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娃是一个傻子,只会说吃,喝,哥,一些简单的单字。
对李文昊没有威胁,也是他唯一不想杀死的山贼,憨娃从小和王胡子相依为伴,比亲人还亲。
既然占用了王胡子的身体,总要给人家一点补偿,不管是自我心理安慰,还是想在心里保存一块柔软的地方。
李文昊决定善待憨娃。
自从得到这个万界最强军团系统,他心里就隐隐有些不安,担心自己变成一个只知道杀戮的怪物。
有一天会为了爆东西,向平民下手。
他是人,虽然凶恶了点,他不想变成怪物。
“地上有血迹。”
李文昊站在憨娃的房间之内,看着地上还没凝固的血迹,心里突然有了种不好的预感。
推开房门,向山寨主厅跑了过去。
他的速度很快,沿途杀死几个遇到的山贼,不过一两分钟就来到大厅,还没靠近就听到里面嘈杂的声音。
“王胡子要是回来怎么办,咱们赶紧逃吧。”
“慌什么,我听总寨的头领说了,王胡子这一趟九死一生,八成是活不了。”
“王胡子和这傻子天天大鱼大肉,给咱们吃粗粮,我早就想揍他们了,打他!”
“这个傻子天天跟王胡子在一起,肯定知道王胡子藏钱的地方,继续打。”
“呜呜呜呜,疼,疼。”
大厅内,二十几个山贼四处乱翻,中间的一个柱子上,用铁链子帮着一个身高接近两米半的小巨人。
小巨人明显智力有问题,身上鲜血淋淋,却依然傻傻的喊疼,眼睛一片纯真无邪,没有任何的怨,和恨。
地面之上,躺着两具尸体,这是负责照顾憨娃的两个山贼,原本是山下的两个普通雇农,老实巴交,就是上了山也没干过什么坏事。
李文昊站在大门外,透过门缝看到的场景,让他积攒的负面情绪越来越大。
他原本对杀自己的手下有些愧意,现在没有了,一点都没有了,在这个世界,人已经不像是人。
对一个傻子都能如此狠毒,明知道傻子就算看到藏金子的地方,也不可能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只是因为傻子平时吃的好,心有嫉恨罢了。
欺负傻子,能满足他们脆弱的成就感。
“砰,”李文昊一脚踹开大门,带着一身寒气进了大厅。
“呜呜呜,哥,哥,疼!”
踹门声惊动了大厅内的人,第一个认出他的竟然是憨娃。
憨娃拼命扭动身体,身上的铁链哗啦啦作响,眼中欣喜的光芒,刺痛了李文昊的眼睛。
自己变化这么大,憨娃真的认得他,而且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你们想要金子,问我啊,何必为难他!”
李文昊手里拎着长枪,一步一步走着,杀意推至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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