站起了巡警,陈百年先生是经理考试去了。这真教人不胜今昔之感。
就这文章的表面看来,陈先生是意在防“弊”,欲以道德济法律之穷,这就是儒家和法家的不同之点。但我并不是说:陈先生是儒家,章周两先生是法家,——中国现在,家数又并没有这么清清楚楚。
一九年二月十五日晨,补记。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莽原》周刊第四期。发表时共有四段,总题《编完写起》。后来作者将第一、二两段合为一篇,改题《导师》,末段改题为《长城》,编入《华盖集》,本篇是其中的第三段。
关于新性道德问题的论争,鲁迅还于一九二五年六月一日写了《编者附白》,现编入《集外集拾遗补编》。
(2)指周建人的《答〈一夫多妻的新护符〉》和章锡琛的《驳陈百年教授〈一夫多妻的新护符〉》。
(3)陈百年名大齐,字百年,浙江海盐人。当时是北京大学教授。后任国民党政府考试院秘书长等职。《一夫多妻的新护符》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现代评论》第一卷第十四期,是反对《妇女杂志》“新性道德号”(一九二五年一月)中周建人的《性道德之科学的标准》和章锡琛的《新性道德是什么》两篇文章中关于性道德解放的主张的。
(4)《妇女杂志》月刊,一九一五年一月在上海创刊,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出至第十七卷第十二期停刊,商务印书馆出版。初由王莼农主编,自一九二一年第七卷第一期起由章锡琛主编。一九二五年该刊出版“新性道德号”受到陈百年的批评,商务印书馆即不准再登这类文章,一九二六年章锡琛被迫离职。
(5)《现代评论》发表了陈百年的《一夫多妻的新护符》后,章锡琛和周建人即分别写了《新性道德与多妻——答陈百年先生》和《恋爱自由与一夫多妻——答陈百年先生》两文,投寄该刊,但被积压近两月后,始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九日)末尾的“通讯”栏删节刊出。
(6)《莽原》文艺刊物,鲁迅编辑。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创刊。初为周刊,附《京报》发行,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出至三十二期止。一九二六年一月十日改为半月刊,由未名社出版。同年八月鲁迅离开北京后,由韦素园接编,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至第四十八期停刊。
(7)“流弊流弊”陈百年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九日)发表的《答章周二先生论一夫多妻》一文中,连用了十多个“流弊”攻击章、周的主张。
(8)章先生即章锡琛(1889—1969),字雪村,浙江绍兴人。当时是《妇女杂志》的主编。一九二六年秋创办开明书店,任董事兼经理。这里说的“驳文”,指他的《驳陈百年教授“一夫多妻的新护符”》一文,其中说:“我们中国人往往有一种牢不可破的最坏的下流脾气,就是喜欢崇拜博士,教授,以及所谓名流,因为陈先生是一位教授,特别是所谓‘全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有名的教授,所以他对于我们一下了批评,就好像立刻宣告了我们的死罪一般,这篇文章发表以后,从各方面袭来的种种间接直接的指斥,攻击,迫害,已经使我们够受……而我们向《现代评论》所提起的反诉,等了一个多月,不但未见采纳,简直也未见驳回……并不是为什么,只为了我们不曾做大学教授。”自从先生出了征求青年爱读书十部的广告之后,《京报副刊》上就登了关于这类的许多无聊的通信;如年青妇女是否可算青年之类。这样无聊的文字,这样简单的脑筋,有登载的价值么?除此,还有前天的副刊上载有鲁迅先生的《咬文嚼字》一文,亦是最无聊的一种,亦无登载的必要!《京报副刊》的篇幅是有限的,请先生宝贵它吧,多登些有价值的文字吧!兹寄上一张征求的表请收下。
十三,仲潜。
凡记者收到外间的来信,看完以后认为还有再给别人看看的必要,于是在本刊上发表了。例如廖仲潜先生这封信,我也认为有公开的价值,虽然或者有人(也许连廖先生自己)要把它认为无聊的通信。我发表青年二字是否连妇女也包括在内?的李君通信,是恐怕读者当中还有像李君一般怀疑的,看了我的答案可以连带的明白了。关于这层我没有什么其他的答辩。至于鲁迅先生的《咬文嚼字》,在记者个人的意见,是认为极重要极有意义的文字的,所以特用了二号字的标题,四号字的署名,希望读者特别注意。因为鲁迅先生所攻击的两点,在记者也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不可不力求改革的。中国从翻译印度文字以来,似乎数千年中还没有人想过这样的怪思想,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者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的确是近十年来的人发明的(这种办法在严几道时代还未通行),而近十年来的翻译文字的错误百出也可以算得震铄前古的了。至于这两点为什么要攻击,只要一看鲁迅先生的讽刺文字就会明白。他以中国周家的小姐不另姓绸去映衬有许多人用玛丽亚,婀娜,娜拉这些美丽字眼译外国女人名字之不当,以吾家rky一语去讥讽有许多人将无论那一国的人名硬用《百家姓》中的字作第一音之可笑,只这两句话给我们的趣味已经够深长够浓厚了,而廖先生还说它是最无聊的文字么?最后我很感谢廖先生热心的给我指导,还很希望其他读者如对于副刊有什么意见时不吝赐教。
伏园敬复。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五日《京报副刊》。近几天收到两篇文章(2),是答陈百年先生的《一夫多妻的新护符》(3)的,据说,《现代评论》不给登他们的答辩,又无处可投,所以寄到我这里来了,请为介绍到可登的地方去。诚然,《妇女杂志》(4)上再不见这一类文章了,想起来毛骨悚然,悚然于阶级很不同的两类人,在中国竟会联成一气。但我能向那里介绍呢,饭碗是谁都有些保重的。况且,看《现代评论》的豫告,已经登在二十二期上了,我便决意将这两篇没收。
但待到看见印成的《现代评论》的时候,我却又决计将它登出来,因为比那挂在那边的尾巴上的一点(5)详得多,但是委屈得很,只能在这无聊的《莽原》(6)上。我于他们三位都是熟识之至,又毫没有研究过什么性伦理性心理之类,所以不敢来说外行话。可是我总以为章周两先生在中国将这些议论发得太早,——虽然外国已经说旧了,但外国是外国。可是我总觉得陈先生满口“流弊流弊”(7),是论利害,不像论是非,莫明其妙。
但陈先生文章的末段,读来却痛快——“……至于法律和道德相比,道德不妨比法律严些,法律所不禁止的,道德尽可加以禁止。例如拍马吹牛,似乎不是法律所禁止的……然则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拍马屁,认为无损人格么?”
这我敢回答:是不能容许的。然而接着又起了一个类似的问题:例如女人被强奸,在法律上似乎不至于处死刑,然则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被强奸,认为无须自杀么?章先生的驳文(8)似乎激昂些,因为他觉得陈先生的文章发表以后,攻击者便源源而来,就疑心到“教授”的头衔上去。那么,继起者就有“拍马屁”的嫌疑了,我想未必。但教授和学者的话比起一个小编辑来容易得社会信任,却也许是实情,因此从论敌看来,这些名称也就有了流弊了,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
十一日。我那封短信,原系私人的通信,应无发表的必要;不过先生认为有公开的价值,就把它发表了。但因此那封信又变为无聊的通信了,岂但无聊而已哉,且恐要惹起许多无聊的是非来,这个挑拨是非之责,应该归记者去担负吧!所以如果没有彼方的答辩则已;如有,我可不理了。至于《咬文嚼字》一文,先生认为原意中攻击的两点是极重要且极有意义的,我不无怀疑之点:a,先生照咬文嚼字的翻译看起来,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为什么是堕落?我不明白。你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是近来新发明的,因名之曰怪思想么?但我要问先生认它为“堕落”的,究竟是不是“怪思想”?我以为用美丽的字眼翻译女性的名字是翻译者完全的自由与高兴,·无·关·紧·要·的;虽是新发明,却不是堕落的征兆,更不是怪思想!b,外国人的名是在前,姓是在后。“高尔基”三个音连成的字,是gorky的姓,并不是他就是姓“高”;不过便于中国人的习惯及记忆起见,把第一音译成一个相似的中国姓,或略称某氏以免重复的累赘底困难。如果照中国人的姓名而认他姓高,则尔基就变成他的名字了?岂不是笑话吗!又如,wilde可译为王尔德,可译魏尔德,又可译为樊尔德,然则他一人姓了王又姓魏又姓樊,此理可说的通吗?可见所谓“吾家rky”者,我想,是鲁迅先生新发明的吧!不然,就是说“吾家rky”的人,根本不知“高尔基”三音连合的字是他原来的姓!因同了一个“高”字,就贸贸然称起吾家还加上rky来,这的确是新杜撰的滑稽话!却于事实上并无滑稽的毫末,只惹得人说他·无·意·思而已,说他是·门·外·汉而已,说他是·无·聊而已!先生所谓够深长够浓厚极重要极有意义的所在,究竟何所而在?虽然,记者有记者个人的意见,有记者要它发表不发表的权力,所以二号字的标题与四号字的署名,就刊出来了。最后我很感谢先生上次的盛意并希望先生个人认为很有意思的文字多登载几篇。还有一句话:将来如有他方面的各种的笔墨官司打来,恕我不再来答辩了,不再来凑无聊的热闹了。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