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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严江又讲到在西域的香料特产,重点讲了一种紫花苜蓿的植物,耐干旱冷热,是马匹牛羊最喜欢的食物,就是靠吃苜蓿,才培育出汗血马这种优质马种。

中间讲得饿了,他又提起西域的胡椒孜然辣椒是羊肉牛肉的绝配,吃过一次绝对忘记不了,李信将信将疑,立刻让手下奴仆去宰了一头肥羊——牛是不敢杀的,那是重罪。

古代的羊肉毫无添加,切块后用木签串上,放碳火上很快溢出油脂,在炭火上吱吱冒烟,激发出一股让人欲罢不能的滋味,再撒上一点辣椒粉、精盐与孜然,只尝了一口,李公子便说不出话来,只顾昨上埋头狂吃。

吃完后,感觉精神得到升华的李信要求将严江手上的调料全部买了。

这自然是不行的,他还要靠这个打出口碑呢,于是他面露迟疑,缓缓说了一个价格。

小公子面色瞬间苍白,迟疑了一会,不舍地把剩下的几串肉串打包,说是要回去和爷爷商量。

严江自然恭送,送完回房继续补觉,睡前还看了一眼床上里团成一团的猫主子,它平躺床上正睡得香甜,也是很不猫头鹰了。

这主子从来不按一只好猫头鹰的习性那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睡,爱床铺爱骑马爱吃辣椒孜然烤肉,这辣椒还是自己当年从老家带过来的呢,眼看就要被吃光了,只剩下几十颗辣椒仔,刚刚又把最后一点辣椒粉给李信吃了,怕是起来要炸毛呢。

严江又点愁,唉,早知道要穿越,怎么着也该带点红薯土豆玉米啊,现在可好,只有辣椒了。

他睡了两个时辰,李信失落地找上门来,他没能说服家主,又想吃那美肉,便借询问西域诸事,两人又聊了一两个时辰,直至天黑,终于,李信露出自己的目的:“天色已晚,你我一见如故,我准备了好酒美羊,不如一起露天而食,把酒言欢……”

严江同意了,于是下手烹烤,拿了调料,微笑地提出自己的目的:“公子既然如此喜欢,江倒有一策,可以两全。”

“哦,江兄请讲!”李信立时坐直了身子。

“这些东西,江皆有种子,只是初来秦地,无地可种,若公子不弃,可以由江租种土地,收成按地均分,公子以为如何?”严江将烤好的肉串放入盘中,微笑着举杯相问。

秦国土地是国有的!国有的!私人不能买卖,想要得地,就得上战场立功得爵,然后才有土地分发给后人,否则便只能当雇农给别人耕种。数十年后,秦国统一没仗打,眼看平民再无出头之日,雇农陈胜对同行说“苟富贵,无相忘”,还被怼说你一佣耕“何富贵也?”这才有了那愤然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李信也是大世家出身,瞬间想通其中关窍,大笑干杯,道:“江兄既信我,必不负所托!”

陇西公候的家族,要多少地没有?

两人把酒言欢,各自畅饮,气氛越发火热,颇有一见如故之感。

突然,李信本能感觉一阵寒意,自少便在家族军中长大的少年有着野兽般的直觉,本能回头,便看到榻上一只足有手臂长的白色角枭正对他冷漠而视,那不怒自威的眼眸竟然让他有一种陪同父亲觐见大王的感觉——一定是喝多了,枭鸟虽凶猛,但如何能与大王相提并论?

正想着,那枭鸟竟大步而来,挥着翅膀就掀了酒樽,正要再掀盘子时被严江眼急有快地抱住,用希腊语苦口婆心地劝道:“你是才最重要的,但这个两脚兽关系到我能不能在这里种辣椒啊,他家才有地,还是这里的地头蛇,特别有关系呢,要是得罪了他,我们就得去赵国混了!”

他家主子特别聪明,才一两个月就和他一起学会了希腊语——亚历山大统一的北非中东西亚,哪怕帝国崩溃了一百年,他的三大统领瓜分出的国家依然统治了从地中海到印度河,都是希腊语可以通行的地方,直到最近,本地土著们才重新推翻了这些国家,建立起罗马、安息帝国、孔雀王朝、大夏。

猫主子还是不依,大有你不把他赶出去,我就和你分手的意图。

就在这时,李信也十分惊叹地观察着这只神俊的鸟儿:“这鸟简直奇俊,江兄,再过数月便是我十七生辰,需要入军中服役,若你肯割爱将它赠我,收益的事情我愿让出三成利。”

那胡人皆有驯鸟刺探军情之用,若他能得一只,便在战事上更添胜算,相比之下,一点小利何足挂哉,大丈夫便应上战场建功立业!

严江简直要控制不住猫主子了,又担心李公子强要了鸟去,便用秦语糟蹋自家枭鸟:“这不行的,我家小主娇生惯养,老鼠都不会抓,只在晚上起来吃饭,长得太胖飞上半时辰就要歇息……”

但不知为何,本应听不懂秦语的鸟儿似乎气得更厉害了。

“你怎么能如此养鸟,知道熬鹰么,不听话就该饿着!”李信大为可惜,“你这鸟都养废了,还不如烤着吃了……”

这下猫主子倒是不挣扎了,一双利眼牢牢盯着李信,仿佛要把他记下来。

于是严江打个哈哈,说和鸟儿主宠情深,没法分开,真不能给,这才把遗憾的李公子送走。

送走麻烦后,严江这才揉了一把主子:“陛下今天倒是好脾气呢,来,我再给你做一盘烤肉。”

他把桌上的肉放到一边,因为知晓主子从来不吃别人的剩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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