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这个轩然霞举的青年,靠着一张完美无缺的脸庞,迄今为止,未曾体味过“被拒绝”的滋味,在情情爱爱的事情上,他只需要眨眨眼睛,便有无数狂蜂浪蝶纷至沓来。
因为美丽,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他无所不能,也几乎是在被无限度地纵容、原谅。
然而肆意妄为到如今,总算在梁鹤洲这儿打了个磕绊,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挑战。
程庭南心中了然,挑挑眉,问:“所以你想和他玩玩?”
“嗯,到时候再找个借口分手。”
“你怎么这么缺德,”程庭南埋怨了一句,“我觉得他不是会恋爱的那种人。”
“那我和你打个赌,一个月,不,半个月内攻略他,我赢了的话,这学期你得给我买早餐。”
“哪个学期不是我给你买早餐,”程庭南的口吻有些担忧,“这样不太好吧,你还是别去招惹他了,他要是知道你在耍他,不得跟你动手啊,你这细胳膊细腿,分分钟被他打趴下。”
燕惊秋云淡风轻,“放心,不会有事的。”
程庭南“啧”一声,“你还真的是很闲,对了,你刚才和那个足球队的说什么呢?”
“我问了他们晚上庆功宴的地点。”
“你要去?”
“嗯。”
“那行,玩得开心啊,我就先回宿舍补觉去了。”
燕惊秋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别,转身朝校门口走去。
晚上七点。
燕惊秋捧着一大束玫瑰走进包厢时,看见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梁鹤洲。
显然,为了这场聚餐,他特意拾掇了自己,戴一顶黑色鸭舌帽,穿着小翻领的浅黄色条纹衬衫,最上面的两颗纽扣开着,锁骨若隐若现,衬衫下摆扎在黑色的及膝短裤里,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
这一身行头,不管是与他冷漠的脾性,还是与他魁梧的身形都极其不相衬,看上去似乎皆是命运般的错配,应该穿在那个送可乐的男孩儿身上才对。
他没有坐在桌上,站在角落里打电话,周身仿佛岿然立着一道屏障,将所有人隔绝开来。
燕惊秋把玫瑰换到右手臂弯夹着,没有理会众人的调侃,敷衍一笑,走到梁鹤洲身边,叫了他一声。
但或许是包厢里太过吵闹,梁鹤洲没听见似的毫无反应,对着手机低声说:“妈,身体不舒服就休息两天。”
他的声音和语气比下午那会儿柔和许多,像冬季黎明时分的浓雾,网一般围拢过来,包裹住燕惊秋,不多时他的思绪就变得惰怠而迟缓,心也潮潮的,仿佛一掐就能掐出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