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沈凌云和姜淑兰打了几个来回的嘴仗之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今早天不亮,大概四点多的样子,两个人就被浅眠的邓宁心给叫了起来。
“凌云,淑兰,赶紧起床了,时间差不多了,你们赶紧起来收拾收拾,该出发了。”
两个人才从梦中惊醒,忙不迭的坐了起来,穿衣服的穿衣服,梳头的梳头,沈凌云还拽着姜淑兰在脸上抹了一层雪花膏,又抹了一层香粉,面色看起来比平时好看了不少。
衣服也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沈凌云依旧是一成不变的中山装套西裤皮鞋,姜淑兰则是一身自己亲手裁剪的卡其色收腰立领外套,看起来少了几分女性的柔弱,多了几分中性之美。
这是这个时代还没有的衣服款式,是她按照后世的记忆自己缝制的,没想到穿上身后效果还不错。
“这衣服挺好看的。”
沈凌云看着姜淑兰穿着新衣服的样子,眸光闪闪烁烁。
这年头,女人的衣服跟男人的衣服差不多都是直通到底,收腰的款式他只在城里见过极少部分女人穿过的旗袍收腰收得比较多。
眼下,姜淑兰裁剪的这套衣服,巧妙的衬托出了腰肢的纤细不说,更加衬托出了胸与臀的前凸后翘之美,不得不说,在做衣服这方面,她真的很有天赋。
“好看吧?我还有想了很多男装的款式,等以后有条件了,我都做出来给你穿好不好?”
上辈子,这辈子,她最最拿得出手的手艺,怕就是做衣服了吧。
说起的时候,她的唇角微翘,比任何时候都要自信。
“好,时间不早了,咱们走吧。”
两个人出得门来,就看到大家伙儿都准备妥当了,只听到沈家请来的压礼先生一声吆喝,迎亲队伍就慢慢离开了沈家。
沈凌风作为新郎官,自然不好骑着车子把后面帮忙的人甩掉,他的车技又不如沈凌云的好,可以慢慢的骑着走又不至于往一边倒。
他只得老老实实的推着车子跟着大队伍往前走,而沈凌云和姜淑兰就不一样了。
沈凌云高兴的时候,蹬着轮子使劲的往前赶一段,觉得累了就把姜淑兰放下来,两个人慢条斯理的走一会儿,竟有一种出来游山玩水的感觉。
四点从家里出发,因为迎亲,挑选的都是脚程比较好的人,加上进村的时候选择了渡船,两个小时就到达了樊家。
一进门,所有村子里来帮忙的男女老少都朝着沈凌风和沈凌云骑着的自行车涌了过来。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对沈凌云念念不忘的樊春花。
“沈四哥,这……这是自行车吗?这是你们借来的吗?”
樊春花伸出手,轻轻的摸了摸沈凌云刚刚停下的自行车,眼神里迸发出难掩的激动与羡慕。
姜淑兰也太好命了,居然能让沈四哥骑着这么好的车子载她来迎亲。
“对,是借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