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一个接着一个,最让余王惊喜不是蜜蜡文玩宝石什么的,而是在某宝超市买的零食水果到了。
吃饱喝足后,余王又在某宝上买了一大堆吃的,因为这几天他都没心情出门了,那怕是去彩票站捡钱。
“为了看小说,我也是拼了。”
“以前为了看小说请假一天损失也不过一二百,现在为了看小说,一天损失几万,我这是走火入魔了吗?”余王嘴里虽然是这么说,但一点反省的态度都没有,依旧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时不时往嘴塞点糖果巧克力,喝着牛奶。
从一天几万字,到一天十万多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为了看小说,余王也拼了,他最大的优势就是不用睡觉,即使这样他依旧不是很满意,心里还在抱怨快递怎么这么麻烦,为什么不一个时间一起送到,他也没时间欣赏和盘完他的那些宝贝了,有些甚至连包箱都没有拆。
“手速还是太慢了,为什么非要打字的时候,那些文字和细节才会蹦出来啊!真是坑爹啊!这要我怎么办。”余王感叹道:“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提升一下手速。”
“我晕,我说我的打字的速度也不慢了,为什么才码那一点,坑爹的标准啊!完全就是浪费我的时间。”
余王大骂道,连忙下载,换了一个输入法,速度果然快多了。
“一个小时,码三章,我去,还是不够看啊!”
“为什么老天这样对我。”
又通宵了一个夜晚后,余王激情总算冷却了一点。
彩王情圣这本小说,最多也就一本精品都市文,算不上神书,其实也没有余王想象中那么好看,不过对他来说却有其他小说无法给他的代入感,再加上他有一个习惯,看小说非要一口气看完,才会这样疯狂。
所以他习惯追新书看,因为那样一下就可以看完了,至于那些完本的,一百万字的还好,一二天就看完了,那些几百万字,余王真心是伤不起,而彩王情圣最少还有五百万字。
“全身心的投入,一个小时才能码一万字左右,写完的话,至少还要五百个小时,一天也就二十四小时,我最多能码二十个小时,码完的话,最少也要二十多天的时间,早知道当初打死也不兑换什么小说了。”
“二十天啊!还要二十天才能码完。”
余王顿时被泼了一盆冷水,三分钟的热度终于被泼灭了。
“还好我不指望小说赚钱,要不然天天码字的话,也太没激情了吧!”
“当初看那些主角争月票,争新书榜,爆大神菊花,一书封神还挺爽的,现在呢!小说果然是小说,码字可是苦力活,感觉比上一天的班还要累!”
余王开始打起了哈欠,瞌睡来了,他又要做梦了。
“还能坚持一会儿。”
“我的女神竟然也出现了,该死,这书到底是谁写的啊!这么懂我。”
“靠,一网打绝啊!”
“要是拍成电视剧,那绝对是吻戏最多的,嘿嘿!要是换成我当主角该多好。”
余王一下又精神了,睡意全无。
又熬了一天一夜,余王已经存了五十万字的存稿,当他的几个女神在作品里消失后,主角已经离开了国内,又开启了新地图,去国外撩妹了,余王心中不由的小小失落一把。
“这家伙的眼光也太高了吧!就连我的几个女神都看不上。”
“洋马有什么好看,还是中国妹子好啊!哇靠!”
余王刚说完,就被打脸了,那个家伙竟然又遇到了他的嘉斯利女神,曾经他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嘉斯利的一张性感照,便魂牵梦萦了多少年,后来拍了联盟,火到国内,余王才知道他的女神的名字。
“他到底还要撩多少的妹子,才能找真爱!”
终于余王抵挡不住睡意睡在了键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