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遇收到了五百两的书款,当初他就不是卖断,而是要求分成,因为他写得实在是太好了,又是白皓的好友,白皓的舅舅也就没跟他当奸商。
当然,顾遇也正是因为信任白皓,才敢跟书斋签订分成的契约,不然谁知道别人坑不坑你?
卖一千两,说只卖了一百两,你能咬人两口?
无独有偶,搬去县城的柳文才也收到了一笔五十两的书款。
他自己也在县城看了,他写的书卖得很好,只是他想涨价,对方却不干。
为啥呢?
因为柳文才写的稿水平一般,但强在故事十分惊心动魄牵动人心,故而老板还专门请了文采好的文人来润色。
柳文才知道这一点,底气就不是很足。
涨价的事情之略提了一提就不了了之了。
其实跟他做生意的老板并不想分成给他,但他用下一册勾着,老板只能妥协。
只是给柳文才看的账本却是另外做过的假账,无商不奸,柳文才便是知道自己吃亏也没有丝毫的办法,何况他并不知道自己吃亏。
又得了五十两,柳文才心里美滋滋,只要他这个书能一直写下去,这银钱就不会断。
五十两到手之后他去首饰铺子买了一对儿银镯子,一个给柳寡妇,一个给来县城寻他的大丫。
他跟大
丫说,书肆又分给他二十两银子,虽然他手头紧,但为了大丫能在老袁家好过一点,给她分了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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