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把王处都唬了一下,“陈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只是猜测,咱们先回办事处再说。”
两人坐上车后,直接调转车头,往大兴市区里开去。
因为今晚路上没车没行人,陈剑南把车都快要开飞起来了。
当他们回到东街三十六号之后,也才用了半个小时不到。
进了办事处,陈剑南都顾不上那个女人。
而是直接让王处将大兴县的县志全部翻出来,几率县志可是九州国从古至今的传统了。
大兴县的县志加起来足足三本,每本都有一本字典那么厚。
陈剑南先查看起了第一本县志,主要就是找罗家村的记载。
罗家村的记载在以前的县志里记录并不是很多,只言片语直接带过。
不过提到最多的还是罗家村那奇怪的风俗,但县志中并没有明说这奇怪的风俗是不是人祭。
但从这些记载的字里行间能看出,似乎这种风俗并不人道。
明确记载罗家村有人祭的还是第二本县志,上面明确写着,罗家村为了祈祷风调雨顺,用活人祭祀。
但祭祀方法却没有写出来,之后的关于罗家村的记载就是第三本县志,也就是王处用来垫桌脚的那本县志。
这本县志提到罗家村废除了陋习,不再举行人祭。
不过陈剑南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这之后记载的东西,他开始往后翻,但是翻了许久都没有翻到关于罗家村的记载。
直到快结束的时候,才有关于罗家村的加载。
“罗家村天气异象,方圆几里乌云蔽日,持续数日。”
再翻了几页又翻到一条关于罗家村的,好像乌云蔽日已经持续了一年左右。
跟王处说的几乎没有出入,其他地方都是艳阳高照,只有罗家村是乌云蔽日死气沉沉。
而这条关于罗家村的记载,则是关于罗家村那个大池塘的。
听说池塘内有黑影出现,黑影是个庞然大物,县志记载有当地村民报告是有蛟龙,结果打捞上来一看不过是一条大鱼。
不过这条鱼也真够大的,足足有四五米这么长,这可比两三个成年男子加起来还要长了。
鱼被打捞上来之后村民又将它放生了回去,之后日子照常过着。
不过从那之后,湖中每年都会意外淹死一两个喝醉的人,因为湖的旁边开起了农家乐。
湖里死人并不能影响生意,人们还是络绎不绝地来罗家村这个农家乐度过假期。
从湖里开始淹死人之后,陈剑南发现县志中的记载也有变化了。
这个农家乐是十几年前开起来的,从那之后,罗家村不在乌云蔽日,再次恢复了阳光明媚。
这也是陈剑南为什么会说罗家村没有停止人祭,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
而那些喝醉酒摔进湖里淹死的人,自然就是祭品。
他们在祭祀什么,毫无疑问就是祭祀让乌云不要再遮住罗家村,让庄稼可以光合作用有收成。
看得出来,罗家村的人也是尝试过放弃人祭的,但是只要一放弃,乌云就会再次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