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遣部队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这些目的也决定着如何使用先遣部队):(1)在需要很多时间部署兵力的场合,可以用先遣部队进行一次比较强有力的抵抗,迫使敌人比较谨慎地前进,也就是提高一般的前方警戒的作用。(2)当军队的主力很庞大时,可以把行动不便的主力控制在距敌人较远的后面,让一支运动灵活的先遣部队在敌人附近活动。
(3)即使我军主力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远离敌人,仍然可以派先遣部队到敌人附近去侦察敌人。
有人认为,派一个人数不多的侦察队,或者一支别动队,也可以很好地完成这种侦察任务。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侦察队或别动队多么容易被敌人击退,而且同大部队比较起来,它们的侦察手段又是多么有限,那么就会知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了。
(4)追击敌人时,用配属有绝大部分骑兵的前卫部队进行追击,比起用整个军队来,可以较快地运动,晚上可以迟一些宿营,早晨可以早一些出发。
(5)最后,在退却时作后卫,可以用来防守险要的地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仍然是特别重要的部分。的确,初看起来,好象这样的后卫经常有翼侧被迂回的危险。
但是人们决不应该忘记,即使敌人在后卫的侧方前进了一定的距离,他要真正威胁我军的中央部分,还必须经过通向中央的那一段路程,而中央的后卫总是可以进行较长时间的抵抗的,并且在退却时可以殿后。与此相反,如果中央比两翼退却得快,情况就严重了,就会立刻出现被突破的印象,而这个印象本身就是很可怕的。人们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比在退却时更迫切感到需要集中和联合了。所以,两翼的任务是在最后仍然回到中央,即使给养条件和道路状况迫使它在相当宽的正面上退却,当退却结束时,通常仍然要在中央形成集中的配置。此外,如果我们再考虑到,敌人通常是以主力向我军中央推进的,主要是对我军中央施加压力,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中央的后卫是特别重要的。
由此可见,在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派出一个大部队专门担任前卫都是适当的。但是,如果中央的兵力并不比两翼大,那么就不应该派出这种前卫了,例如,1813年麦克唐纳在西里西亚迎击布留赫尔,以及布留赫尔向易北河进军,就都是这样。当时,他们的兵力都是三个军,分成三个纵队沿着不同的道路并列地向前行进。没有听说他们有这样的前卫。
但是,把兵力分为三个同样大的纵队的做法是不值得推荐的,其原因之一就在于,这种部署象把一支军队分为三个部分一样,会使整个军队很不灵活,这一点我们在第三篇第五章中已经讲过了。
在把整体分为中央部分和独立的两翼的情况下(我们在前一章中曾经说过,只要军队还没有特殊任务,这是最自然的配置方式),前卫部队就其最简单的意义来说应该配置在中央部分的前面,因而也在两翼线的前面。但是,侧方部队对翼侧所担当的任务实际上同前卫对正面所担当的任务是相似的,因此,侧方部队时常同前卫位于一线,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侧方部队甚至可以比前卫配置得更前些。
至于前卫的兵力,那是不必多讲的,因为现在一般的习惯已经正确地规定,前卫由一个或几个从整体区分出来的第一级单位编成,并加强一部分骑兵。因此,如果一支军队区分为若干个军,那么前卫就是一个军,如果区分为若干师,那么前卫就是一个师或几个师。
因此不难看出,整个军队区分的单位较多,对派遣前卫来说也是有利的。
前卫派出的距离,完全根据情况决定,它有时离开主力超过一日行程,有时就在主力的近前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前卫同主力的距离为一至三普里,这虽然不能成为一条必须遵循的规则,但是却证明,这样的距离是经常需要的。
我们在上面的考察中根本没有谈到前哨,现在我们必须谈谈这个问题。
在一开头我们说过,前哨适用于驻止的军队,前卫适用于行军的军队,那是为了追溯产生这两个概念的起源而暂时把它们分开的;但是,很明显,如果我们死板地按这句话来区别它们,那就只是书呆子的做法。
如果说行军的军队到了晚上要宿营,以便第二天早晨继续前进,那么前卫当然也必须这样,而且每次都要派出哨兵担任自己的和整个军队的警戒,但它并不因此就变成了纯粹的前哨。只有当担任前方警戒的部队的主力分散成单独的前哨,因而它集中的部分已经很小,或者已经完全不是集中的部队时,也就是说,一条前哨线的概念已经大于一支集中的部队的概念时,才能把担任前方警戒的部队看作是前哨而不是前卫。
军队宿营的时间越短,就越不需要完善的掩护,在一天之内,敌人根本不可能弄清我军哪里有掩护,哪里没有掩护。宿营的时间越长,对所有接近地的侦察和掩护就必须越完善。因此,当停留的时间较长时,前卫通常将逐渐展开成前哨线。至于前卫应该完全展开成前哨线,还是应该以集中的部队的形式为主,这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的情况:第一、双方军队接近的程度;第二、地形的性质。
如果敌我双方军队之间的距离比军队正面的宽度小得多,那么在敌我两军之间通常不能置配大部队作前卫,而只能配置一些兵力不大的前哨来保障军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