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才把末尾的n个感叹号硬生生忍成了一个问号。
“还用我说吗?任守,看看你这个月的业绩!业绩啊!!”
“……老板,我想问,一个鬼屋里的鬼怪扮演者要哪来的业绩啊?!”
老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记录本,“啪”的甩在桌上:“可我们有记录客户在各个鬼怪面前的反应!任守,看看你!你是最差的!连南瓜头杰克都比你吓到的人多!”
老板的咆哮,永远是工薪阶层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我默默忍下,悄悄在背后比了个中指。
“当然,并不是说你扮的不好,你扮的僵尸足够以假乱真了!可你……你能不能别在你的道具服外面再加衣服了?你见过僵尸穿衣服吗?你这是吓人还是啊?!”
我忍……妈的,忍不下去了!
“卧槽不穿衣服你让我裸奔啊?!老子卖艺不卖身的!”我怒吼。不带这样欺负人的!当年我在墓里还裹着麻布片子的!
老板也怒吼起来:“任守,你说清楚!我怎么让你裸奔了?!你那道具服里面穿几层都没人管你!”
我:“……”
我是真的、真的很想把内心的掀桌化为现实。
“算了!我不要了!”百口莫辩之下,我怒气冲冲摔门而出。
我不担心态度不好老板解雇我,毕竟鬼屋这么低的工资,除了我,也就没几个不是干兼职的了。
——他要我怎么告诉他,内啥僵尸道具服,根本就是我自己的身体本色出演。口胡!不穿衣服那就是活生生的裸奔了啊亲!
我叫任守,二十四岁,性别女,职业鬼屋工作人员,种族……粽子。
如果你还记得上一章的杯具的话,那是三年前,我被一个盗墓小哥打得半死不活,昏过去前穷摇附体极煽情的求他把我带出去,然后,等我醒来,就真的在外面了。
我面无表情瞪着前方破开一个大洞的山壁,阳光照着里面阴森的墓道,洞口像一张大嘴,疯狂嘲笑着所有认为盗墓小哥会把我带回去悉心养成的玛丽苏情怀。
……至少玛丽苏们绝对不会遭遇这样的悲剧,一个好不容易盼来的救星帅哥,没有把你带入故事情节,反而把你丢在了距离那个被打破的墓道口十几米的地方,任一个无辜少女(?!)自生自灭。
我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身上断了的骨头已经全部长好。而且,最重要的,我现在是个人了。
裹在几乎不成样子的布片子里面的身体苍白瘦削,女性的身体却几乎看不出曲线,一张脸也是素面朝天姿色平平。
可我却从没像现在一样叩谢上苍。感谢他,至少让我拥有了一幅人类的躯体。我爱不释手的摸着和干尸完全不同的有弹性的皮肤,觉得它在阳光下简直闪闪发光!
平胸怎么了?运动阻力少!瘦怎么了?多少人减肥还减不下来呢!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