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宾王这次去长安,有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小瓶茶的产量得多少才能跟上长安勋贵的购买步伐。
第二件事,就是看看棉线做的手套,在长安,有没有销路。
当然,棉线做的手套,卖给的人,不是平头老百姓,哪有平头老百姓花钱买这些东西?
设计精致的棉线手套,戴上去很是温暖,估计夏天之前售卖都是可以的。
主要的售卖对象,是那些豪门大户,他们不需要,但家丁需要吧?
手套的背面就是棉线,混合着麻布,正面则是有些树胶凝结成的部分,防滑用的。
这个东西只是为了方便干活,现在整个工坊之中,已经有一半人开始用了。
骆宾王前脚离开,程咬金就进来了。
一身黑衣的程咬金有点东西,眼睛上戴着一个架子,李祐一瞧,这不就是黑色墨镜吗?
为了自己享受,李祐专门让工坊之中的人琢磨的,没成想,被程咬金抢了先。
“殿下,这个墨镜,是好东西啊!”
“俺早年打仗,去过雪地,眼睛坏了,如今戴着,眼睛说不出的清凉啊。”
关键是,程咬金手上还戴着白色的线手套。
如果他剃个平头,那妥妥的辽北地区第一狠人。
“殿下,今天过来,是跟您商量个事。”
“曾经俺年少轻狂,打打杀杀,堪称关中地区第一狠人。”
“如今金盆洗手,解甲归田,俺得给孩子们留点营生。”
“俺想好了,跟辅机在齐州开个酒楼。”
李祐一愣,酒楼?你们俩真信了我的话了?
“程伯伯,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殿下,俺不用考虑,这等小事,就算是苦海无边,俺也不会回头是岸……”
一旁的马周已经憋不住笑了:“王爷,您别说,国公今日这一份气质,还挺特别的。”
那可不是嘛!黑衣服,线手套,黑墨镜,开口一股大碴子味儿,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李祐笑了笑:“舅舅也参与了?”
“当然,他肯定全力支持。”
“可你们两位到时候如果回长安了,怎么办?”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程咬金立马握紧拳头,信誓旦旦的做着一种坚定的手势,“俺俩绝对不会回长安……”
可话音未落,就觉得这件事似乎不合适。
说到底,自己也是大唐的官员,当朝国公,不回长安,算什么?
“俺俩找了两个靠谱的小年轻,他们顶在前面。”
马周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这几日,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去刺史府有点多。
不会是那两个人吧?
“卢国公,您找的两个年轻人,不会是韦平和齐平吧?”
程咬金惊讶看着马周:“哎呦,不得了了,马周先生,你可真是能掐会算啊。”
不是,那两个街溜子,也行?
程咬金兴奋朝李祐讲述自己的蓝图:“殿下,俺都想好了,俺厨艺高超,长孙无忌有钱,那两个年轻人精明能干,这酒楼一年以内就可以回本,两年就能翻两番。”
“到时候俺再搞个酒楼,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李祐有些想告诉程咬金,在后世,赔本最多的就是饭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