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衣服的同时,杨麦又想到一个问题,洛承书这衣服是提前准备好的吧,说明他的人也是有备而来的,那么,他怎么知道自己呆不住了?
不容杨麦多想,洛承书已经推开门,“你都不用问问吗?”杨麦有些不满,明知道自己腿脚不便,换衣服也不会很快,进来都不会问问?
“不用,如果看到了不能看的,就娶了。”洛承书轻描淡写地回答。
杨麦不想理他,默默无视掉一边淡定的洛承书。
洛承书走过来,袋子里还有一双鞋子,他拿出来,蹲在床边,挥了一下手示意杨麦将脚挪过来。杨麦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呆呆看着他。
“傻看什么?穿鞋。”
杨麦赶忙拒绝:“啊?不用了,我自己穿。”
“我来。”不容分说,洛承书直接动手给杨麦穿起鞋子来。
看着眼前这个认真给自己穿鞋子的男人,杨麦刚刚因为洛承书的小郁结好像都不存在了,心里再一次被莫名的温暖了。
这么多年,杨麦一直都是一个人去面对一切。尽管有亲人有朋友,但是她总是习惯将自己的悲伤收藏起来,好像拥有一个带有魔法的微笑面具,永远一脸灿烂地面对大家。
因为杨麦愿意尽自己全力帮助别人,让别人看见自己的价值,这让她觉得心安。所以,她几乎鲜少让别人帮自己做什么。像穿鞋子这样细小琐碎却又温暖的事情,却一下子直接渗入最心底,直接温暖了整个人。
洛承书很细心的挑选了一双布面软底的平底鞋子。即使杨麦的脚踝还没有完全好,穿上也不会增加负担。杨麦静静看洛承书给自己穿好鞋子,看他慢慢起身站好,身形挺拔,姿态优雅,然后没有多余的表情,又眼神深邃的望向自己。
这一刻,杨麦似乎有一点能理解唐媛会那么执着于洛承书的感情,哪怕****示好换不来洛承书一个赞同,也不放弃。这样的男子,论相貌,不输于任何人,论气度和气场,也几乎完美;论智商,能牵制整个C市一干富商,即使默默无名,仍旧能成为禁忌般的存在,说明他,智商不低的同时,情商更是高于常人。
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相处久了,估计会对世界上的低智商、低情商、低颜值的人要少很多忍耐吧。如果,要是换做自己一直陪在他身边,到了现在,可能也不会放手吧。
但是,自己会仅仅因为这样一点小感动就会陷入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中去吗?不,年轻时有过一次就够,绝对不想再有第二次。
“想什么呢?”洛承书问。
杨麦笑着摇头,“没事,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洛承书优雅地向杨麦伸出邀请的手势,杨麦先是一愣,继而欣然一笑,将手递给洛承书,从床上站起,杨麦现在可以走路,但是不能走得太久,因为很久没有走路,所以,略有不适。
洛承书看看在自己身旁要慢慢向外走的杨麦,将自己的胳膊摆到杨麦身前,“扶着我。”
杨麦瞅瞅浅紫色衬衫下透着优雅气的那一截胳膊,笑笑,伸出自己的手臂环上去,心里暗想,还蛮像绅士淑女的搭配。
洛承书的车子离门口很近,杨麦并没有走多少路,上了车子,杨麦似乎想起什么。四处找着东西。
“给。”洛承书递去手机。
杨麦看看洛承书手中自己的手机,又看看洛承书。“你怎么知道我在找手机?”
“你不是要给杨木打电话吗?”洛承书很淡然地说,“其实我来之前已经告诉他了,我来接你出去转转。”
杨麦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够用,“去哪?”
“去哪都行,只要不是医院,只要不是去上班。”洛承书淡淡说,“沈公子确实很上心啊,把你保护得很好,他不让你去上班就对了,你没意思可以出来散散心。反正,只要出院手续没有办,你不去公司,就还是卧床不起。暂时就没什么问题。”
杨麦点头应道:“嗯,我知道。沈策确实很小心地照顾我,他不让我去上班一定有他的道理,尽管他不想说,我还是相信他。”
洛承书瞥了一眼杨麦:“就这么相信他?”
“嗯。”杨麦几乎都没有思考就点头。
洛承书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那你就放心我?你知道我要带你干什么去?!”
“啊?”杨麦侧脸,一副不解的样子,“你不是说带我出来散心吗?!”
“说你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