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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第1页)

想想,还挺骄傲的。原主也叫赵之瑾,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到大备受歧视,至于养成现在这种圣母性子,也只因为他爱的青梅从小到大,都不因为他的名字耻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真是对不起了,叫赵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赵之瑾面无表情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说道。吃饱饭才能去挣钱,赵之瑾穿好衣服拿着手机出了门,朝着记忆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馆去了。至于为何不去吃一顿大餐庆祝一下新生,因为原主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家拉面馆,快成执念了。“老板,大碗拉面,加一个鸡蛋”赵之瑾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样,对着老板喊道。“好嘞”老板也大声回应。“下雪了吧,能不能给我面多一点,分量少了吃不饱”“客气啥,都多熟了”“老板,我银行卡支付哦,手机里面没钱了”扫码支付成功,拉面馆里传来清脆的女声,收到转账十元。这一切多接地气,赵之瑾手掌撑着额头,静静的等着面送过来,等面送过来,吃了一口,果然和记忆里一样好吃。当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没法比,要是上辈子的身体,恐怕没有吃到嘴里就会吐出来,面太粗,汤味太浓,鸡蛋有点焦,毕竟被山珍海味养叼的舌头,和这辈子就这开水吃馒头都津津有味的舌头不一样。他虽意志坚定,却还是受到了原身的记忆影响,如觉得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脑子一闲,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纯洁和天真等等,这都是原身的习惯在作祟,俗称条件反射。赵之瑾是个吃过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钱,他父亲却为了不让他养成纨绔性子,十几岁的时候送他当过兵,在部队摸滚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第二世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刚开始几年,他也是受尽白眼吃的是残羹冷饭,这一世,虽然现在缺钱,可赵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过好,最起码能不愁吃穿。吃饱以后,赵之瑾沿着大马路,往学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长期营养不良,原主一直病恹恹的看着就很老实木讷。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学校一直被欺负,就算住进了宿舍,也会被指挥干这干那,一刻得不到安宁。为了能够好好学习,也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这个一线城市租下了一个大约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够放一张床,一张桌子。雪上加霜的是,上个月国家通报下来了,这一片地区存在重大隐患,如果再不搬离,国家将会强制性驱赶在此居住的人员。啧啧,真惨,和原身的选择一样,赵之瑾也不打算回学校宿舍住,他可没有兴趣和同学们玩你欺负我,我现在变厉害了,我要打你脸的小游戏,等来钱了,赵之瑾决定搬到一个好一点的地方住。早上他出门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周围,他住的地方确实很危险,四处都是私拉的电线,密密麻麻的的线头就这么敞开在外面,没有做一点防护措施,如果出了一点意外,他就要去下一世了。这个时代多好,好吃的好玩的,比起乾朝要丰富多了,他才舍不得死,过腻了锦衣玉食,这辈子就老老实实当一个普通人吧,封侯拜相当皇帝就不要想了,毕竟九州是个拼爹的年代。现在正值暑假,学校里学生不多,在图书馆厮混了一天,查清了现在和千年前的地势是否有变化,就回地下室,赵之瑾打电话给现在打工的地方,说辞职,老板也很爽快,立刻同意了,还把以前没有结的工资也一起结清了。手机收到短息提醒,卡里又多了四千块钱,有了这个四千块钱,赵之瑾有把握能得到更多的钱。知道有乾朝的存在,干什么来钱最快,说偷说抢的都太没脑子了,这可是犯法的事情,逮到要坐牢的,毕竟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还有说用自己所学的琴棋书画开直播,卖字画之类的,来钱太慢,他都穷的吃不上饭了,等有名气了,他已经饿死在地下室了。如此算算,想要有来钱快的买卖,还是去盗自己的墓比较好,他自焚死的,他的墓里自然没有住人。他从当皇帝的第一年就开始修建自己的墓了,深受盗墓电影影响,他的墓很隐蔽,修建在一个普通人类绝对无法到的了的悬崖峭壁上。墓内有无数的机关陷阱,毒物毒虫,他能保证,盗墓的进一个死一个,墓修好的时间是他在位的第九年,可能当时也预感到乾朝快不行了,所以他亲手放下了断龙石,修墓的一个没能出来。本想着自己死后,就立刻住进去,可惜时间太赶,他还没住进去,就被人攻占了皇宫,他自焚而亡。一个消失在历史上的大墓,不是风水圣地,又没有地图线索,除非是大型盗墓团伙,如:有个专业叫考古,打着国家的旗号,光明正大的十年如一日的耗在一个墓上,那就算他的墓再牢固,也抵抗不住国家的挖墓机器。至于赵之瑾为何知道自己的墓没有成为博物馆也没有成为美景名胜地,是因为他自己的墓里好东西太多了,真挖掉了,绝对是一件震惊国内外的大发现。毕竟一个穿越的现代人,就算再成熟稳重,也忍不住想嘚瑟一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里放了喝水的玻璃杯,还有一本穿越笔记,上面记载了他穿越后的种种‘丰功伟绩’。作者有话要说:赵之瑾是一点点也不记得太叔圣哲了,别人说他疯了,他也认为自己疯了,所以他当暴君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暴君。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在乎,父皇死了,兄弟死了,爱人不见了,弑兄杀父后,他活着自责也觉得没意思,他一个人孤独的活了十年,最后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让所有人给他陪葬,一个乾朝不够,他要所有人都和他一起死。疯子的逻辑,遇上这样的疯子,就赶紧跑吧。☆、古董店老板赵之瑾在地下室收拾了几件衣服,又去专门野营的店买了帽子手套眼镜冲锋衣帐篷等等,晚上九点,用手机订了去上锡的火车票。他没有干过盗墓这样的买卖,所以盗墓用的铲子铁钳短柄锄等等工具他也没有准备,他的墓就是他的另一个家,回家要准备什么工具。第二天一早,赵之瑾吃了早饭,七点的火车,赵之瑾轻松的背着一个不足三公斤的背包出发了。或许有人质疑经过千年的历史,就算再熟悉墓里的东西,也不敢随随便便就下墓,赵之瑾自然是聪明的,他今次去只是为了探一下路。乾朝在九州历史上存在时间较短,有关于乾朝的大部分记载,都被赵之瑾一把火给烧掉了,而且作为乾朝最后一任帝王,他墓里收藏的好东西几乎都是国宝级别的,就算进到墓里去了,他也不敢将东西拿出来卖。这次去只为了去大墓周边转转,将他看不上眼,也不够资格进主墓室的金银珠宝给拿出来,不管所处何年代,金银珠宝都是硬通货,将他以前瞧不上的东西卖了以后,也足够他潇洒上很长一段时间了。下了火车,赵之瑾从上锡的一家卖凶器的黑铺子购买一把匕首,离开上锡后又是一路汽车驴车的,兜兜转转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目的地,赵之瑾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早点回去,以后再也不来受罪。大墓在荒无人烟的原始丛林里,这几天吃兔子蛇野鸡都吃腻死了,他会一点烧烤,否则都要饿死在森林里。原始森林里药材多,挖了几株用来辅佐内力修炼的药材,修炼出了一丝内力,虽然说不上身轻如燕,这一丝内力也足够他跑过老虎和狼了。见鬼,以前他来原始森林都有军队开道,大型动物都瑟瑟发抖的不敢出来,现在他一个人来了,结果什么魑魅魍魉都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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