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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可要是说到身上这个酒气冲天的小屁孩,宋欲雪也觉着自己今天如同着了魔入了道。她简直要命的喜欢对方穿着白衬衫的模样,黑色的bra打底,性感又帅气。祝随春被她单手扣在怀里,不老实,路上一直哼歌,听了半路宋欲雪才听出来那是啥,面目表情瞬间僵硬,自己该不会拐了个神经病吧?“好运来祝你好运来~好运带来了喜和爱~”这丫头,到底谁是80后啊?好不容易带着个累赘进了酒店,宋欲雪二话不说拖着祝随春往浴室里走。她可不想和酒鬼一起睡觉。“洗个澡。”祝随春点点头,脸颊红红,眼神懵懂,抬手就是扯衣扣。宋欲雪上前一步摁住了她的手,冷着一张脸问:“知道我谁吗?”谁啊?祝随春晕乎乎的想了想,那双手又入了眼,她刷地举起手,乖乖地说:“蝴蝶结!”宋欲雪愣了片刻,又想到自己今天手袋上的蝴蝶结,叹了口气。她算是败给这小孩了。宋欲雪没好气地伸手掐了下祝随春的脸蛋,没多少肉,不舒服,但好在看着赏心悦目。想来也不过是一夜的事,蝴蝶结就蝴蝶结吧。祝随春傻笑,视觉效果如同狼变资源整理:未知数哈士奇。她张开双臂,朝着宋欲雪撒娇:“脱衣服!脱衣服!”伺候大爷呢我?宋欲雪认命地帮人解扣子,又试好水温,拉着傻不愣登的哈士奇走进浴缸。于是水中生出了玉的火焰。祝随春照常醒来,伸个懒腰摸索着找手机准备放个音乐缓冲一下,可这一低头就看着自己身上的不对劲,她一下白了脸。作战地点乱七八糟,皱褶一片。可她的衣服和物品被叠放整齐地搁在椅子上。腰酸背痛,神仙打架。祝随春咬着牙下床穿衣,却看见个纸条。「我定了两晚的房,你好好休息。有缘再会。」祝随春朝着纸条龇牙咧嘴,可别再会了,还缘分,孽缘还差不多。她也算是天赋异禀,不疼。可她脑袋疼,断片似的,她零零碎碎能想什么,但都不全,不过关于于皎把她拱手送人的事,她倒是记得清清楚楚。拨通于皎电话。“怎么了?富贵兄?”听着于皎明显含着调笑的问话,祝随春只想一巴掌呼人脸上,这丫什么损友?“说了别叫我富贵!”都怪她,大一时单纯无知对着于皎掏心掏肺,把这富贵的典故告诉了于皎,接下来,她就天天后悔。他爸找了个徐娘半老的瞎子算命,说取名得富贵,旺财,可没文化的煤老板取不出来啥,干脆把富贵当成了她的小名,从小叫到大。搁以前,随富贵那可是随叫随到,穿个肚兜小裤衩,喊声富贵也就屁颠屁颠来了,等人大了点,成了个姑娘,要了脸皮,谁叫富贵她冲谁发火。于皎是个不怕死的,就爱惹事生非,回回被她以各种毛绒玩具砸,追的满宿舍楼道跑都不长记性,还是叫她富贵。“你昨儿怎么不拦着我!”“姐,大姐,我亲姐。是你抱着别人不撒手的好吗?”于皎躺在床上翻了个身,“再说了,不是你天天跟我念叨前女友不肯和你睡觉吗?不是你说不想当贞洁烈女吗?怎么?没爽到?”于皎讲话跟放连环炮似的,噼里啪啦一口气往外吐,身经百战的于皎谈起这事也是坦然,反正都是女孩子,探索自己的身体有什么不对吗?被这么一问,祝随春对昨晚倒是有了模糊的记忆。那个蝴蝶结作画一般的描摹勾画,所到之处,春情与火焰同生。“你可闭嘴吧你!”祝随春挂了电话,坐在床沿,待了片刻她往卫生间走。只是那落地镜上倒也有些水渍,祝随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羞得耳朵都红了。她怎么会不爽呢?就是不知道蝴蝶结爽了没有。算了。祝随春摇摇头,捧起冷水往脸上浇。一晚上的事而已。明天就得开学,还是早点收心。手机微信震动,祝随春不耐烦,点开。“听说了吗?程老身体不太好,这学期给我们请了个代课老师上新闻心理学。”“听说了啊,好像是个美女老师啊!”“怎么样怎么样,有名字吗??”“我问到啦!!叫宋欲雪!”宋欲雪?祝随春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她想起一句诗词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四季系列的《燃春》开啦。欢迎大家来看我的故事。我会努力哒。昨年两个被我列入黑历史了(恭喜我,锁了六次,已面目全非。修文。大二的生活其实没什么不一样,依旧枯燥乏味偶尔带点新鲜感。在于皎还忙着打探大一新生里好看的男孩女孩时,祝随春已经进入了佛系心灵阳痿状态,顾名思义,就是不为美色所动,不为金钱所恼。刚开学这几天,祝随春每天日夜颠倒,要么疯狂流连酒吧买醉,要么就在绝地求生当一个屡战屡败的长跑运动员。反正她就变着法子折腾自己,消耗时光,努力让自己被麻醉在某种虚无缥缈的快乐里,这样她才不能去想呼伦贝尔大草原上驰骋的前女友。从一段感情里出逃对祝随春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是的,她是逃兵。前女友乔瑜是那个主导一切的人,她主导了开始,给予了随春信号,也主导了结束,选择了离开。独留祝随春一个人在过去的幻象里挣扎着走出。比之两三个月的恋爱,如果一段感情维持了几年之久,那么则更会引起人的感慨。倒也不是说时间够长,爱就足够深,而是大家都不甘心。你看,我们都相互亏欠了这么长时间,为什么现在你忍不了了,拍拍屁股说走就走。明明再坚持一下,似乎就可以抵达永远。我们会一直是我们,也可以为浪漫代言。于皎曾经给随春分析过,说她和乔瑜最大的矛盾就在于性生活不和谐。高三的时候随春和乔瑜在豆瓣lessky分组认识的,两人聊得来,颇为意趣相投,一来二去加了微信,互换了照片。于皎说,随春就是用她那张写满“我是攻”的英气脸庞骗到了乔瑜。可随春和乔瑜之间关于性的元素,事实上少的可怜。就像随春那天说的,亲吻不过三次,一次不过十秒。随春不是神经大条,她只是习惯性用粗神经来掩盖细腻情绪。她又何尝不知道,真正的喜欢是会抑制不住接触的冲动的。见面的时候就想拥抱,看到对方含笑的眼就想靠近。人是群居动物,身体里掩藏着关于肌肤接触的秘密——而爱是唯一答案。所以乔瑜不爱她,她们甚至很少牵手。随春对这一点心知肚明。可是她喜欢乔瑜啊,喜欢叫她姐姐时她无奈地回答,喜欢她与她不同的成熟和理智,喜欢她的一切,这份喜欢大到足够她喜欢,乔瑜对她的不喜欢。你看,她多可怜。连痛苦都当施舍。如果那天没有亲眼所见,随春甚至可以继续自欺欺人。但是那样的冲击实在太猛烈,她被摔在地上的心破碎而无可粘合。原来低到尘埃里是不会开花的。随春也做过和初恋白头到老的梦呀,她会超努力的,然后牵着乔瑜的手去爱尔兰的教堂,给她一个婚礼。乔瑜大概会有婚礼的吧,随春出神的想着,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收到请帖。别想啦!祝随春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努力逼迫自己去思考别的事,学习没什么好考虑的,最近电影也一般,啊。随春想到了那个不久前和她共度春宵的女人。她高高在上,却又平易近人。随春当然是没有什么处女情节的,她甚至讨厌“贞洁”这个词,一个男权社会用来评判女性好坏的词语。不过一层生理构造的膜,谁爱要谁要。如今给了这样一样经验老道又让她倍感舒服的人,实在算得上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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