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转头看见了我,于是他亲自端过来八杯各种颜色的烈酒,外加一桶冰块、五听汤力水。这是我的老规矩‐‐这堆酒是我每晚的第一轮,大概要喝两小时。如果是周末我会喝三轮,但大多数时间只喝两轮。如果我喝醉了,老板会把我抬到出租车上,多给司机五十块钱让人把我送回家。我的地址‐‐无论是住家还是公司,都记在他的笔记本上‐‐也不知道这个城市有多少出租车司机认识我这个醉鬼的家‐‐当然,我还有一张信用卡存在老板的柜上,每天凌晨我走的时候,老板那个美丽的太太都会欢天喜地在poss机上把我的卡划掉。我相信,到了月底和银行结帐的时候,累计起来的数字足以抵消我给他们带来的辛苦。
(4)
今天老板的脸色有点灰暗,我猜那是昨天晚上让我给害了。昨天我挺高兴,就在他这里一直喝到后半夜三点半。这已经大大超过他的忍受极限,因为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在喝,而且我把他这里弄得一片狼籍。想来把我鼓捣回家以后,他又和太太小工收拾到了半天,这样他就几乎没时间睡觉了。
他把酒放在我面前,然后从托盘上拿起自己的茶杯,坐到了我的对面,跟我商量道:&ldo;今天少喝点吧。&rdo;
我边往杯子里倒汤力水,边问他:&ldo;为什么?&rdo;
他没有说为什么,只是略微带点忧郁地瞧着我。看我喝完了第一杯他才说:&ldo;你这样喝下去脑子会出问题的。&rdo;
&ldo;不会。&rdo;我说,&ldo;我脑子好使得很,比大多数人都好使。&rdo;
&ldo;你会看见一些奇怪的东西是吗?&rdo;他又说。
我停下来,仔细地盯着老板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幽幽地泛着光芒。
&ldo;昨天送你回家的出租车司机,把你送走后又回来了。他告诉我,你指挥他开到了一家洗衣店,把自己穿的西服给洗了。你把西服送进去洗的时候健步如飞,根本就不像喝多了酒的样子。&rdo;
&ldo;这有什么不正常吗?&rdo;我努力回忆了一下,实在是回忆不出昨天晚上回家的过程。其实一般人喝高了的时候,做事情都很清醒,但睡过一觉以后就会出现记忆缺失,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比如现在,我只知道自己回家了,西服拿去洗了,但怎么做的却一点都记不得。记不得就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
老板说:&ldo;不正常的并不是你,而是那个洗衣店。那里并没有洗衣店的,司机说那里本来是我的酒吧。你指挥司机在马路上拐了好几个弯,又回到我们这条街上。你大摇大摆地下车,把衣服脱了就进了洗衣店。当时司机在车里看得目瞪口呆,明明二十分钟前还是&lso;百花露&rso;的招牌,却顷刻之间变成了&lso;绿缘&rso;洗衣店。他把你送回家后又折了回来,看到的还是&lso;百花露&rso;酒吧,于是进来和我说了整个过程。我也觉得很古怪。&rdo;
我嘿嘿地笑了起来。我对老板说:&ldo;你可真会编故事。你这么说就是为了让我少喝两杯,你好早点睡觉。&rdo;
老板说:&ldo;洗衣服总得有收据吧?&rdo;
我想想,收据好象就在我的皮包里。我把包拿过来,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了那张粉红色的收条,上面写着的是今天的日期:4月17日,还清楚地标明了洗衣店的地址:葵花街9765号。
我沉默了。这个地址我太熟悉了,这是&ldo;百花露&rdo;酒吧的地址。我有点吃惊,然后就听到我喉咙里发出了轻微却古怪的声音。
窗前的那对男女一直在低头嘀咕着什么,但又根本听不到声音。而我这轻微的一哼却惊动了他们。他们扭转过脸来,认真地打量着我。这一瞬间,我注意到那个男的鼻头上有个痦子,这让他像个丑角。
我出声音并不是因为惊恐,也不是因为事出蹊跷让自己想不通。我出声音是因为我想到,我可能永远拿不回我的西服了。我现在身上的这身乳白色西装,日常还能应付,但在正规的董事会会议上就会显得很不端庄。我必须在明天天亮以前买的新的西服,或者找回我送到那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洗衣店里的西服。
我对老板说:&ldo;我今天必须喝第三轮。我需要喝大。&rdo;
老板有点失望地站起身来,他叹了口气,回到他的柜台去了。
(5)
酒是好东西。我边喝边想。不同的酒有不同的作用,喝国产的白酒,会有一种慢慢让人漂浮的感觉,而喝洋酒,则让人越喝越感觉出身体的重量,每一口、每一杯洋酒都如同石头那样冰冷而瓷实。我并不喜欢那些五颜六色、名称稀奇古怪的鸡尾酒,那些东西外表华丽,但总是弥漫着一股不纯正的感觉,仿佛是衣着光鲜的女明星,看着让人垂涎欲滴,但真要把她弄到手,还真得有股不怕脏不怕累的劲头。我只喜欢醇的酒,没有杂色,味道浓烈。我要各种各样的醇酒,把它们依次喝下去。如果要混合,也要它们在我的胃中混合,我愿意先享受酒的纯洁,然后再享受它的邪恶。
&ldo;百花露&rdo;酒吧里的灯光渐渐昏暗起来,那对小男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老板在音响里放起了低沉悠扬的背景音乐。这样的环境是我最喜欢的。我不记得我到底喝了多少杯,我只记得中间老板走过来两次,给我端酒。我感觉身体在下坠,而思想却在上升。我仿佛浮到空中,俯视着整个酒吧间。我看到一个孤独的、衣食不愁的男人,正斜斜地倚在酒吧的桌前,如饮甘露一般,把那些酒顺畅而熟练地喝下去,喝得叫人乍舌,也喝得我心中暗自得意。他真厉害,他是生活在酒精中的生物,他在依靠酒发酵自己‐‐每天,这个男人都要有酒精来灌溉,这样他才能保持他的优越感、他的自尊,还有他的聪明和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