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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宝珠(第1页)

孟思远的衣着,与之前那位雄野松很是类似,也是一副西式打扮,就连头上的辫子,也是买的假发辫。彼时津门里这种穿着的,大多有着留洋背景,孟思远据说就是在海外留学归国之后,跟家里格格不入,所以被踢出家门时,也没有什么悔意。

他身后带着两名伙计模样的人,手里拎着几样礼物,等到进了院子,见到那床破被,他叫过一名伙计吩咐几句,那伙计就自去了。他又朝苏寒芝点头示意,随后低头走进低矮的房间里。

赵冠侯并没起身,见他进来,也只是抱抱拳“孟东家?请您原谅,在下的腿脚不便,就不给您见礼了。屋子简陋,穷人家,没什么东西,跟您九记孟家不能比,孟东家贵足踏贱地,在下招待不周,您要是不嫌脏,就自己找地方坐吧。”

孟思远笑了笑,随手就把自己的礼帽放在了桌上,然后大方的坐在那张椅子上。“没关系,孟某并非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纨绔子弟,当初孟记绸缎庄初兴时,我跟着工人一起装卸货物,风雨无阻,实不相瞒,我当过迎宾,也站过柜台,北大观那边的几处小吃摊,也熟悉的很。当初为了与工人们打成一片,我就请他们到那一起吃东西,就是你们小鞋坊的锅伙大寨,我也是在那里和大家一起吃过面条的。”

说到锅伙,他的神色似乎有了一些变化,“实在有些抱歉,贵我两家,一向是很好的合作关系。孟某对于公益事业的向来持支持态度,只要自己能力允许范围之内,肯定会鼎力相助。只是实不相瞒,孟记现在的资金压力很大,大笔的款项都压在纱厂的建设上,恐怕对于津门无名尸掩埋方面,就很难帮助多少。不过,孟某愿意为你们介绍一些同样支持公益事业的同仁,赵兄可以去和他们接触一下,或许他们会继续对掩骨会提供帮助。”

他是生意人,并不怎么怕混混,可是在不涉及到原则问题的时候,他也不希望真的得罪这些人。这干人物成事或不足,败事则有余,单是在大街小巷里宣传一番,九记孟家财力枯竭,连掩骨会那点钱都出不起,在商场上引起的波动,都远比他付出的赞助要多。而且商店是不能挪动的,混混们有的是手段,让他的绸缎庄甚至于纱厂无法正常运转。

今天带了礼物过来,并不是真的怕了混混,只是希望大家都能理智的看待这个问题,不要真的把问题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是他显然也是寒了心,虽然说了很多客套话,但还是表示了,不会去继续资助掩骨会。所谓引见之类,只是一句客气话,只要脑子没坏掉,就知道他这种承诺不可靠。

赵冠侯笑了笑“孟东家,你也把我们掩骨会看的太小了吧。实不相瞒,我结拜兄长,就是新建陆军帮带曹仲昆,他在地方说一句话,也不是不能找到几位士绅出资筹款。我们这帮人虽然是混混,但却不是要小钱的乞丐,不会手心朝上,求人施舍。之所以找孟东家,是我听说,东家摊上一点烦心的事。咱们两家,是多年的关系,我们小鞋坊的爷们,不能看着孟东家被人欺负了不出头。李四怎么做是他的事,如今这个锅伙我既然做了寨主,这个事,我就管定了。孟东家若是信的过我,就跟我说一说,你丢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又是怎么一件事。若是信不过,那我也不勉强,只请您喝茶闲谈。”

孟思远原本过来,只是他作为商人的圆滑与精明,不想随便就得罪一个混混头目,毕竟瓷器不碰烂砖头能不结仇就不结仇。却没想到,他真的要替自己出头讨宝,却让他陷入一阵沉思之中。

从本心来讲,他并不信任混混,如果一件事连官府都解决不了,混混又有什么能力解决。可是从另一方面说,现在他能想的办法,基本都想到了。有那张当票在,打官司是打不赢的,即使请来津门最好的几个刀笔,这场官司也是有输无赢。

津门中有称为文混混的土刀笔,都是能让黑白颠倒,死人复生的铁口之士,与他们的泰西同行相比,也未必逊色。可是,在这件事上,就算是最出名的几个文混混也只能建议他:私了。

按那几个文混混的想法,就只能把庞家的主事人约出来,两下好好谈谈,商量好一个价钱,把那件宝物赎买回来。孟思远已经拿出了十余万大洋,只赎回来一个赝品,这时却不想再用钱去买。赵冠侯这时的表态,就如同给溺水者推来一块破木板,不管是否真的能救生,至少有希望就是好的。

他对于小鞋坊的失望,就在于自己平时供应了一笔钱,到用人的时候,却连个态度都得不到。这时见赵冠侯这么勇于任事,心里又有点不忍,提醒道:

“赵壮士,你的名字我听人提起过,确实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好男儿。可是庞家并不好对付,他们势力大,心也狠,孟某并不希望有人为了孟家的事,受到什么伤害。那宝物再值钱,也终究是死物,与人命比起来,死物永远不如人命重要。”

“孟东家,赵某要为你挑一下大拇指了。能说出人贵物贱,也就不怪你能有今天的成就。可是赵某不才,既然答应了替你解决此事,就不怕他庞家财雄势大,任他有什么手段,我也不在意。只要孟东家信的过我,您的宝物,就只管着落在我身上。”

李四当时一听孟思远提起元丰当,就吓的面无人色的连连推辞,跟赵冠侯的态度简直判若云泥,让孟思远本已渐渐凉下去的心,又恢复了一丝希望。

“壮士,实不相瞒,这件事我是不想对外界公开的,毕竟事关孟家名誉,我希望越少的人知道越好。可是既然壮士已经知道,那我也就只好实话实说。那件东西,乃是我家祖上流传的传家之宝,一枚五孔寸珠。这宝贝是我家的传家物,也是我父亲留给我的纪念。家母当初就跟我说过,就算是倾家荡产,也不许动它的念头。孟某不肖,为了一时资金周转不灵,就想拿它调个头寸,没想到,却遇到了无良当铺……”

他的五孔寸珠,直径一寸,光芒可放三寸。所谓珍珠,一要圆,第二就要大,世上有七分为珠,八分为宝之说,直径一寸的珍珠,本就不易寻找,光放三寸,就更属难得。

而且那上面的五孔,传说为可避五行,虽然是传说成分远大于实际,但终究为其添加了几分神秘色彩,也就越发显得它的珍贵。于津门之地,知道孟家有这颗宝珠的人是有一些的,也曾有大商或是官员想要购买,但都被孟思远婉拒。

这次原本只想在当铺里周转一番,就赎回来,想赎到手中的珠子,虽然直径也有一寸,上面也有五孔。但是珠子黯淡无光,那五个窟窿,也是随便凿出来的,与他原本那颗珠子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但是孟思远典当时是自己亲自前往,由于缺乏典当经验,当票上只写了“五孔寸珠一颗”其他描述一概不曾记录,元丰当摆明了要黑掉他的珠子,也也拿不到证据来打官司。

吃了这么大的亏之后,孟思远也想过要与对方理论一番,呈子都写好了,可是拿到衙门里,却被县令驳了回来。物证对孟家严重不利,换了谁来,也不会做出对孟思远有利的判罚。

“孟某在出事之后,也想过找李头领帮忙,可是他跟我说的很清楚,小鞋坊只是一处小锅伙,就算拼上全部人的性命,也是斗不过元丰当背后的庞家的。再说袁道台现在于小站练兵,于津门专治锅伙中人,若是此时点起人马撕打,结局只能是被新军弹压下去,白白送命而已。赵壮士有这个心意,孟某很感谢,但是你年纪尚轻,也有如花美眷,不该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这颗珠子的事,孟某另想办法就是。”

赵冠侯点点头“原来是一颗五孔珠么?这东西我没见过,想来必然是一件很珍贵的宝贝,也就难怪庞家人动心。这事若是打官司,孟东家确实赢面不大,因为证据不在你的手里。可讲证据,那是衙门的事,锅伙讲的是个道理是非,不是证据。你养了我们这么多年,在掩骨会上投了这么多钱,我们就得帮着你出头,这就是道理,这就是是非。孟东家放心,这件事,我会尽快帮你结局,保证让宝珠完璧归赵。”

他指了指自己的腿“我这腿,还得养半个多月,孟爷见谅,那珠子左右也不是今天才没,多在对方手里几天和多在对方手里半个月,也没有太大差别。等到我的腿可以走路之后,肯定会去和对方把帐算清楚的。”

孟思远对于传家宝自是重视的,可是作为商人,他也知道谈判中,掩盖自己意图的重要性。如果被对手轻易看穿虚实,接下来自己会一败涂地的。因此,他对于赵冠侯的说辞,并没有表现的太激动,而是想了想问道:

“赵壮士,若是宝珠真能替思远找回,您就是思远的恩人,今后小鞋坊的捐献,我孟家提高一倍。”

“孟东家,你话说的远了,我们帮你,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交情,若是只提钱,那这事,我们就不管了。我想要的是你这个朋友,不是那些银子。银两再多,总有花完之时,惟有朋友之义,才能天长地久。”

说到这里,赵冠侯用手拍着大腿,哼唱起了一首阿尔比昂的歌曲“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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