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月本还担心,闺女嫁人匆忙,啥都没有呢。
可现在瞧瞧,无论是傅北辰那边,还是婆婆这头,都是早就有准备。
眼下,长歌光金手镯就都有两副!
婆婆送来的那副,说是去世的公公提前准备的,那肯定是希望长歌出嫁时戴上的。
但是傅北辰今天送来的,那几样金饰明显就是一整套,样子新颖好看,估计是现在外边流行的款式。
具体戴哪个?
还是闺女这个新娘子自己选吧!
叶长歌瞧着眼前金灿灿的一片,笑着一挥手,
“选啥!都戴上!”
叶长歌可见过,后世有些地方人家姑娘出嫁,娘家有钱的,那家伙的,胳膊上都要挂满金镯子的。
所以,她同时戴两副,不稀奇!
当然,玉质扳指和翡翠耳环,叶长歌将其包好说,
“这两个就藏好,不拿出来了。”
还剩一个灰扑扑的小珠子,叶长歌捏在手里,看不出是个啥宝贝。
“爸,咱叶家的传家宝,有啥说法吗?”
上辈子,叶长歌没有见过这小珠子,当然也可能自己见过都没有把它当回事。看書溂
实在是这东西,太朴实无华。
说句不好听的,看起来就和一个土疙瘩似的。
“传家宝?你奶给你的?”
叶父一脸迷茫,他们家还有传家宝呢?!
他都不知道。
不过想想老妈拿出来的金镯子和玉扳指啥的,那他都没见过。
再有其他宝贝,自己不知道也正常。
“嗯啊!说是传女不传男的。”
“那我怎么能知道?你奶给你,你就好好收着。”
听老爸这么说,叶长歌也没多想,
“那我好好保存着就是。”
叶长歌又拿了个小布袋,将小灰珠子装进去,然后装进了嫁衣的口袋里。
明天结婚乱糟糟的,小而值钱的东西,还是贴身放着比较好。
苏明月将东西都归拢一遍,确定该准备的都准备齐全了,便说,
“长歌,赶紧睡一会儿吧,明天还要早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