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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 道境第一战(第1页)

道境第一战,灵秀是裁判。

是的方殷初入道境,不知高低深浅,此时急需一个对手较量切磋——

以为印证。

不要说龙大教主,那不是印证,而是调戏。

慕容公子也不可以,公子之所修问心剑法,本就不是比试较技的剑法,而是劝诫,点化,裁决,超度种种,无法与之印证。

如果长孙老道在,或是孔老夫子在,对于方殷来说都是极好的选择。

但无论谁人在此,也不若燕大侠,燕悲歌。

对于此时的方殷来说,燕悲歌就是最好的对手,没有之一。

原因有二。

其一,两个人,用慕容公子的话来说都是,半个道境。

当然,同为半个道境,境界也有高低,燕大侠一只脚踏入知微境已有足足八年时间,之所以不上不下如此尴尬,是因为位高权重,掌管生杀,没日没夜辛苦操劳,没有时间练习武功。而方道士,作为后起之秀,屡得奇遇,机缘巧合,数日之间才于井下破境晋级,是以伪道境,也算半个,不提。

其二,对于燕大侠来说,小方殷是晚辈,后辈,小辈,更是小无禅的义兄,也就是燕大侠的半个儿子,因此燕大侠是会让着他,绝不会打死他,更不会打残他,因此对于此时的方道士来说燕大侠就是最好的对手,没有之一。

废话不说。比拼开始。

这是在人堂的第四进大院当中,人堂的第四进大院有上千间房,里面都是粮食。兵器,和酒。

大院正中,二人对立。

灵秀居中,摇头笑道:“注意,比武可以,不要伤了和气。”

院中只三人,四面边边角角。八方廊前树后,两万余人在观战:“燕大哥——必胜!燕大哥——必胜!”

你看。这就叫作主场,也可是说是天时地利人和,燕大侠就笑了,笑着说:“小子。今天我如果不把你揍成一个猪头,就算我输!”

正如此,天知道,此时燕悲歌的心情是有多么激动多么振奋!

多少年了,多少年了,燕悲歌都没有痛痛快快地打上一架,只因普天之下堪与匹敌之人寥寥无几,而今,可喜老天开眼:“你吹!”

方殷笑道:“牛皮!”

二人之间。曾有一次较量,那是凌云台上,半年时间过去方殷已然真正有了和燕悲歌叫板的资本。二人双双心知肚明:“来!”

燕大侠一扬拳头:“来!”

方道士长身玉立:“请——”

灵秀就赶紧闪人:“开打!”

瞬间二人战至一处,打得激烈而又直接,一个用拳一个用拳,一个用拳一个用拳,说好用拳就是用拳,一拳一拳又是一拳:“砰!砰!砰!砰!砰!砰!砰!”

这一次。比拳脚,方殷抢先出拳。用的就是直拳:“嘿!嘿!嘿!嘿!嘿!”

燕悲歌,也以直拳,直来直去,以拳对拳:“哈!哈!哈!哈!哈!”

所以说是,比拼!

所有人是瞠目结舌,并非因其比斗方式特殊,因其都比较二,而是,以燕大哥的拳头之猛,之狠,之硬,方殷竟也能够承受:“砰!砰!砰!砰!砰!砰!砰!”

五分钟之后。

八十拳过后。

一人原地不动,仰天狂笑:“哈哈哈哈!不知死活!”

一人骤然后退:“我呸!”

灵秀叫道:“第一回合,燕悲歌胜!”

四下,死寂。

好像都是,忘了欢呼,不知道究竟发生了甚么状况?

“诸位请看。”灵秀上前,举起方道士的一条胳膊,解释道:“这一只拳头,已经被打肿了,不但肿了,而且皮开,肉绽,筋断,骨裂,而——”说着上前三步,举起燕大侠的另一只拳头:“另一只拳头,只是微微发红,发青,发紫,发黑,又发白,只有颜色变化,可说完好无损,因此——”说罢,目注方殷,摇头叹道:“以已之短,攻彼之长,是为下策,殊为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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