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的共同爱好,性格虽不完全一样,大致上倒也相当接近,所以建立了私人感情。抗战胜
利后,他从河内坐牢出来,我们在上海见过面,三十七年我坐牢出来,又在天津见过面。这
个时候,鲁翘是天津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的督察长,我是国防部一支直属部队的部队长,率领
着一批刚训练完成、配有最新装备的特种部队,派到冀、察、绥地区对共军作战的。因为彼
此都匆忙,连喝一杯聚一聚的时间都没有,就分手了。三十八年先后来台,我们是否碰过面,
想不起来了。之后,我去国十年,四十七年从日本回来后才又聚首。使我难忘的、说出来又
有点难为情的是:我常常闹穷,十几年来,曾多次的向他「周转」,每次都是写张便函,找
一个副官到他那里去「拿」,他有时不便,再从别的地方弄了来也要叫我过得去。别的不说,
我连一次都没有奉还过他,说起来好惭愧。还有:他当台北市警察局长时,不断的有人找我
向他说人情,当然都是些使他为难的事情。妙极了,他每次都是爽爽气气的满口答应着去办,
可是到后来却一样都不成。从以上两桩事看来,称得上是公私分明的了。
他在台湾警界干了多年,名声很不错,就是死得有点窝囊。不过,他可以瞑目的是,一
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怀念这位极重信义的「王老大」。
鲁翘去世后,承老朋友和记者多人之嘱要我为他写一篇「行状」,正构思如何落笔间,
突又通知我说是不必了。不知为了何故?因而,在这里也只好轻描淡写如上。
方炳西:在写汪案的初期,总以为他还是活着的,而且前两年还有人亲眼在布鲁塞尔看
到他。当今年年初,有一次和晚辈们聊天,无意中提到方炳西兄,才听说他己经谢世了。他
是民前四年出生,如果在两年前去世,也在七十岁以上了。
前些年,就听说他在台北市罗斯福路台大附近开设了一家小书店,我特意的偕同一位友
人挨家挨户去查访过,结果都说不识其人。又听说他是在一间私立中学当职员,弄不清楚是
什么学校,也无从寻起。后来他是在那一年出国到比利时去的,就更不知道了。有一位还在
上班的亲戚在偶然中又提到方炳西先生,这才多少了解到他的一些真实情况:原先总以为他
是在国外经商,也有人的确是这么说,而实际上却不尽然,也就是除了做点买卖之外,还肩
负了海外对匪斗争的使命。以古稀之年,仍不辞艰巨,很值得赞一声「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