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他异常仔细,冒着哈扎布随时可能会回来的风险,连衣橱都没有放过。哈扎布的衣服非常非常多,全是黑色的,不过似乎全没有穿过一样,许多还带着标签,鞋子更是干净得不得了,鞋底一点污痕也没有,根本就没有穿过。
如果他不见人,不穿新衣服,买这么多放在这里干什么?为了虚荣,还有――要掩盖什么?
想到这一层,燕风立即钻进这个大得变态的衣柜,东敲敲、西打打,果然在后面的板壁听到了空响的声音。燕风大喜过望,在柜子中又细细摸索一番,终于在一个衣钩处发现了机关,用力一扳,暗门打开了,现出了衣柜后面一个暗间来。
&ldo;原来别有洞天啊!&rdo;燕风轻喃一句,一脚跨了进去。
这暗间十几平米大,因为没有自然光源而在墙壁上安装了几盏小灯。灯的光钱用什么不好,偏偏选的是暗红色,人一踏入其中,就会觉得连整个空气都鲜血淋漓的。在房间的中间放着一摆四个大冰箱,被红光照着,好像四个浸出了血的箱子。
燕风心里一紧,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上前依次打开冰箱――血袋,冰箱内存放着一袋一袋的血,摆得整整齐齐,上面还标明阴血、阳血的字体。但存放血袋的冰箱只有三个,最后一个冰箱里什么也没有,但是似乎比其他三个冰箱的温度要低得多,弥散着淡淡的富尔马林叶和极轻微的腐臭味,似乎以前存放的是尸体!
燕风一叹。他现在有证据批评哈扎布了,虽然他拿的是蒙古护照,虽然不知道他的钱从哪里来,有没有掩护身分的职业,总之他是跑不掉了。
他站起身,想尽快通知局里,哪知才一转身,满眼中就撞进一大片压迫性的黑。他心中暗叫不好,反应神速,伸手去摸枪,但可惜他感觉到危险时已经太晚了,枪还未举起,就觉得额头上一阵剧痛,昏死了过去。失去意识的一刹那,他终于看到了偷袭之人――瘦削干净、眉浓唇郁、一张脸极其英俊年青,微卷的黑发长过了肩头,一双眼睛又深又冷,好像深夜中孤独的寒星。
原来,这就是哈扎布,就是他杀害了这么多人!燕风挣扎着想清醒,可是额头上的剧痛还是让昏沉的意识主宰了一切。
看着倒在地上的燕风,哈扎布抬了几次手,终于没有落下。
&ldo;我又低估你了,无论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我不得不说,你很了不起,可惜你还是不配做我的对手。&rdo;他谈谈的自言自语,声音里又是寂寞又是忧伤,&ldo;真想杀了你,因为你带来了太大的麻烦,实在烦人。可是我答应过她,不会杀无辜的人,所以在平台上你保住了命,今天还是能保住,你的命可真大啊。但是为了那件事我等了几百年,如今还差三十六个小时就做成了,此地被发现了又如何?你知道了我是谁又如何?到时候我改头换面回到家乡,你就永远也找不到我了,大家落个干净。&rdo;他说着返身欲走,但又转头对燕风轻蔑地说:&ldo;你乖乖睡着最好,你不来碍事,就不会有事了。&rdo;
第七十一章传说
&ldo;燕风,燕风,你爱我吗?&rdo;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在燕风的脑海里闪过。他心里发紧,还以为乌拉又来折磨他了,但恍惚间,只觉得那声音像甘甜的清泉一样浸入他的心田,让他舒服又轻松。
&ldo;玲珑。&rdo;他呢喃着,甚至还没看到她的样子。
他爱她吗?如果对一个女人牵肠挂肚、无比想念、他这么大个人了,见了这个女人却还会心跳、想起她时会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想和她在一起,一想到她对别的男人就妒忌得无法忍受,这就是爱吧!
他想答应,可是却睁不开眼睛,脑袋好像裂开了一样疼,迷迷糊糊间,他似乎&ldo;看到&rdo;玲珑甜美纯真地对他笑着。那笑容让他的整颗心都柔软了下来,才要回应,就看到哈扎布突然冒了出来,一下把玲珑拖走了,就像一条黑色巨蟒吞下了一头小小的白羊。
他大叫她的名子,可是声音却堵在喉咙出不来,只听玲珑对他说:&ldo;燕风别来,别来!他会杀了你的,别来!&rdo;她纤细的声音拖得很长,面目迅速模糊起来。
燕风急了,感觉心肝都让人摘去了,那番巨痛压过了头上的疼,刺得他蓦然坐了起来。他大口地喘着气,向四周一望,看到自己还躺在那个暗间里,蓦然记起了一切。
可是为什么在昏沉中会梦到玲珑,难道玲珑有危险吗?
他勉力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向外跑,额头的血已经止了,但半边脸和肩头全部鲜血染红了,一路上遇到的人没有不看他的。可是他顾不了这么多,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只是一个劲向前冲。他潜入哈扎布的房间时还是中午,现在天色已经全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