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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黑瞳(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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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沼泽虽然有昼夜之分,但终年不见阳光直射,流动的迷雾和厚厚的云层始终笼罩着这片大地。唐墨在沼泽里度过的这几天也同样没有见过太阳,直到今天越过分界的河流。

河水的粼粼波光闪耀间,如同一尾尾金色的鱼鳞在跳动。唐墨惊讶的抬头望去,天空中分明照射下一束久违的阳光,分外温暖。那云层不知何时出现一条裂隙,墨黑的云朵晕染上了一层金边,煞是好看。一个火红明亮的“天体”露出了一丝边缘,只有不多的一丁点儿。可就是这不多的一丁点儿,如同黑夜里海上的灯塔,让唐墨内心变得开心起来,多日以来无处不在的阴霾一扫而空。

阳光照在魅兰莎戴着黑色蒙面巾的脸上,她长长的睫毛颤动了一下,似乎要苏醒过来的样子。唐墨看着怀里暂时娇弱无力的女子,面现犹豫之色。

前面一直情况紧急,只顾着赶路和逃命,现如今终于得以短暂休息整理,唐墨不由得重新仔细考虑两人之间的关系。

这个女子,就是余辉城的继承人魅兰莎,以两座城市的关系来说,唐墨和她是敌非友。这次她带人潜入丧钟城和神殿遗迹,尽管不知其目的,但是一定不怀好意。从伯爵如临大敌的反应来看,应该也是和命运纺线者的智慧宝石有关……

不管具体如何,做为伯爵的儿子,丧钟城的继承人,唐墨都有理由杀了魅兰莎,并且在这杳无人烟的沼泽深处,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无人知晓。现在魅兰莎正处于重伤昏迷,正是好机会。错过了这次机会,以两人巨大的实力差距,只怕再也没有机会。

不过看着怀中无助的女子,唐墨却又感觉下不了手。现代和平环境下长大的人,或许可以在战斗中毫不犹豫杀死敌人,但对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人,特别还可能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下杀手,实在有些不能原谅自己。

即使这是一个“邪恶”的人,不过现在唐墨脑子里浮现的,只是被她轻柔的抚摸和低吟般的话语,很难对她泛起恶感。

纠结了半晌,唐墨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好歹也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魅兰莎带出危险的沼泽,好人做到底,就再把她救醒好了。

唐墨变化回人型,这个地方看似安全,但也不能保证没有一点危险。他先在四周布下几个魔法警报,这是法师在休息时候常用的法术结界,半径二十公尺的警戒范围,只需要几个结界就可以完美封锁法师四周的出入途径。一旦有突发情况,法师可以提前知晓,获得充分的应对时间和施法准备。

治疗这种外伤,隔着衣服是不行的。先不说隔着衣物看不清楚伤口具体情况,无法判断准确的施法位置,就算弄好了,之后的包扎也会很碍事。唐墨仔细看了看,准备把魅兰莎的皮甲先脱下来。但这皮甲好像浑若一体,唐墨在她腰间翻来看去,完全找不到腰带的痕迹,更不要说脱下来了。

一体式的皮甲……唐墨领悟了。他看了看魅兰莎胸前,确认没有暗扣之类东西,又把她翻过身,终于在背部中间找到一条……拉链?

居然是拉链而不是纽扣之类的东西?“这个世界已经如此先进了吗?居然还有拉链……”好像一些现代女子衣裙一样,拉链口开在后颈处,唐墨轻轻一拉,伴随拉链拉动时候顺滑的声音,皮甲从中间一分为二,露出魅兰莎穿在里面的红色里衣和一片白皙细腻的皮肤。

不过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那皮肤的颜色……唐墨伸手看看自己手掌的颜色,完全的白色。而魅兰莎的皮肤,尽管白皙,然而温润如玉,是唐墨熟悉的那种黄色皮肤!黄种人的白和白色人种大大不同,在唐墨眼里最大的不同,就是亲切!

庄生晓梦迷蝴蝶,自重新睁眼看世界以来,所见所闻皆是金发碧眼白皮肤,前世重重好似井中月影,一触即碎。唐墨有时候觉得那高楼大厦,那人流车海……那前世的种种都是自己的错觉梦境。但眼前女子黄色的皮肤真真切切,让他终于确信那记忆不是虚妄,是自己真实的一部分。

唐墨忽然想起自己忽略的问题,他扳过魅兰莎的身体,怀中女子似有感应睁开眼来。两人四目相对,唐墨分明看到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眼光波动,柔情似水。

唐墨双手微微颤抖,他揭下魅兰莎皮帽面巾,头上盘起的黑色头发迷醉了他的心神。

“好看吗?”怀中女子异常温顺,语气更像痴情女子渴望情郎的赞赏。唐墨却感觉不妥,空气里有杀气!腰间传来锋锐的感觉,硬硬的剑锋不知何时出现在那里。

“别动!”就像丈夫在命令不听话的调皮妻子,坚决、无奈,又宠溺,“把皮甲脱了,这样不好疗伤。”女子不由一愣,这个男人,不如说是大男孩,还没搞清楚状况吧?

“再不治疗,这条腿就要废掉了!”严肃的声音传来,魅兰莎感觉自己被翻过身来,皮甲被毫不客气从上身脱下来。“下身抬一下。”一只手在她两条大腿根部微微用力上抬,女子不由自主配合抬了抬下身,方便他完全脱下皮甲。

手中短剑被夺下,在右腿伤处切开裤管,男人的手指在伤口处触碰,检查着伤势。被触动伤口,血水又往外渗出,女子不由痛苦的呻吟出来。

唐墨看看已经完全丧失局面主导权的魅兰莎,心里不由暗暗得意,还好自己反应快,应对完美,若是稍有迟疑,让她脾气发作起来,说不得自己此刻已经躺在地下了。

“还不算太晚。”唐墨细细检查了一番,宣布这个伤口不会留下后患。听到结论,魅兰莎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盗贼刺客都是要求行动敏捷的职业,如果腿部受到巨创不能完全治愈,那等于宣判职业前途已经完全葬送,简直生不如死。

看这个小贼一副很有把握的样子,总应该是没有问题了把?魅兰莎对唐墨刚才动手动脚,还拉下自己蒙面巾的行为很不满意,不过若是能够治好自己的腿伤,那就另当别论,毕竟作为医生,治疗过程中有些不便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唐墨不是神官,用不了那些神圣系的治疗法术。水元素系倒是有治疗法术,奈何他是火元素亲和体质,水系治疗法术是没什么指望了,好在还有自然系的治疗术可以学习。

出门在外各种情况都要考虑周到,唐墨倒是准备了自然系法术。这个时代一般人认为法师学习不了自然法术,因为差别太大。自然、元素、神圣这些系别的差异,导致跨系学习法术异常艰难,已经不是事倍功半可以形容的了。所以通常都是由神灵做为神术赐下,又或者是天生的类法术能力,没人认为可以通过学习自行掌握。

唐墨一直到现在都是根据魔法书籍自行学习,古代法术书上有相关的法术记载,他没有和别的当代法师交流过心得,也不晓得这种区别,只是在学习过程中觉得很困难,因为这类法术结构复杂无比,音节也是晦涩多变。

“趴下,别动。”因为是要治疗膝盖背面的位置,这个地方很不方便,要么把腿高高抬起,要么只有趴着。考虑到现在魅兰莎只着里衣,高抬腿缩至胸前的动作会有些尴尬,还是趴着眼不见为净来的干脆。

盈盈的浅绿光芒在指尖亮起,口中吟唱古代精灵的语言,唐墨神色肃穆、一丝不苟,努力控制那些顽皮的自然能量。魅兰莎很快觉得凉凉的感觉在伤处弥漫,断裂的筋肉自行生长,传来麻麻痒痒的感觉。

咒语一直在持续,维持着治疗的效果,过了很久才停下来。唐墨喘着粗气,这些讨厌的自然能量很不听话,远远不如操控元素来的得心应手,尤其没有火元素来的方便。只是一个简单的回春术,唐墨估计着自己起码花费了三个火球术的魔力,而精神力的消耗就更大了。

好不容易结束施法,唐墨掏出一个小小的药瓶,里面装着自行配置的治疗药膏。药膏黑乎乎的很不好看,这是按照书上记载的方法制作,至于效果,他还没有试用过。不过看说明应该还是不错的,再不济也比没有要强得多。

涂上药膏,又扎上绷带,腿部的伤口算是处理好了,接下来不用太久,治疗法术加药膏加绷带的组合,只要半天左右就能痊愈大半。其实这个法术唐墨使用出来就是一个山寨版的神术,虽然效果要差一些,但半吊子的神术也是神术,只不过其中缺少一些神力。

接下来还要处理左肩膀的伤势,治疗这个位置少不得要把肩膀处的衣服拉下来。魅兰莎背对唐墨坐下,只感觉肩部一凉,衣服被拉下来,温润如白玉般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她心里一慌,又不能反对,只能双手紧握,十指缠绕,紧紧靠在砰砰乱跳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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