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而仓促的准备工作,1946年10月19日开始侦讯谷寿夫。
谷寿夫于1946年2月2日应中国政府请求在东京被捕,关押在巢鸭监狱;8月1日盟军总部用专机将他押解到上海,关押于上海战犯拘留所。战犯处理委员会认为:谷寿夫是侵华最力之重要战犯,且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为便利侦讯起见,决议&ldo;移本部军事法庭审判&rdo;,10月由上海押解南京,关进国防部小营战犯拘留所。
谷寿夫的模样,如同后来的电影描绘日本旧军人最常见的那种:一撮生硬的仁丹胡,堆着骄横肉疙瘩的嘴脸,身材矮粗结实。即使此时脱去了军装,穿一件呢子大衣,还硬充斯文地顶着灰色礼帽,照样遮不住一副嘴里叼着刀斧、皮围裙上沾满了血腥的屠夫相。在讯问中,当问及他的侵华路线时,他对答如流,但否认在南京犯下过大屠杀的罪行,说在南京的街上连死人也没有看见过。
他写了一份《陈述书》为自己狡辩:&ldo;南京大屠杀的重点在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扬子江沿岸,以及紫金山方向……与我第六师团无关。&rdo;&ldo;我师团于入城后未几,即行调转,故没有任何关系。&rdo;
他的脸上写着十二分的诚恳,也写着十二分的泼赖。
&ldo;七&iddot;七&rdo;事变爆发后,他率部从日本熊本县出发,入侵中国华北。他的部下大都来自九州岛的熊本和大分两县,素以骠悍残暴闻名。侵占保定和石家庄后,他又乘船南下,在淞沪战役中率先于杭州湾登陆,旋经松江、昆山、太湖,一路飘进,从中华门首先攻破南京城。
一位西方军事评论员以传说中魔法无边的恶神来描述他,说他&ldo;以亚述魔王般的疯狂暴怒,在大雾中向四面八方飞驰冲击。&rdo;
兽军一路烧、杀、奸、掠,沿途三百里到处是焦糊的残赅,劈成两半的幼童,砍掉四肢的汉子,割去乳房的妇女,奸死后阴部里插进竹竿的妇女……一位英国记者记录下了松江镇遭劫后的惨状:&ldo;几乎见不到一座没被焚毁的建筑物,仍在闷烧的房屋废墟和渺无人迹的街道呈现出一幅令人恐怖的景象。唯一活着的就是那些靠吃死尸而变得臃肿肥胖的野狗。在一个偌大的曾经稠密居住着约十万人口的松江镇,我只见到五个中国老人,他们老泪纵横,躲藏在法国教会的院子里。&rdo;
进了南京城,谷寿夫当即宣布解除军纪三天。于是血雨喷洒,火光冲天,女人惨遭双重的虐杀。
第二次侦审,第三次侦审,人证、物证……事实!事实!事实!一束束白炽的光汇聚在一起,照亮了已沉入过去之暗雾的一切。
石美瑜、叶在增、陈光虞等带人到花神庙、中山码头、草鞋峡、燕子矶、斩龙桥、东岳庙等日军大屠杀场地收集证据,在雨花台周围挖掘出六处万人坑。
法庭在南京12个区公所遍贴布告,号召各界民众揭发谷寿夫的罪行。惨痛的记忆点燃了,刻骨入髓的仇恨点燃了!人们涌向区公所。这一天飘起了大雪,大团的雪花像漫天的纸钱。从早到晚,中华门外雨花路第11区公所更是挤满了人,挤满了滚烫的眼泪。这眼泪一半是祭死去的亲人,一半是咒杀人魔王的下场。他们留下证言,发了誓,按指印,画十字。
审判官:宋书同书记官:丁象庵
民国36年1月28日上午
命引陈同氏入庭
问姓名年龄籍贯住址
答:陈周氏,女,61岁,泰州人,住雨花台55号。
问:南京沦陷时你家有人被害么?
答:我丈夫陈德银在(民国)26年冬月12日在邓府山地洞
内因为日本人要强奸我丈夫的小老婆,我丈夫哀求他,连一个
孩子共三个人都被刺死了。
问:你丈夫的小老婆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
答:陈谢氏,那时27岁。
问:强奸的时候你看见的么?
答:我看见的,也是我收的尸。
问;当时是什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