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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逃跑的小妖狐 巫族初现(第2页)

“啊……春娇,山河远阔,人间星河。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春娇,我爱你……)

“……这些都是人话吗?”刚刚步入鹿台,东方耀便遇上这样一幕,立刻尬到不行。就凭这两句文邹邹的酸文,这些家伙都侮辱“妖族”这两个字。

这鹿台是青丘一族专门用来接待贵客的。其大三里,高千尺。可容纳万人。时刻有歌姬舞女载歌载舞,随时有侍女下人送上酒菜。

凡青丘身份尊贵的客人都可以进入鹿台纵情享乐。自然也有切磋技艺的。而在这鹿台边缘,周围也设置了相当宽阔的甬道,就是方便客人切磋的时候城中百姓来看个热闹。这种设计简直是将风月当做了一种文化。

东方耀今天来并没有与涂山春魅和各位师兄弟一起。他本不欲前来,但留在太子行宫就要面对那一张张羡慕嫉妒恨的嘴脸,还有一张张娇羞可人的俏脸。

为了避免尴尬,他乔装成普通人族,混迹在人群之中随处散心。不知不觉便被人流挤上了鹿台。

左右他也不想多生事端,便找了一个角落看热闹。

看着妖族天骄公子相互之间你一句“知乎”,我一句“者也”。直叫人昏昏欲睡。就在他想离开之际,一群特殊人群走进了鹿台。

这群人都是人族,但穿着打扮却另类粗犷。他们短发,皮肤黝黑,一身肌肉。脖子上挂着凶禽猛兽的爪牙利齿制成的饰品。耳朵上都穿着骨质耳环。

身上披着兽皮,护手铠甲也都是灵兽之骨炼制刻画符文而来。只不过手法有些粗糙,还保留着灵兽骸骨生前的样貌。

这两伙人对比起来,妖族一身华服满嘴文言,人族却一身骸骨面露凶恶,还真就分不清到底谁是人,谁是妖。讽刺的一匹。

“人族?蛮夷?你们来此做甚?难道也是选婿的?”一名妖族不屑道。

“哈哈哈哈……衣服都不会穿的野蛮人,与野兽无异,你们也配选青丘驸马?”另外一名妖族公子哈哈大笑。

“一群不知道丢脸的东西,赶快滚出去,别污了本公子的法眼。”一名锦衣妖族公子不仅口出不逊,甚至直接便动手驱赶。

只见他随手一挥,一团气流卷成无数骏马犹如黄河奔流,直接撞向那群“野人”。那气势冲击的气流产生强风吹的看热闹的百姓东倒西歪。

多亏青丘狐族各个都是狐妖,每人都有法术,一道道术法亮起,将身体笼罩其中。看来在这世界之中,看热闹也是需要实力的啊。

东方耀面无惧色,也不见任何动作,仅以肉身应对,这风到他面前便犹如清风拂面。

那群野蛮人为首的是一名青年。青年皮肤黝黑,眼底抹着黑炭。身上披着一件兽皮,那兽皮有鳞甲有鬃毛,虽然是皮,但其上竟然荡漾着凶兽之威,生前应该是一只玄黄级别妖兽。

青年满身刺青,仔细看去纹的竟然是无数咒符法阵。在他手中还有一只兽骨战斧,骨棒金色,斧头固定一颗巨大兽牙。

见那骨棒和兽牙,东方耀眼神一缩。那骨棒竟然是一块“圣骨”!

不过与人族圣骨不同,它是圣兽遗骨。其威力比人族圣骨威力更强,只是人族不能炼化罢了,否则一个人装一只野兽臂膀,样子太邪恶了。

青年看着滚滚而来的气流战马,冷哼一声儿。身上气流涌动,一股力量冲入他身上的兽皮之中。那兽皮仿佛被激活一般,竟然向上卷起化作一只凶恶红色怪鸟。

“戾……”怪鸟一声儿怒鸣,双翅一扇化作无数雷火轰碎了气流战马。那雷火席卷而上,将那妖族公子卷入其中。

“不好!是胜遇凶鸟!”

这胜遇凶鸟是生活在云梦泽中的一种凶禽,具有玄黄高阶品阶。其威力如所见。可操控雷火,十分厉害。

而青年竟然能够将胜遇制服更是将其炼制成法宝皮衣,并且保留胜遇生前的实力,实在匪夷所思。

“大鹏兄救我……”那妖族公子似乎与大鹏王关系不错,被雷火焚身立刻求救。

“哼!竟然敢在我面前行凶斩妖?看我大鹏展翅……”看小说,630book。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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