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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忽必烈认为自己比阿里不哥更有资本担任大汗,于是放掉鄂州,调转马头回蒙古帝国本部和兄弟“相煎”去了。经过四年血流成河的内战,1264年,忽必烈以压倒性的优势胜出。1269年,忽必烈对南宋全面宣战,1274年,蒙古远征军司令伯颜攻陷鄂州,顺长江东下,陷安庆,在芜湖江面击溃了南宋军队最后一道防线。现在,蒙古军队可以大摇大摆地去南宋行在临安了。南宋急忙求和,伯颜按忽必烈的指示同意了。忽必烈的本意没打算灭南宋,而是希望南宋和安南一样,做元帝国的卫星国。

但是,南宋自己送死。伯颜派去临安的谈判使者在半路上突然被一名南宋爱国将领处决,伯颜听到这个消息,气得马上变成了一个炮仗。南宋中央政府慌忙派人去向伯颜赔罪,并且发誓要严惩凶手,伯颜压制自己不要爆炸,第二次派出使者。想不到南宋的爱国人士太多了,第二个使者走到平江(今江苏苏州)时,又被杀掉。

伯颜气得哇哇怪叫,命令军队进攻临安,在强大的蒙古兵团面前,柔弱的临安没有别的出路,只能陷落。南宋中央高层对伯颜的暴怒很不理解,认为伯颜没有诚意,如果真有诚意,死掉两个使者,还可以再派嘛。

他们不明白的是,是他们亲手制造了伯颜这个炮仗,你制了个炮仗,还点了两把火,却不想让它爆,这对炮仗太不公平了。

1279年,南宋软弱无力的流亡政府在崖山被蒙古兵团彻底摧毁,南宋正式灭亡。

从1234年宋蒙交火到1279年南宋流亡政府灭亡,蒙古灭南宋用了35年。有人看到这个数字会大呼小叫:啊呀,南宋真是厉害,居然抵抗了蒙古人35年。但不要意淫,蒙古灭南宋真正用的时间其实只有12年不到。

1234年蒙古帝国对南宋宣战后,就去西征了。直到1259年,蒙古帝国才掉头回来对付南宋帝国。但也是在这一年,大汗蒙哥去世,忽必烈和阿里不哥打内战,直到1269年,忽必烈才想起南宋,于是用了10年时间(1269-1279年)灭掉南宋。

当然,对于一年甚至是几个月就能灭掉一个国家的蒙古帝国而言,灭南宋的确是个苦差事。大概正是因为很辛苦,所以南宋遗民们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四个等级中最后一等。

可你仔细看看这个等级名单就会发现,蒙古人是按照“先来后到”的标准排列的。这就能够说明为什么大理王国的云南和四川的遗民为什么列在第三等。因为他们比南宋遗民先来的。

用逻辑学的角度来叙述,因为你最后到,所以就要受惩罚。正如你赴宴,最后一个到,不但不能坐高一点的位置,还要罚酒三杯。

中国老百姓有句俏皮话:凡事要赶早,否则连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大概就是南宋遗民们为什么排在最后一等的注解。

蒙古人对南人都做了什么

刘爚说:“鞑子们把我们南人看成是赋税的源泉,好像我们除了缴纳赋税外就没有别的用处了。他们还用法律条文规定:杀一个‘南人’只需要赔一头毛驴的价钱就可以了;而杀一个色目人要罚相当数目的黄金;杀一个鞑子则要偿命。这用意很明显,我们只是一头驴。鞑子们还禁止我们打猎,我们身处江南多山之地,打猎是个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不是断了我们的财路吗?还规定我们禁止学习拳击武术,众所周知,我们中国的武术只是花样表演,锻炼身体的一种手段而已,根本没有实战能力,禁这个干什么!更要命的是,禁止我们夜间走路,如果有个急事,必须等天亮。

“当然,这些还不算什么。最让我们痛心疾首的是,小鞑子们在我们南方基层像个大爷,吃的穿的用的,都必须由我们来承担。而且谁家娶新娘,新娘的第一次必须要送给小鞑子。程朱理学教导我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个黄花闺女还未正式进门,就已经失了节,宇宙中只有畜生才有这样的行为。倒霉的是,偏偏让我们碰上了。”

关于刘爚说的这些,我们必须要作一下背景补充和校正。

刘爚说的那些没错,元帝国灭掉南宋后,对“南人”的确极不待见,对他们严加限制,就差限制大小便了。但我们不能断章取义,认为元王朝故意找“南人”的茬,哲学家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老百姓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事出必有因,元帝国对南人的苛刻实际上是被南人的激烈行为触怒的。

前面我们谈到过,忽必烈灭南宋初期,江南就有二百多起汉人武装和元帝国对抗。不过,一定要注意,即使是从极度偏袒汉人的角度来看,每次武装反抗也不是起义,绝大多数都是野心家们的皇帝梦。

1276年,南宋行在临安陷落,南宋其实已经灭亡。虽然有一点死灰跑到福州建立流亡政府,但死灰不可能复燃,即令复燃,火光也不能持久。元帝国的军队开始摘取胜利果实,其实,征服者的果实都是建立在被征服者的痛苦之上的。于是,烧杀抢劫奸淫在整个南中国如火如荼地蔓延开了。江南百姓奋起抵抗,各地的豪强大族变卖财产,召集青壮年,打出了“扶宋灭元、驱逐鞑虏”的口号。穷苦百姓们自动自发,有能力的人能召集几万人,没有能力的只能聚拢几百人,甚至几十人。他们占据险山恶水之地和元军开展游击战。不管是哪路货色,他们在反抗元帝国的军队之前,先对自己的同胞下手。其实这很容易理解,一无所有的人造反,第一个解决的就是粮食问题。他们的战斗力远不如对手的正规军,要抢劫粮食,只能拿软柿子捏,不抢劫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他们还能抢谁。

当他们有了一定实力后,马上就建立草台班子政府,封官拜爵,如果你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到江南各地走上一走,就会发现,到处都有一群人在讨论称帝称王的事。这至少可以说明一个问题,他们的真正目的只是想过过皇帝的瘾,至于驱逐鞑虏只是附带目标。只要有发家致富的可能,他们可以跟民族的敌人蒙古人握手言和。

有两个积极的证据可以证明江南人的反抗内涵。

1278年,建宁(今福建建瓯)人黄华称帝,元政府招降他,黄华带着他的草台班子就跑去了。但很快他发现,元政府对他的待遇还不如他单干的待遇,于是又造反,最后被元军追得走投无路,自焚。

1288年,循州路(治所在今广东龙川县西南)钟明亮聚集十万人造反,声势逼人。元政府招降他,钟明亮同意,但提出的要求是,要他担任循州州长。但忽必烈拒绝这个条件,要他到大都面圣。钟明亮认为这是请君入瓮,杀了元政府的谈判使节,二度造反。元政府军积极进剿,同时招降,钟明亮不能支撑,二度投降。但仍然是那个条件,要做循州州长,忽必烈拒绝,他第三次造反。但事不过三,元政府剿匪部队再也没有对其招降过,钟明亮最后失败,本人也不知所踪。

忽必烈在遥远的大都看到江南地区的反抗记录,发现南中国的人真不好治。他先是使用怀柔政策,三番五次下令,驻守江南的军队不许再制造敌人,要军民一家。但美好的命令正如一朵鲜花,到美人手里,会被当成头饰插在头上,而到了毛驴手中,就会被当成解饿的食物。元政府在江南的驻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无法控制自己,于是,江南地区的造反记录与日俱增。

忽必烈发怒了,于是,就出台了那些恶意摧残南人尊严的法律条文。

刘爚提到的小鞑子在江南各地基层(乡、村)当大爷的事,其实是保甲制。保甲制是这样的:每二十家编为一“甲”,政府派遣一人管理这二十家,这个人称为“甲主”。“甲主”就是这二十家的总管,衣服饮食,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取走,女子和财产,当然也不在话下。

但刘爚说这些甲主都是鞑子就是大错特错了。蒙古人口太少,江南的乡村多如驴毛,虽然经过蒙古人的屠杀,但仍有南人1184万户也就是60万甲。这就需要60万蒙古人来江南乡村当甲主,难道忽必烈有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本事,一下子变出这么多人?

实际上,甲主都是色目人。俗话说,奴使奴,使死奴。色目人是蒙古人的奴隶,他有机会管理他的奴隶南人,其残暴可想而知。

至于刘爚说的新娘第一次要和甲主睡觉,也就是历史上烟雾迷蒙的蒙古人的初夜权问题。这无需辩驳,因为甲主根本就不是蒙古人。即使是蒙古人,也是不可能的事。还是前面的分析,蒙古人口太少,如果真有初夜权,他们要去行使这一权力,非得累吐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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