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刘晔刘子扬?”
当听到曹昂那激动的声音,刘晔明显一愣。
虽然说,刘晔对于自己的才华,十分自信。
但是现如今的天下,自己却是名声不显。
否则,自己也不至于依附于刘勋这个三流人物。
此时,当听到曹昂直接说出了自己的「字」之后。
刘晔的心里,说不激动那是假的!
毕竟眼前之人,可是曹孟德的嫡长子。
虽然说,自己汉室帝胄的身份,比曹操的身份尊贵对了。
但是有的东西,只有稀少才算珍贵!
大汉四百年间,诞生了多少汉室血脉。
自己的祖先,也不过是光武皇帝的一个儿子罢了。
传到自己这一代,血缘已经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计。
汉室帝胄这个名头,除了可以哄哄那些没见识的护院、屠夫之外。
对于其他的世家而言,完全没有任何说服力!
因此,刘晔对自己定位很清楚!
用后世的一句话来形容的话,就是刘晔的心里“有十三数!”
虽然说,现如今的曹操,在军事实力上,仍旧不能与二袁相比;
但是在法理上,曹操却是已经占据了主导!
没办法,谁叫小皇帝在曹操的手里了!
并且,眼前的曹昂,也在近半年来异军突起!
不仅看出来刘玄德的不臣之心,并果断的杀了刘关张三人;
而且在坐拥陈郡之时,更是两次打败了袁术手下十七万大军。
这是什么概念?
若冠军侯霍去病在世的话,其战绩,最多也不过如此!
而曹昂手里,还有一个霍去病所没有的王牌,那就是红薯。
一个亩产六千斤的神物!
凡此种种,只要是稍微了解一下曹昂过往的人,都会觉得曹昂不凡!
而那些只会一味地嘲讽曹昂是阉宦之后,并且自诩名门,瞧不起曹昂的人。
刘晔只想说“弟弟,时代变了!”
至于最近广为流传的话本,说「曹氏父子曾经在宛城之内争夺张济遗孀而大打出手」的精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