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热血文青的通病,总是把自己的文章想象成投枪,匕首之类的。
也就是说,这篇内参只突出王为一个光辉的正面形象,其他人都是面目狰狞的反角。
当时王为就觉得有点不对头,但想着这样的事情,李颖才是行家,所以最终也没有表示反对。
现在却变成了技术性内参。
由此可见,李颖那个“投枪”,果然是行不通的,报社的领导也得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关系。不能由得手下一个小年轻记者胡来。
当然,李颖还是很够意思,纯技术性的内参,还是突出了王为的作用。
只要看过这篇文章,哪怕对刑侦再一窍不通的门外汉,也会觉得,这个案子没有王为的话,就真成大冤案了。王为是力挽狂澜的大功臣。
对边城市局,边城检察院,内参也没有批评,反倒溢美之词。
尤其是检察长于青阳,在一听到洪峰等人的汇报之后,第一时间赶到看守所,阻止了死刑的执行,为这个冤案彻底平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边城市局副局长洪峰,坚持正义,支持一帮年轻晚辈办案,形象也非常正面。
这就很好。
皆大欢喜嘛!
这样的文章才能顺利上内参,顺利送到省里大领导的案前。
这也是为什么原本应该严格保密的内参,会出现在基层派出所的原因。这样的内参,偷偷带一份出来,给公安机关的同志们内部传阅传阅,虽然也犯纪律,却不会有人认真追究的。
可以鼓舞士气嘛。
“王为,干得漂亮!”
陈鹏站起身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递了支烟给他。
立即便有人讨好地给二哥点上了火。
王为抽着烟,也有点感慨。
“三二九杀人案”重审,真正凶手乔维翰被正式批准逮捕,外人都以为他王为在派出所会变成“英雄”,至少是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但真实情况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
所里的气氛,一度相当尴尬。
在内部而言,王为这是公然打脸,打了整个“三二九专案组”的脸。
如果说,这个案子还在公安机关侦破阶段,尚未移交检察院起诉,那王为的做法,确实是会得到表扬,起码不会很尴尬。
案件侦破,本来就允许走歪路。
谁也不是神仙,能够一下子就拨开迷雾见真相。
可是案子都终审判决,连死刑复核都通过,直接下达死刑执行命令了,硬生生在最后环节掐住执行,枪下留人,那就是打脸。
分局刑侦大队那帮家伙嘴里不说,心里头谁知道他们怎么想?
自然而然的,红玉所的人也不敢表现得多牛逼。
甚至于一些胆小的人,还对王为敬而远之,生怕扯上什么关系,连带着被分局的人憎恶。
有了这篇内参,一切都不同了。
这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盖棺定论”。
“二哥,请客!”
有人起哄。
“对,请客请客……”
立马一堆人跟着乱叫。