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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

一梦太长

失去得多了,就会习惯了,可向远忽然极度害怕这样的习惯,她害怕自己心里的那个空洞,要用什么才能填满它?

在这城市里,向远已经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见过月光。即使有,它也早在霓虹灯下黯然失色。她扶着光滑而冰冷的楼梯扶手一步步往上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她太容易陷入回忆,也许是这一天太多的人有意无意地让她翻起那些过往。

楼梯旁边的这面墙上,原本挂满了叶家的照片,有全家福,有青少年时代的叶骞泽,有他的父母,有叶灵,也有叶昀。前两年,向远让杨阿姨把这些照片通通摘了下来收到阁楼里。杨阿姨是叶家的老保姆,为这事嘟囔了好几天,可终究不敢在向远面前多说什么。向远何尝不知道她心里的那点念头?说自己寡情也好,狠心也好,人都散了,留着这些照片还有什么意义?

杨阿姨老了,她跟外面的人一样,老喜欢提叶家,仿佛叶家真的是多么繁盛的一个家族。其实真正的叶家不过几口人,死的死,病的病,走的走,失踪的失踪,最后剩下的不过是她这个外人。

楼梯尽头的长廊上,第一个房间就是叶骞泽的书房。以前向远走到这里,总可以看见虚掩的房门里透出来的灯光,他在这里的时间远比陪伴在她身边的时间要长。他的书房旁边紧挨着的就是叶灵的房间,叶灵早已死在了向远嫁入叶家后的第三年。从那以后,骞泽还在的那几年里,这个房间就成了禁地,房门总是紧闭的,现在,就连杨阿姨非到万不得已也不愿意进出这里。虽然是她一手把叶灵带大的,可是她说,每次走进这房间,就感觉到阴森森的。向远觉得可笑,她从来不信鬼神,可她记得叶灵最后那一身的血,淌了一地,也沾满了她的一双手,还带着温度和腥甜的味道,怎么洗也洗不掉。这样的记忆,任谁也不愿意一再想起,这也是她很少推开那扇门的原因。

骞泽的父母原本住在主卧里,儿子结婚后,他们就搬到了朝南的那间大房。原来的叶太太,也就是骞泽的继母,已经患肠癌离世了。在向远的印象里,那是个沉默的妇人,在大学里教美术。她不是骞泽的生母,但是她和叶家所有的人一样,身上仿佛都带着与生俱来的感性而温和的气息。

叶家这些年来最像向远家人的反倒是她公公叶秉林,可是老爷子身体不好,已经中风好几年,住进医院就一直没有出来。现在向远基本上每周到医院一次,一则探望老人家的身体,二来也把江源的事象征性地对他做汇报。叶家几口人都是温厚良善的性子,与人无争,乐善好施,可是也没谁落得一个好的收场,这让向远更鄙视所有的神佛,他们即使存在,也是毫无用处的。对了,还有叶昀,他身上也流着叶家的血。作为叶家的小儿子,他上大学之后就基本上搬出了这个家。或许在向远心里,又或许在他自己看来,都从来没有把他当作过这个家真正的一分子。

向远洗了澡,坐在梳妆台前,拿出手袋里的皮夹。她将里面的每一张纸钞都拿了出来,认真地点过一遍,小心抚平上面每一道细微的折痕,再整齐地放回皮夹里,然后才去洗手睡觉。

这是她从小的一个习惯,必须将当天身上所有的现金清点一遍,才能算将这一天的事情了结。今日的她再也不用像小时候一样抠着每一分钱过日子,可她是个固守习惯的人,又或者这已经成为她心目中的一种仪式,就像骞泽的生母每天务必清晨起床烧香敬佛一样重要,与拥有多少没有关系。

其实钱也是温暖的东西,向远总是这么想,有了它,她才觉得自己的心是坚实的。它比世界上大多数东西都可靠,一百就是一百,一千就是一千,不像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难以衡量;它又比许多东西要公平,你付出多少,就可以换回多少。

钱有什么不好呢?最起码,有了钱才有资格视钱财如粪土。多少人蝇营狗苟,铤而走险,也无非为了这个。她想起白天在办公室接到的一个电话,秘书接的,不知道何许人也,因为对方提及叶骞泽的一些事情,所以秘书不敢不转给她。

那个声音沙哑的男人在电话那头说:“叶太太,我们开门见山,想必你对叶先生的下落挂心已久了,不如我们做场交易。”

向远当时对着听筒就无声地笑了。骞泽失踪后,她已经不知道接过多少次这样的电话,有暗敲竹杠的,也有明着勒索的,都想要钱。她不介意给钱,但就是没有一个人给过她希望。

“跟我交易,要看你凭什么。”她这样对那个男人说。

“就凭叶先生最后给你的那通电话,他说过什么,你不会不记得吧?”

向远的笑慢慢褪去,她怎么会忘了那通电话?那个手机就放在她的床头,四年多了,通话记录上始终保持着那最后一个号码。49秒的通话时间,那是他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她到死也不会忘记。

她平淡如常地对那个男人说:“你说的那通电话一文不值。如果真的有他的下落,你应该知道怎样才更能说服我相信你,我等你再联系我。”

向远说完就挂了电话。她深谙生意之道,知道卖家永远比买家心急。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还有人知道骞泽的下落,关心则乱,她必须沉住气。

入睡前,她对自己说,向远,不要做梦。

这一夜,向远没有如愿,她不但陷入了悠长的梦境,而且梦回到许多年前。梦里的每一张脸、每一个零星的片段,都鲜活得诡异。许多次,清醒着的她努力回想,都未必如这梦境般历历重现。

那年十月的第一天,刚兴起的黄金周长假让向远的家乡所在的小村庄前所未有地热闹,数不清的城里人纷至沓来,有来自省城的,有省外的,其中还夹杂着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虽然早过了油菜花遍地开的阳春三月,这些游人还是纷纷拿着相机四处拍照,村口的老槐树、村民的旧瓦房,还有坐在屋前的老人,他们什么都觉得新鲜。这些人的脚步踏倒了小路上的野草,也把好几户人的菜地踩得不成样子。不过村里人已经不在乎这些,那几年,这个小村庄特有的风物景致渐渐名声在外。旅游业给原本闭塞的乡村带来了商机,不少精明的村民已经懂得从这些“城市乡巴佬”身上赚钞票,纷纷做起了半吊子导游,农家乐的小饭馆和小旅馆遍地开花。当然,最早动这方面脑筋的还是老向家头脑灵活的大女儿向远。早在她读初中的时候,来村里旅游的外地人就没有不认识这个口齿伶俐、笑容可掬的导游小姑娘的。直到现在,她的揽活本领依旧谁也比不上,她家的家庭旅馆生意也总是最火爆的。

这一天,向远当然早早起了床,收拾好一切准备出门的时候,太阳还在山的那边犹豫着,向遥还赖在床上。向远在门口叫了一声:“你该起床了,把饭做上,说不定过一阵就有游客住进来了。”

她说完,来不及看向遥的反应,就急匆匆地走了。过了一会儿,向遥嘟囔了一声,尽管睡意犹浓,还是不得不挣扎着爬了起来。她刚上小学六年级,今天是假期的第一天。跟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她讨厌早起,恨不得在床上睡到天荒地老,可是没办法,她不能不听向远的话。

向遥从小就怕向远。也许是因为她们的妈妈死得早,长姐为母,向远从小处事灵活果敢,早早地就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她们的父亲向云生早年是城里的知青,后来娶了村里的姑娘,生了孩子,也就甘心在这里落地生根。

向云生年轻时是个多才多艺的人,看过不少书,能写一手好字,还会拉二胡,加上长相端正,不知吸引了多少村里的姑娘。最后成为他妻子的人,也就是向远、向遥的妈妈,是远近乡邻中出了名的俊俏灵巧的女子。向云生和妻子婚后情投意合,在明知妻子不可能得到进城名额的情况下,他把自己回城的机会也放弃了,自愿做一辈子的泥腿子,这一度成为村里的一桩佳话。向遥也对自己父母的感情向往不已,也许对此不以为然的只有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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