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相配合。除非是元凶巨憝,十恶不赦的;只要能彻底醒悟,痛改其为害社会,卖国求荣
的前非,自是留有「回头」的余地。书中一些戴罪立功、「化阻力为助力」的事例,亦大不
乏人。
朋友们在私底下谈天,也提到过一个微妙的问题:「旣然是为国除害,为什么不把毛泽
东那个魔头早些除掉?」眞是说来话长,这又是三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民国三十七年底到三十八年初,共军林彪与聂荣臻两部围攻北平之际,笔者本人正担任
国部某特种部队部队长,在冀、察、绥三省与共军展开「政治作战」,并兼理收复区的「绥
靖工作」;又同时受命兼负了一个秘密情报工作单位的责任。由于大势逆转,眼看北平危殆,
就预先在我所统率的部队中,以志愿方式选拔了几十位勇士,而且都具有潜伏条件的,个别
「留置」于平、津、察、绥各地,肩负未来陷后的艰巨使命。
此项「留置」工作,在当时曾获得国防部第二厅郑介民先生和国防部保密局毛人凤先生
的鼓励与支持。所以能获得大量的各式电讯器材和轻便武器装备,以及面粉、大米、工作费
用等的配发,这都是预定用于长远艰苦鬪争的需要上。
「留置工作」的意义,不仅是搜集情报,其最大目的还在接应突变,制造机会,刺杀毛
酋和其它的重要头目们。如果能够依照计划产生预期效果的话,未尝不是一支奇兵,可以创
下不世之伟绩。可惜此项「留置」工作,终因基础脆弱,扎根不深,不幸在北平沦陷后的两
三年中,多相继失事。我们从中共的公开传播及秘密通讯中所透露的情简,所有「留置」的
志士们,其牺牲的悲壮惨烈,较之对日抗战期间,更令人心恸目酸。这许多事迹,都将在第
五部书中,进一步道其原委。
书中提到的「行动制裁」,自然是以人为目标,其所记载的,也都是志士们犯难赴死,
翦除奸佞的实录。因此,又连带的产生了一个「生杀之权」的问题。
有位老人家曾提出质疑问道:「你们怎么可以随便杀人?」这话问得突兀,也可能是一
般局外人所共有的疑问。事实上岂敢随便,卽使在规定的范围与程序中,差一点也不行。
先就一个地区的工作负责人来说,凡是制裁工作,不是奉令执行,便是项目请示奉准的,
绝对没有想杀谁就杀谁的权力。
现场指挥者,也是只能对上级指定的目标进行侦察、相机执行。假如临场遇有妨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