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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大爷想走留不住,余尾给他转了今晚的酬劳,抬头嘱咐:“雨下不小,门口有伞。”

吴也站门口的时候下得正猛,雨水不要钱似的成片扑来,感觉像是谁从楼上泼了一盆水下来。他顺手从门口伞架上抽了一把,撑开一看是粉色。

老余审美是够骚的。

想当然跟16号斜对脸,隔一条街,从正门直接穿过去会遇上熟人,吴也便绕了个弯,走小巷子去后门。

黑漆漆的小巷分得一点幽暗余光,被雨水氤氲在坑洼积水处,透亮而朦胧,人字拖蹚过,散开又重聚。

脑海里零散的旋律在雨打的节奏中逐渐成型,悠闲的脚步渐行加快,待到16号后门又倏然而止,吴也看着后门出来的人。

“是小金啊,刚演出完?”

“也,也哥?”小金看见他挺意外,他看了看身后,压着声儿问:“你,你回来是拿东西吗?”

“嗯,看看狼叔,改天聊,我先走了。”吴也知道陈易铭要出来,不想多聊,转身要走,却被小金拽住胳膊,他挑眉:“有事?”

“不是,也哥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不然你上学也没必要离队啊?”小金离开屋檐,雨水兜头浇来,“自从你走了铭哥心情就没好过,刚在台上还跟粉丝吵了……诶,你手怎么了?”

吴也换了手撑伞,把受伤那只插兜里,“没事。”

小金是乐队鼓手,刚十八岁一小孩,性格却比队里两个哥稳,吴也经常跟陈易铭产生分歧,三天两头吵,都是他在中间调剂。身上的伤是陈易铭打的,打都打了,没必要再告诉前队友。

“我走了小金。”吴也刚一抬脚,后门里出来俩人。

“怎么,见我躲啊。”陈易铭搂着位高个儿姑娘出来,见了吴也,把姑娘推开,兜里掏根烟点了,烟雾雨雾里瞅着他,“也对,上了c音的人到底不一样,跟咱们这些泥里爬起来的并不成道,得躲着,免得再沾一身脏。”

“铭哥!也哥是不是你打的?”小金看陈易铭那样就猜到了,知道吴也没还手,心里又心疼又生气,“你怎么能……你有话好好说不行吗,都是兄弟,你干嘛呀!”

这俩人针尖对麦芒,明明都没有恶意,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是这样,现在更牛逼了,居然还动刀了!小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只好先拉走陈易铭暂时叫俩人分开,可陈易铭动也不动,全身都肌肉都绷着,死死盯着吴也,像是有什么深仇大怨似的。

“我还他妈就打了!”陈易铭夹着烟的手指着吴也,“他也知道大家是兄弟?说好的一起玩摇滚追理想拼前途,他先斩后奏卖民谣卖流行歌就算了,还他妈居然说走就走?看不上我们赚这仨瓜俩枣了是吧,找到大金主了是吧,进了高等音乐学府着急摆脱我们这些不入流的兄弟了吧他!”

吴也侧脸,眼皮遮住大半眼球,看向对方又像没看,无所谓地扯着嘴角,“随便吧,我走了小金。”

“操|你大爷吴也!”陈易铭捏弯了烟,烟头掐灭在手心,他一脚踢翻了门边的一辆破自行车,作势要上前揍人。

“铭哥你干嘛啊,有话好好说……铭哥!”小金死活没把人拽住,反被他推了个屁股蹲儿,他回头看看杆儿似的杵着看热闹的女孩,气得想骂街。

陈易铭炮仗一样炸到吴也跟前,抡拳就朝对方脸上招呼,吴也没躲,这一拳裹着十二分的怒气,砸脸上活像挨了一锤,牙床都要歪了。

吴也舌尖抵着腮帮子,捡起飘到墙边的小粉伞,比划了一根手指,“最后一次。”

“呵,”陈易铭胸腔激烈起伏着,他撸掉身上湿透的t恤砸在地上,“清账了是吧,以后再见是路人了是吧!老子拿你当兄弟,你他妈耍我呢你!”

吴也挂念着脑子里的旋律,不想跟个炮仗纠缠,他捡起地上的t恤递给陈易铭,“你冷静了再找我说话。”

陈易铭没接,迎面又是一拳招呼到吴也脸上,吴也屈肘挡开,一脚踹在对方膝盖上,捡起地上的t恤扔给他,“我没功夫耍你,再说一次,冷静了再跟我说话。”

雨水浇透的t恤盖在陈易铭身上,他半跪在地无声笑着,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盯着雨雾中的背影,半晌,他抬起胳膊,狠狠抹掉脸上混杂着眼泪的雨水。

粉巷16号是栋三层小楼,顶层另外有道直达楼梯,不需要走前后门,吴也上楼拧开乐器室的门,收了伞立在门边。

“哎哎哎,别放那,我见不得这颜色。”朗朔手指着门口的小粉伞,一脸牙疼样,“赶紧给我扔了,折寿。”

吴也随手把门关上,才不管他折不折寿,“这颜色有助你找对象,得多看。”

“我去!”

朗朔江湖人称狼叔,16号躲在幕后的老板,不过虽然叫叔,年纪却不大,才三十五,全靠嘴上那一圈四四方方的胡子充辈。狼叔不常去酒吧,因为明星是非多,他十年前出道,红极一时,现在虽然是有那么点过气,但毕竟还有点气,贸然出现在公共场所很容易扰乱社会治安,于是只能猫在三楼乐器室里搞创作。

狼叔在摇滚圈里是可以封神的存在,带出了不少玩摇滚的后辈。吴也认识他算是机缘巧合,三年前他在一琴行打工,偶遇朗朔来挑吉他,一番接触下来朗朔觉得吴也挺对他脾气,于是就把他带去了潮汐村。

潮汐村在市郊离群索居,聚集了一帮玩音乐的热血青年,吴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陈易铭跟小金,三人组了个乐队,靠接一些小型演出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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