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蕴自然是要跟着明音去国外筹备各种事宜。
他老婆已经从小助理晋升为经纪人,手底下管着几个每天不皮一下就浑身不自在的小新人。
各种惹事生非,每天都要给他们善后,不折腾到鸡飞狗跳不算完,简直头疼欲裂,到家就半夜。
他们儿子就没人照管,恰好那段时间藜麦已经确定了留校,时间比较稳定。
两人就把孩子往藜麦跟前一扔,教着孩子管藜麦叫干爹,忽悠着人往藜麦跟前蹿。
自己跑的跟有人在背后撵一样,飞快的跑远了。
好在那孩子也不认生,整天乐呵呵的,找藜麦要抱抱,要陪玩儿。
藜麦闲下来就带着他到处去公园、游乐场玩儿。
就连晚上都非得粘着藜麦才会能睡觉,而且还特别容易惊醒,睡着了把他放旁边房间里去。
离藜麦远一点,他就跟装了雷达似得,感应不到藜麦存在就自动醒过来,扯着嗓子哭。
一哭起来除了藜麦谁都哄不住,想做点什么都完全没办法,把秦封气得,恨不得直接给人打包给他爸妈邮寄过去。
可惜打包邮寄不太现实,只能臭着脸叫人去把他妈手底下的那几个小新人收拾服帖了,让他妈空闲下来,把他送还回去,才又能愉快的过上抱着媳妇睡觉的日子。
不过对小孩子这种生物还是感觉到恐怖了,搂着藜麦心有余悸,“幸亏咱两不会有孩子,他简直就是个小恶魔,等两年咱们去领养个女儿吧。”
说着还不忘强调,“要懂事乖巧的,我可真是怕了他了!”
藜麦想了想,“如果领养的话,还是要个男孩吧,或者领养两个,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正好两人可以作伴。”
秦封有些疑惑,“你喜欢儿子啊。”
“倒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主要咱们家,也没什么女性长辈,不知道该怎么养女儿。”
藜麦靠在他身上,难得他两都有时间,这般悠闲自在,“再说了,若是养个女儿,到时候她还得嫁人,我还得帮她选男朋友,怕她吃亏。
养儿子就不一样了,只要不违法犯罪,他想做什么做什么,喜欢男的女的都行。
想跟我们住就跟我们住,不想跟我们住,就让他自己住外面,反正能够放养,不用多操心。”
秦封想想也是,就琢磨着要去收养个儿子的事儿,不过这事情急不得,只能慢慢看。
况且他两的二人世界还没过够呢,也不愿意多出个孩子隔在他们中间,就慢慢拖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